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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律師》第101章 物業戰爭(二/五)
  鄧學成兩口子已經搬來兩個多星期了,小區裡顯得一片寧靜,那起打架事件好象沒有給大家的生活帶來什麽影響。

  然後,在一寧靜的背後,一場業主與物業公司的對立和博弈正在醞釀著。

  “老公,小區業主微信群裡有人發了個圖,你要不要看看?”

  “什麽圖?”

  “你自己看。”

  鄧學成拿過妻子的手機,說是一張圖,實際上是一份申請,是物業公司遞給給房管局的一份使用維修基金的申請。

  鄧學成看過一楞,新房怎麽可能這麽快就動用維修基金了?帶著疑問,也連忙開始翻動聊一記錄。

  “這是物業公司向房管局申請維修基金的申請書,看看金額,再看看用途,這明顯是想套取我們的維修基金。”發圖的那位業主的留言。

  “真的假的?”有人不相售。

  “真的,我在房管局認識人,物業的申請已經遞到房管局了。”發圖業主回道。

  “那我們怎麽辦,能阻止嗎?”

  “這些物業公司最不靠譜,一定要想辦法阻止他們。”

  ……

  群裡的業主很是激動,說什麽的都有。

  鄧學成沒有多想,先是用讓妻子把自己拉進了群裡,然後把手機還給了妻子。

  看到鄧學成進群,妻子忙問,“老公,你想幹嘛?”

  “沒事兒。”

  “那你注意點啊。”妻子很了解鄧學成,他說沒事兒,不是真沒事,崦是不想讓自己擔心。

  “放心吧,真沒事兒。”鄧學成一邊安慰妻子,一邊在群裡開始發言,“阻止物業公司的不法行為問題不大,但這顯然是不夠的。”

  鄧學成已經把群裡的名字改成了“鄧律師”。

  群裡有律師啊!“律師,我們該做什麽?”有人開始@鄧學成。

  “成立業主委員會。”鄧學成說。

  “那你能不能領個頭,我們都不懂啊。”先前發圖的業主說。

  鄧學成想了想,然後說道:“沒問題,我可以牽這個頭,但需要大家來配合我的工作,包括出錢出力。”

  “沒問題”

  “支持”

  “支持”

  “讚成”

  “……”

  鄧學成的話,立即得到了大家的響應。

  “老公,你好狡猾啊。”旁邊觀點的妻子說。

  “我怎麽狡猾了?這是職業敏感。”鄧學成回應道。

  “哼哼”妻子沒有再說話,只是哼了兩聲。

  沒有理會妻子,鄧學成繼續在群裡留言,“明天我會去房管局,落實維修基金的事。不能讓他們的不法目的得逞。”

  “鄧律師,需要多少錢,我們給你眾籌。”有人喊話。

  “不用了,等以後成立業委會時再說吧。”鄧學成。

  “祝律師旗開得勝,馬到成功。”有人發了個紅包,結果瞬間被秒搶。

  然後大家有樣學樣,群裡下起了紅包雨。

  “老公,我搶到了。”妻子在旁邊興奮的說,“咦,怎麽只有一分錢啊。真小氣。”

  “……”鄧學成無語中。

  ——————

  第二天一上班,鄧學成先是在律所開了封介紹信,然後就直奔商都市房管局而去。

  “同志,你好,我是商都市啟航律師事務所律師,我叫鄧學成,同時也是華德花園的業主,我是來投訴聯合物業公司套取維修基金一事的。”鄧學成到了房管局的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後,

先是表明了自己的身份,然後出示了一下微信中的那片照片。  “什麽情況?”

  “情況是這樣的……”鄧學成將自己從那位業主處得到的信息,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轉述了一遍。

  ……

  在房管局的事情,辦的還是比較順利的。事後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也進行了一些調查,然後駁回了物業公司使用維修基金的申請。

  維修基金的問題解決了,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更深了。

  成立業主委員會已經迫在眉睫了。

  ——————

  “要成立業委會,必須要取得至少20%已入住業主的同意,因此,一方面,要向全體業主發個公告;另一方面,我們幾個也要分頭去征求意見。”

  鄧學成聯絡了五名在業主群裡比較活躍而且有公益心的業主,加上鄧學成正好六人,每一幢樓都有一名代表。

  “鄧律師,你放心吧,我們一定拿到業主的書面同意文件。”說話的是一名中年男子。

  “你們要注意,不排除物業公司的人會來搗亂,如果他們來搞亂,不必和他們糾纏,咱們再改時間就是了。”鄧學成見多了各種齷齪事件,特意交待道。

  “放心吧”

  “明白。”

  大家都明白,一切以保護自己人身安全為上。

  “尊敬的各位業主:

  業主委員會是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主意願和要求,並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運作的民間組織;是全體業主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自治性組織。業主有權成立業主委員會。

  為此……。

  我們將會登門征求大家意見,希望全體業主予以配合。

  ……

  聯系電話:13*”

  在業主群裡,一份落款為“華德花園業主委員會籌備小組”的公開信被鄧學成發了出來。

  在微信中發布公開信後,鄧學成又打印了幾份,準備張貼在各樓的大門處。

  就在鄧學成來到樓門口準備張貼時,一名保安跑了過來。這名保安看上去也就二十來歲,頭上沒有戴帽子,?油光錚亮的腦袋即使是夜裡,也可以成為指路的明燈;衣服的扣子敞開著,露出胸口的紋身。 即使是穿著那一身保安製服,也沒辦法改變他至少曾經是一個街頭混混的事實。

  如果小區衝突那天鄧學成在場的話,他一定能認出來,這個混混保安,就是物業公司小劉叫來的援兵。

  “貼什麽呢?這兒不讓亂貼東西。”混混保安說。

  “我沒有亂貼,只是貼一份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公開信。”鄧學成說。

  “那也不行,為了維護小區的整潔,任何東西都不能貼。”混混保安的態度雖然蠻橫,但說的也確有道理,連物業公司的公告,都是放在專門的告示欄中。

  “物業公司讓你來的吧?”鄧學成不想和這種混混保安較勁,“我可以不貼,但請你轉告物業公司,他們阻止不了業主委員會的成立。”

  “說什麽呢,說不能亂貼就不能貼。”

  鄧學成沒有再搭理那個混混保安,而是轉身離開了。

  沒想到遇到一個軟蛋,還想趁機收拾他一頓呢,這下沒戲了。混混保安一邊想著,一邊返回了值班室。

  你們不是不讓貼嗎?我挨家挨戶的發,看你們還能說什麽。鄧學成並沒有放棄。而是聯系一家小印刷廠,將這封公開信印刷了一千份。之所以這麽做,就是怕有業主沒有加入微信群,或者設置成匆擾模式,而看不到這封公開信。

  成立業主委員會不是一個人的事,而是大家的事,需要讓每一名業主都知道才行。

  鄧學成沒有叫別人,他們有他們的任務。發公開信的事,鄧學成決定自己做。

  還是鄧學成,還是那個保安,兩人又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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