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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好土匪》第13章 換裝
  到了第三天,程風看了看表,凌晨三點!

  這是古代的五更天,估摸著再過會天快亮了,他趕緊包了三十根金鋌、十根銀鋌和十串銅錢悄悄地溜出了縣衙內宅。

  他知道金子最貴重,所以專揀這玩意兒拿。

  他也是後來才知道,這三十根金鋌重達三百六十兩,看著不多,但價值不菲。在北宋末年可換四百多萬枚銅錢,約可買五十萬斤大米。

  說起有關錢的事,他還發現一件奇怪的事:他手裡的一串錢都是七百七十枚。

  “一貫錢不應該是一千枚銅錢一串嗎?”程風心中有些疑惑。

  後來他問湯隆才知道,北宋後期朝廷規定“悉用七十七為百”,因此宋徽宗時“一貫”不是一千個銅錢,而是七百七十個。

  程風翻出宅邸的院牆,發現街上已有各色早點店在營業,不由感歎宋代商業之發達,宋人之勤勞,生活在這裡還真是蠻方便的。

  他徑直進到一家饅頭店裡坐下,店小二立馬笑臉相迎:“客官,要點什麽?我們家饅頭品種繁多,有羊肉的、豬肉的、蟹黃的、酸餡兒的。”

  過了這些天的牢獄生活,他也知道這宋人的饅頭其實就是後世的包子,便答道:“來十個羊肉饅頭。”

  “好勒,您還要不要來碗湯?”

  湯是什麽鬼東西?是羊肉包子的套餐標配嗎?

  程風拿不準了,隻好含糊不清地點點頭,“來一碗吧。”

  過了一會,店小二把羊肉饅頭和湯端過了上來,程風一看,嘿!搞半天原來這湯就是後世的餛飩湯啊。

  看來宋人的飲食和後人的差別不大,隻是叫法不同而已。

  他看著眼前的美食,不由胃口大開,風卷殘雲般將饅頭和湯一掃而光。

  狼吞虎咽地吃完後,他坐在店裡饒有興趣地瞧著街上慢慢多起來的各色行人。

  哈!這就是宋朝啊!

  這束城縣不過是個小城,卻也是人煙稠密、熱鬧非凡,能讓人真切地感受到一股現代氣息、市民氣味和繁華氣象:

  商鋪百肆雜陳,招牌幡幌滿街,穿著花花綠綠的男男女女來來往往,臉上一派從容和安詳。

  看著眼前的繁華景象,程風的思緒飛揚起來:華夏民族之文化,歷數千載之演進,造極於趙宋之世!

  這就是中華民族在中世紀創造出的領先世界的文明!稱之為巔峰也不為過!

  據說,北宋的城市人口能佔總人口的兩成,而一直到民國,這個數字才回升至一成!

  可惜啊!十年後,北宋國都被金國攻佔,徽欽二帝被俘虜,這等美麗的世界就此毀滅。

  從此漢人就窩窩囊囊地偏安江南,被女真人、蒙古人按在地上反覆摩擦,直至崖山之戰,趙宋王朝徹底滅亡。

  由此可見,歷史的車輪一旦倒退,這倒車一開就是千年啊!這重要的轉折點便是十年後的靖康之恥!

  現在自己穿越到北宋末年,將親眼見到這個歷史大崩潰發生,是幸還是不幸?

  一陣感歎過後,有一個不屈的聲音在他心中響起:自己能不能為祖宗們做點什麽?能不能以一己之力改變歷史的走向?

  讓野蠻少一點,讓文明多一點;讓黑暗短一點,讓光明久一點!

  讓這些寫漢字、說漢語、穿漢服的華夏子民始終揚眉吐氣地立於世界之林!

  想得越多越憤懣、越激動、越焦急!

  漸漸的,一股激憤之氣在他胸中激蕩!一種歷史使命感在他心中滋生!

  讓他忍不住想要大吼一聲,

方能消融歷史遺憾帶來的心中鬱結!  其實,他都忘了,他現在不過是個逃犯而已!

  兄弟,你想多了!

  他正看得起勁,想得入神,店小二端上一小碟糕點,殷勤地笑道:“客官,這是本店贈送您的江米糕,歡迎您以後常來惠顧!”

  這店家也是看人下菜,宋朝疆域太小,沒有大規模養羊的草場,有限的草料也拿去喂馬了,所以羊肉主要靠進口,價格自然在肉類中最貴。

  一斤羊肉要三百文,這程風一上來就點了十個羊肉饅頭,加之衣著華麗,一看就是個有錢的公子哥。

  所以店家有心討好他,熱情地贈送餐後小點心,以期他能成為回頭客。

  程風心道:“這店家倒是真會做生意。”

  他夾了塊江米糕嘗了嘗,隻覺香糯黏滑,十分好吃,就是有些粘牙。

  他吃著江米糕,又坐了半晌,程風看見一挑擔賣酒的商販走了過來,那人身形和自己差不多,心中一動,忙將他招呼過來,笑問道:“小哥,你這酒怎麽賣?”

  那商販將擔子放了下來,笑嘻嘻地伸出一張手來比劃了下,“客官,俺這是上好的大酒,五十文一升。”

  “你這擔子酒共有多少?”

  “前後各兩鬥,共四鬥。”

  一鬥等於十升,程風盤算了下,這擔子酒將近兩貫半銅錢,便道:“小哥,我給你三貫錢,你連擔賣我,如何?”

  一聽有這好事,那賣酒的忙不迭地點頭,笑道:“客官好大方,那敢情好!”

  程風笑眯眯地道:“不過,我倆的外衣得換換,我想體驗一下賣酒的感覺,假扮也得扮到底。”

  那賣酒的夥計打量了一下程風,看他上下穿的都是絲綿,心中一陣狂喜,這生意太劃算了!

  真是老天掉下個大便宜!這些有錢人真是豬油蒙了心,當下便脫了衣服與程風換了。

  “對了,你挑著這酒一般走哪條路?賣給誰?”程風接著問道。

  “客官,俺這酒好賣的很,一般俺就出北門,一路走一路賣。

  等到城北五裡地那有個孫家莊, 是給縣城供應燃煤的大家大族,人丁興旺,壯男丁多,加之當家的孫員外嗜酒如命,剩下的酒基本就賣給他們了。”

  “很好,沒別的事了。”說完,程風微笑著遞給賣酒的夥計一根金鋌,“麻煩!給找下零錢。”

  一見那金鋌,那夥計眼睛都直了,一臉奇怪地看著他,道:“俺的爺,您是消遣俺嗎?這大的錢,俺怎麽找的開?誰上街買東西不都是拿銅錢嗎?

  金子那都是官家用的,用於繳稅、賞賜、上貢等開支。俺長這麽大,還沒見過這麽大塊的金子!”

  “額,我去!原來在宋朝主要流通貨幣是銅錢,金銀不直接用來買東西!

  被騙了!那些古裝戲裡不是動不動就扔一錠銀子出去嗎?老子本想扔金子出去威風威風的,結果鬧出這個笑話。

  幸好自己順手還拿了點銅錢,不然拿這麽多金銀出去花,不僅惹人注目,而且還會被人當怪物看。”

  程風擦了擦臉上的熱汗,趕緊從包裡掏出三串銅錢來。

  賣酒的夥計將錢收了,便歡天喜地奔青樓巷子裡去了。

  程風將店小二叫過來,讓他包兩斤江米糕帶走,一並結帳。

  店小二見程風換了這身打扮,突然從一個富家公子變成了賣酒的挑夫,不禁驚得目瞪口呆,好半天才緩過神來,奉上江米糕,總共收了四百文銅錢。

  有了剛才的經驗教訓,程風規規矩矩地拿銅錢付了帳。

  出了飯館,程風挑著一擔酒四處轉了轉,找了個街頭巷尾的僻靜處,裡外收拾意亮訟攏慊斡樸頻刈呦蛄順敲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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