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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好土匪》第112章 詭異的客棧
  使團一路跋山涉水、翻山越嶺,順著祁連山北麓向西北行了一個多月,快接近當金山口時,路線有了兩個選擇。

  一是朝西北方向,越過夏國的沙洲,到達西州回鶻領地;二是先朝西行,翻過阿爾金山,再向北縱穿庫姆塔格沙漠。

  前者路程近、好行走、省體力和時間,只是要經過夏國境內,不可控因素會多一些;後者行走在黃頭回紇的領地,比較安全,但路程較遠,而且要越過大片的沙漠。

  盛夏之日,沙漠處處熱浪襲人,仿佛燃燒著熊熊火焰,在這種環境中趕路,不多會就會大汗淋漓、熱氣繞身,若飲用水供給出了問題,便會全隊覆沒。

  反覆考慮再三、權衡利弊,曲端和程風商議後,決定走第一條路線。

  沙洲也就是後世的敦煌,此地屬夏國的西平軍司管轄,由於屬於後方腹地,遠離宋夏邊境,沿路關卡對商隊人員身份的檢查並不十分嚴苛,按例繳納稅賦即可。

  沙洲附近,人口相對稠密,有不少旅店和飯店,程風一行不用饑餐露宿,比在祁連山中穿行要好過的多。從

  路上行人的臉色來看,這裡的民眾日子並不好過,宋夏兩國連年動兵,貿易中斷使經濟衰退、物資匱乏,戰事頻繁又大耗國力、傷損人馬。

  特別是夏國本來也就三百萬的人口,與家大業大的宋朝長期對峙,各方面資源消耗不起。

  沙洲地處號稱“河西糧倉”的河西走廊之中,土地依靠祁連山冰雪融水灌溉,形成了大片綠洲,物產算是豐富,這裡的民眾尚且如此,貧瘠地區的民眾生活水平可想而知。

  這裡連接西域,交通東西,街上各種商品繁多,在穿過沙洲城時,種魚兒興致勃勃地東張西望,拉著程風東逛逛、西看看,似乎有使不完的勁。

  程風想起倉促給種魚兒送玉馬一事,這次出一趟遠門,不送點禮物似乎不太合適,於是留意起街邊所賣的事物,最後挑了兩盒精致的篤耨香胭脂。

  從包裝上看就是高檔貨,檀木盒子裡用金箔紙包裝,裡面放著的一片片胭脂,被加工成小而薄的花片,散發著濃鬱的篤耨香味。

  胭脂是古代女子常用的化妝品,是在紅藍花汁裡加入牛髓、豬脂等物,調成滑潤的膏脂狀,塗在臉上很滋潤也很舒服。

  製作胭脂的主要原料為紅藍花,原產自焉支山,所以沙洲所賣的胭脂算是出自原產地的精品。

  種魚兒捧著兩盒胭脂,低垂著頭,腳上踢著土坷垃,臉上泛起一陣紅暈,原本潔淨雪白的臉上仿佛塗上了淡淡的胭脂。

  她強壓著喜悅,收斂起開心的笑容,故作不屑地道:“要這玩意兒有啥用?你何時見我塗脂抹粉了?我種家的女兒何時做過這等小兒女態?”

  程風笑了笑,打趣道:“總有一天你會用得上的,只是不知道到那時,胭脂誰與勻淡?長發誰與盤起?誰能降服刁鑽的你?”

  “哼?!誰說我要嫁人?!我要自由自在、縱馬快活一輩子!”

  種魚兒臉色一板,將兩盒胭脂往他懷裡一揣,想要把胭脂還給他,可身子頓了一頓,末了又將胭脂搶了回來,自顧自地道:“這胭脂是好東西,別浪費了!回頭我送給我嫂嫂去!”

  程風看著她在自己身前蹦蹦跳跳的背影,又好氣又好笑地搖了搖頭。

  過了沙洲,越往西北去,客店又漸漸少了起來。

  這日,行到一座山崗下,已是日頭偏西,路旁正好有座客棧,

孤零零地矗立在一片林子前,規模並不是很大,看樣子有十幾間房。  客棧前有個大院子,裡面趴著一條黑色的大藏獒,茂密的鬃毛像非洲雄獅一樣,前胸寬闊,強勁凶猛,目光炯炯有神,警惕地瞪著來客。

  它的眼睛紅紅的,好似得了紅眼病,見到有人走近了,“汪汪汪!”狂吠著,吼聲如雷,咆哮不已,幸好被鐵鏈緊緊拴著,不至於撲上去傷人。

  一進客棧,一位約莫五旬左右的中年人上前來迎客,他滿臉刀削斧劈的皺紋,兩眼有神,腰板挺直,落鬢連腮的大胡須已經微微發白,嘴上招呼著客人,眼睛卻在使團的馬隊和駱駝隊上來回逡巡打量。這客棧的大廳就是飯廳,胡亂擺著四五張大木桌子,曲端、程風和種魚兒三人坐了一桌, 其它眾人四人一桌,各自找個桌子坐了下來。

  那中年人上前一邊抹著本來就乾乾淨淨的桌子,一邊殷勤地笑道:“對不住啊!各位客官,最近來往的客人比較多,本店裡準備的飯食有限,只剩下些肉饅頭了。”

  程風回頭瞥了下院裡,地面乾淨平整,並無太多駱駝、牛馬的腳印和糞便,便知店主在說謊,估計是為了將不新鮮的肉饅頭推銷出去吧。

  曲端笑道:“我們出門在外做買賣、討生活的,哪有那麽多講究?有什麽就吃什麽吧!掌櫃的,多上幾碗熱湯,喝著舒坦。”

  “呵呵,好勒!各位客官稍等片刻。”那店主一溜煙地小跑,笑呵呵地去後廚吩咐去了。

  程風四周打量著這座客棧,有點說不出來的不舒服,總感覺透著點古怪,他對曲端低聲道:“員外,這店處於荒郊野嶺處,又沒別的客人入住,飲食上咱們可得小心提防點。”

  曲端點點頭,掏出塊潔布擦了擦手裡的筷子,道:“待會兒先喂個饅頭給狗吃,試一試便知曉了。”

  不多會,那店主來回幾趟,每張桌子上擺了兩大盤肉餡饅頭,騰騰冒著熱氣,他滿臉堆笑,“各位客官慢用,不夠再加,要多少有多少,我再去後廚端幾碗熱湯出來。”

  程風眼見著店主進了裡間,迅速用筷子夾起一個饅頭扔給趴在客棧門口的大藏獒。

  那狗一見滾在地上的饅頭,一口咬住,胡亂嚼了幾口,便吞進肚裡去了,吃完舔舔舌頭,搖著尾巴,蹲在地上,歪著腦袋盯著程風看,一臉討好和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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