段崇俊和劉雅迪,一開始還想辯解。
可在警方給他們看了那些監控證據後,就沒法繼續堅持,終於還是坦白了。
這背後的理由,讓張璿衡聽了很不是滋味。
原來,死者薛方龍是喝了酒出門的。而且從他對凶手二人所說的話(如果是真的的話)來看,不久前他剛剛失戀。此次前來溫泉旅館就是因為這裡曾是他與前女友相遇的地方。
大約是觸景生情,才讓他喝得醉醺醺的、思路已經混亂不堪的待在外面時,將可能與前女友有幾分相似的劉雅迪看成了前者。
見到她與段崇俊在一起,薛方龍氣不打一處來,認定就是女友為了和這個第三者在一起才甩掉自己的,是段崇俊搶走了自己的女人。段崇俊二人怎麽解釋都說不清,反倒讓薛方龍越發憤怒,認為他們在戲弄自己。
終於,薛方龍忍無可忍,衝了上來與段崇俊扭打起來。對於這耍酒瘋的瘋子,段崇俊就快要招架不住被推翻在地的同時,劉雅迪情急之下抄起一塊石頭,往薛方龍的後腦一砸……
……
聽到這裡,張璿衡心裡一涼。
就和自己想的一樣……死者的確是腦後遭到重擊死亡的。
或者說,他們以為薛方龍死了,其實只是昏厥。
無論如何,按照他們的供述,兩人都是當場嚇傻了,試圖叫醒薛方龍。
可無論怎麽搖他都沒反應。也感覺不到鼻息。
這種時候,人依然可能只是在昏迷。昏厥的人鼻息時常無比微弱,沒受過培訓的人是幾乎感應不到的。
所以,此時的死者真的可能只是“死者”。
他也許還活著……
誰知道呢?
這種事沒有“如果”的,誰也不知道當時到底是怎麽回事。一切證詞都由兩位凶手提供。
總之,他們意識到劉雅迪殺了人後,無比恐懼。
她嚇得手足無措,一個勁問段崇俊怎麽辦。可她男朋友的頭腦裡也像剛經歷了一場爆炸一樣,滿是轟鳴,什麽都沒法思考了。
想要逃跑的念頭,終於還是被理智壓倒。這種時候就算逃也解決不了什麽。
兩人先將死者拉到了隱秘的草叢邊,然後再做打算。否則剛好有人路過這裡發現屍體的話,情況就會非常棘手了。
不是沒有想過要辯解自己是正當防衛。
可致命傷是後腦的撞擊,怎麽讓人相信你是受到生命威脅時進行反擊將其誤殺的?
而且……還是在沒被攻擊的另一個人動手的情況下?
警方肯定會問你乾嗎不直接把他拉開,非要用石頭砸頭——還說不是故意殺人?
正當防衛的認證是十分苛刻的,鮮有案例能被認為是正當防衛。一般都要最少蹲上幾年牢。
殺人這麽嚴重的罪行,判決會上升到多麽嚴重的程度,他們心裡是完全沒底的。
由於不知道一旦被人發現後會出現什麽事,兩人便當即決定想辦法藏住這個秘密,最好能讓人以為這是個意外。
然而死者後腦被石頭砸出的傷痕可是清清白白的,這要如何掩飾呢?
段崇俊緊張之余,耳邊響起閃電的轟鳴。
他突然聯想到,自己是為什麽沒把自帶的金屬雨傘帶出門來了。
閃電足以讓屍體燒成焦炭。
這樣能夠掩飾住石頭的傷痕,偽造成不幸的雷擊事故。
但是要讓人去取雨傘又不能被懷疑,就必須找點借口。
後面他找到的方法,就是上面張璿衡推測的那些了。
而整個案件如何定性,著實不好說。
毫無疑問,根據口供來看,過失殺死薛方龍的人是劉雅迪。
那麽之後他們讓死者被雷擊,要如何定性呢?
沒有證據證明是那次對頭顱的攻擊殺死了薛方龍,但是閃電一定能做到。
所以,很可能兩人會都被定義為故意殺人。
……這只是張璿衡的猜測。
真正的宣判過程肯定不會這麽簡單。
可以預見到的是,法官會面臨不小的挑戰。
犯罪行為的定性,將直接決定他們的結局。
但放在認為他們供認的犯罪經歷是事實的前提下來看,死刑應當是判不了的。
大概率會是無期徒刑。段崇俊可能會判的輕一點。
這起事件結束後,張璿衡二人也沒什麽心情接著泡溫泉了。乾脆和警車一起,回了市區。
騎著摩托車跟在警車邊上,不知不覺中有了一種自己也變成警察了的錯覺。
原本,沒帶雨衣的他們在雨中騎行,是要濕透的。
還好警車上有備用的雨衣,就給他們用了。
由於跟在警車後面行駛,張璿衡二人可以看到坐在後面的那兩位情侶。不由得有些心酸。
他們都坐在後排,不過被彼此隔開,分別坐在一輛警車上。
段崇俊發呆的望著窗外,不知在想些什麽。
滿臉都浮現著茫然。
而劉雅迪則垂著頭,看不到表情。
張璿衡甚至不忍心去想她現在的心情。
本來,一對情侶高高興興的出來旅遊,應該非常開心的。
可遇上這種倒霉事,一下子讓自己成了殺人犯……
原本的幸福,刹那間被撕裂。
見過的案子越多,張璿衡就越覺得人生遠比自己之前想象的要容易破碎。
你說不準什麽時候,就會永遠失去自己原本的生活。
……抑或是某個至親之人。
他只希望自己不會像失去妹妹一樣失去何朱琪。
一個小小的舉動能造成多大的後果,這個案子已經體現得很明顯了。
在用石頭將薛方龍打死的一刻起,原本平穩安定的生活就已經離他們而去。之後的命運之路注定坎坷難走,充滿艱辛和挫折。
即便最終判斷你為正當防衛,可能都已經過去好幾個月了。
判個過失殺人,就要在監獄蹲上好幾年。
在張璿衡看來,這個案子裡過錯最大的,便是死者本人。
失戀後回到傷心之地,又喝多了將別人的女朋友認成自己的前女友……
這所作所為實在過於惡劣。
可一切的根源都來自於傷害。
出手攻擊別人前,就必須想好可能會造成的後果。
正當張璿衡心不在焉的跟著車行駛時,他的手機傳來了響聲。
為此,張璿衡不得不把摩托停在一旁,才接起電話。如果聊得比較長,可能就跟不上警車了——不過不要緊,直接朝舊城區的刑偵局開就行。
電話另一頭,是秋海升警官那熟悉的聲音。
面具殺手昨晚再度出現了——就在東城區。
而他按照約定來通知璿琪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