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我已經長大了我不是小孩子了,我有我的想法,我不可能按照你和老爸的想法去做事,我不是你們的附屬,我是一個獨立的人。”常昆很嚴肅的和自己的母上大人說道。
“把電話給我,我和那個混小子說。”電話那頭傳來了老爹暴躁的聲音。
“老常,你可不要頭腦發熱。”終歸還是自己的母親好,她知道自己老頭子的厲害之處,而自己的孩子也是一個比較倔強的人,真要是談崩了,那個小子就真的不會回來了。
“把電話給我,我和他講講道理。”別看老常在外面威風霸氣,但是在家裡面,他只能排行老二,家裡面,母上大人才是一家之主。
“常昆,你告訴我你我們是不回來?是不是覺得自己翅膀硬了,就可以飛了?”老常的話還是那樣的生硬,還是那樣的蠻不講理。
“老頭子,我已經二十二歲了,按照國家法律來說,我十八歲的時候就成年了,按照婚姻法,我已經可以結婚了。”常昆打算和自己的老爹講講道理,只要能夠在道理上贏了他,就沒問題了,但是這一招對於老媽來說不管用,一哭二鬧三上吊,別以為母上大人就不會。
“你少給扯淡,你還得等兩個月才能結婚,你現在還沒有到法定結婚的年級!”老常的一句話就讓常昆說不出話來,他仔細想一想,還真是,自己的生日是八月八號,現在才六月份,還真的要過兩個月才能夠到二十二周歲。
“你別管我現在夠不夠法定結婚的年級,我告訴你,我不打算按照你的想法生活一輩子。”常昆搖著頭說道。
上輩子自己就是按照老爹的想法混了一輩子,可是那又能如何?三十來歲就在機關單位裡磨平了朝氣,就像是一個老頭子一樣,整天不是想著推開麻煩,就是給別人找個麻煩,總之就是一個乾事的人,現在自己重生了,肯定要做一份自己的事業。,更關鍵的是,自己要是進了公務員行列,還怎麽三妻四妾找一堆的女朋友?真當國家機器不存在啊!
“你告訴我你為什麽有這樣的想法?”老常很不解的問到,在他的印象裡,自家兒子對於自己和他母親的話,可是言聽計從的,怎麽這才一年不見,就變成了這個樣子。
只不過老常並不知道,自己的兒子是十二年後的兒子,是經歷了十幾年生活經歷的兒子。
“老頭子,你覺得你真的很輕松嗎?整天累的像頭牛一樣,我可不想像你這樣累,再說了,你兒子是個什麽樣,你心裡就沒有一點數?你是不是覺的你兒子是一個政治頭腦很高的人?就像那和珅一樣,能爬到頂?不存在的。”這是常昆最不想的原因。
“你想好了後果了嗎?你要知道一步錯步步錯,你要是不回來,以後你在想回來都很困難了。”老常對著常昆問到。
“老頭子,你不要這樣嚴肅嘛,我打算創業,是因為我想好了一個目標,而不是渾渾噩噩的在你設定好的圈子裡生活一輩子,我已經想好了,你同意也好,你不同意也好,反正我是不會按照你的想法走下去的。”常昆直接和老頭子攤牌,我就是不會按照你的想法走下去的,有本事你來帝都抓我啊。當然這句話,常昆並沒有和自己的老爹說出口,否則他老常真的會來帝都打常昆一頓。
“只要你自己選擇好了就好,你不會後悔就行,以後你就算是後悔了,你也要自己一個人挺下去,你也是知道我的性格的。”老常說完就把手機電話遞給了老伴。
“兒子,你和媽說說,你找了一個女朋友?那裡的人?家是幹什麽的?長得怎樣?有沒有照片?”得,母上大人終於像一個正常的母親了。
“媽,什麽都沒有,等我過年的時候,要是回家了,帶給你看看。媽,就這樣說了,我還有事情,就不說了!”常昆直接把電話給掛斷了,要是不掛斷,誰知道還有什麽話要問。
掛了電話,常昆去洗洗臉,吃個飯,繼續奮鬥,還有那麽多的小說要寫,總之趁著常昆還有時間,抓緊時間的寫。
就這樣,一直維持了半個月的時間,然後等到了一個很有意思的事情出現,才徹底的讓微博這個事情變成了廣大群眾知道的一個東西。
微博正式訴訟美利堅的推特,告他侵權。
沒錯,就是微博狀告推特,這是常昆給徐有容出的一個注意,是讓自己是一個重生者呢?誰讓自己打了一個時間差,別看推特比微博早上線了一個月的時間,但是微博注冊該專利的時間要早啊。
事情的經過是這個樣子的,一個來自於南方某個周刊的記者偶然之間寫了一篇報道,說現在國內的互聯網根本就沒有原創精神,都出都是抄襲,抄襲外國,簡單的舉了什麽阿裡,什麽企鵝,什麽度娘,最後說道一個新上線的網站叫微博,他竟然抄襲了美利堅才剛剛上線的網站,它叫微博。
等到常昆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簡直高興地要死,本來以為自己都要涼了,沒想到這個南方的周刊竟然爆了這樣的一個新聞,。
本來是想要批評國內的互聯網科技公司的,順便跪舔一下國外,但是他們沒有想到,這裡面竟然藏著一條霸王龍。
就在廣大吃瓜群眾紛紛的談著某某某抄襲外國的誰誰誰的時候,微博的一紙訴訟遞到了帝都海澱區中級人民法院,要狀告推特公司,順便把南方周刊一塊告了,讓他們向自己賠禮道歉,並且發在頭版頭條上,否則就要賠償精神損失費,一個億。
沒錯,就是一個億,常昆可是一個小心眼的男人,尤其還是個南方的某個周刊,更是不能放手。
這一下子就搞出了一個驚天動地的新聞,畢竟誰也沒有想到本來以為是大家都熟以為常的事情,竟然出現了這樣的翻轉?一家國內的互聯網公司狀告美利堅的互聯網公司,還是狀告他們侵權,這是不是看錯了劇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