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顛覆三觀!你們可能都被騙了!薛之謙事件內幕深度分析,真相太可怕!
薛之謙和李雨桐的世紀大撕已經進行了半個月了,該丟的炸彈也丟得差不多了,是時候總結一下了!記住我們的口號,不站隊,隻做閱讀理解,如果非要站,就站公平和誠實。另外,根據雙方給出的信息,只要對方沒否認的都姑且認為是真的。
首先排除一些沒什麽好聊的事情
第一,泰國車禍,薛之謙拿李雨桐照片博同情,這個薛沒否認,應該是真的黑料。的確是為了紅不擇手段,這點是薛之謙的錯,錯就錯了,沒什麽好洗白的。但是也沒什麽大逆不道的吧,不過就是個不紅的小藝人拚命炒作想紅,但是女方言辭中“當時我們兩個人都倒在馬路上飆血,他第一時間的反應就是給經紀人打電話,趕快報道他在泰國出車禍的新聞。”簡直句句誅心,這種情況下周圍人肯定第一時間已經報了警,薛等待救援的過程中順勢炒個作,真不是什麽罪大惡極的行為。
第二,幫助老奶奶。這個更沒啥好說的,唯一的黑點是用了女方2000多塊錢,不過你看看你們之間的轉帳記錄,都是60萬打底的,這算個事嗎?
第三,薛說李出軌了,李否認,但是李和韓國那個男生的秀恩愛微博時間實在有點詭異,這點存疑,不做討論。
第四,李說自己有抑鬱症,並還曬出病例,我不明白這和此次事件有什麽關系,暗示是薛之謙逼的?但是薛之謙看起來也不正常啊,我一直懷疑他有神經病或者抑鬱症來著,難道這可以說是李雨桐逼的?這種明顯和劇情無關但是容易帶節奏的描述,吃瓜群眾可以忽略。
關於感情:薛之謙感情混亂李雨桐自願小三半斤八兩
首先,薛之謙在感情方面確實有點混亂,根據薛自己的說法和高磊鑫結婚是因為有了孩子(錄音),不是因為感情到了,這對前妻不公平。而在和前妻還沒有拿到離婚證的時候,又和李雨桐開始了戀愛,這更是不負責任。但是有一點需要注意,薛之謙向李雨桐表白的時候,李是明確知道他已經結了婚的,這種時候還答應了和對方交往,理論上來講你是親手把自己推向了小三的坑,怪得了誰呢?
而根據薛的說法,自己當時和妻子已經協議分開了,那我們就從拋開理論,暫時從情理上認可他們的感情。
不過兩人到底是怎麽開始的雙方說法不一,李說當初是薛子謙深深地愛上了自己,自己幾經掙扎,最後理智抵不過對方的深情才在一起的,意思是自己是被大灰狼拐跑的白蓮花。
(李雨桐9月12號首撕微博)
但是薛曬出了當初李雨桐寫的情書,劇情瞬間扭轉,李否認了出軌,卻從來沒有否認過這份情書。
這段情書其實信息量挺大的,可能因為字不清楚,很多人忽略了,整理一下信息點:
第一,證明了薛確私生活確實挺亂的,8年不見的人都能約;
其次,薛之謙有李雨桐的電話號碼,而李沒有薛的號碼,唯一的解釋是當初薛之謙要了對方號碼,既然要了電話當初肯定聯系過,總不會要了女生的電話8年就躺在通訊錄裡吧,既然聯系過李雨桐起碼當時應該是知道這個號碼的主人的,按李說的8年後這是個陌生號碼,那麽真相只有一個,當初李覺得薛很無聊,給刪了,或者根本就沒存,給忘了。這就有趣了,如果當初李對薛沒感覺甚至是反感,那麽怎麽會8年後僅僅收到一個名字就和對方“用最壞的方式見了一面”。
而且,李說自己從來不回陌生號碼,就那一天好像著了魔一樣回復了,你知道的,世界上沒那麽多巧合的。後來,李說自己就深深地愛上了薛之謙(這話挺熟悉的吧),不停地製造機會偶遇,和他一起開淘寶店也是為了有正當理由見到他。說實話,一個姑娘做到這樣我很感動,但是你開撕的第一天,就用微妙的筆法把整件事描繪成薛之謙主動勾引你,而你非常有做人底線不斷掙扎,還特意強調自己對他的感情狀態不太關心,這撒的謊就有點多了吧。
姑娘有本事啊,明明自己想和薛一起開店,就是能讓薛先開口,但是單不單純你心裡沒點數嗎?對他的狀態不太關心PK費盡心機的偶遇,你們相信哪個?李這一段簡短的爆料,可謂用上了各種明示暗示和修辭,網上說她文筆好是真的,但是不厚道也是真的。
關於孩子:孩子是兩個人的事黑鍋就別甩了
先說薛和前妻的孩子,薛之謙說自己是因為孩子才不得不和高磊鑫結婚(錄音),那麽可以理解為這個孩子是意外懷孕,既然是意外,誰都沒必要埋怨誰。而且薛因為這個原因結婚雖然於感情上不夠真誠,但是從道義上也無可厚非。根據錄音,這個孩子掉了可能是因為高的身體原因,這就更沒什麽好說的了,薛不管人品有多渣,他沒要求過高打胎,並且孩子沒了他自己也很崩潰。一個人做錯事當然可以罵,但是不能因為做錯事就把所有黑鍋往他身上背,是這個理吧。
再說薛和李的孩子,整件事中薛之謙最為人詬病的是“要求”李雨桐打胎,後來莫名其妙有人帶節奏說孩子被打掉時7個月了,一時間全國人民恨不得親手撕了薛之謙,薛之謙成了殺人凶手的代名詞,但是實際情況呢?
其實這個“要求”是女方引導出來的,除了意外懷孕,根據現代生物學,孩子肯定是兩個人才能決定的事。根據李的說法,一方面是薛的父親想要孩子,另一方面是薛李二人想要通過孩子緩和關系,那麽這個孩子不是意外。那就是最簡單的道理了,成年人自己做的決定自己負責,不管誰給你了什麽建議,最終決定都是你做的,你自己在明知對方沒有離婚成功的前提下同意了要孩子本來就不對,後來明明是達成共識不要的孩子,卻發文說是薛父和薛之謙想要的,把自己完全摘除在外,這就不太厚道了吧。
順便說一句,李雨桐的媽媽在整個過程中一定發揮了很大作用,這點後面談錢的時候再細說,單說女兒要打胎還沒打的時候,當媽的打電話過去不是臭罵渣男,而是要精神損失費,這媽跟一般的媽就不太一樣。
我們欣賞一下李小姐的作文:
整段文字都是薛父怎樣,薛之謙怎樣,然後薛之謙突然怎樣……短短100-200字,薛之謙渣男的形象躍然紙上,但是看過錄音的都知道,這個過程其實很曲折,薛之謙一開始是打算要這個孩子的,女方的春秋筆法用得很妙,大筆如椽,字字誅心。
實際上這件事根本沒有嚴重到非要打掉孩子。女方作為成年人又有錢,真的舍不得孩子完全可以不同意打胎啊,你看人陳坤的兒子都多大了。而且根據錄音,薛確實一開始沒想拿掉孩子,只是說偷偷生下來,等離婚再說,但是女方不同意,非要公開結婚生孩子,但是姑娘,就算薛同意,法律也不同意啊。薛看李實在不同意偷偷生孩子,才建議打掉,而且也是和女方協商過。雖然打胎是大事,但是懷孕是你同意的(可能還帶著用孩子套牢男人的小心思),打胎也是你自己同意的,自己同意過的事情再說的時候把責任全部推在別人身上,是不是不太妥當。
如果說是誰殺死了這個孩子,那麽就是薛之謙和李雨桐合謀,都是凶手,誰都逃不掉!唯一無辜的是孩子。
關於孩子還有一個時間疑點
根據李雨桐好友灣灣,李8月10號產檢的時候是5周零6天,也就是41天。
那懷孕時間是7月初,而李和薛之謙2015年8月就分手了,在分手之前還鬧過很長一段時間的不愉快,根據薛之謙的說法,都有陰影了(和李情書李說自己愛得瘋狂也對得上),可以說基本是鬧崩了,誰會在和男朋友鬧崩了的情況下要孩子?
孩子3個月左右去過的手術,那就是9月底10月初做的手術,而根據李的微博她15年9月28日還在韓國散心,所以李至少是9月28號以後做的手術。
有意思的是李在散心期間還談了個男朋友,也就是說李是在懷著薛之謙孩子並且馬上要打胎的情況下交了個男朋友?這女孩子果然不一般。
2015年10月7日,打胎剛剛一周,李就和朋友談笑風生了?
2015年10月14日的微博(我去翻了下已經刪了)李雨桐發了和男友的秀恩愛照片,也就是距離打胎剛剛半個月左右,時間點有點詭異。而且李說得是“這幾年的我們”,不是說2015年9月才認識,10月談戀愛,怎麽就幾年了?李解釋說是為了避薛離婚的嫌刻意發的微博,避嫌什麽都不說不是更好嗎,人家離婚你曬戀愛,是為了火還是避嫌啊。
關於錢:這方面就更有意思了
整場戰爭的導火索就是李雨桐9月12號甩出的1000萬,這個數字太大了,直接把網友砸暈了,一時間滿城都是薛之謙騙了小三1000萬給原配,畫風十分清奇,故事走向自此開始跑偏。
下面請繼續看李雨桐9·12微博發出的報道:
我我們仔細看一下這道題啊,這條微博說的是2012年的事,根據他們在一起3年,分手是2015年8月,也可以推斷出確實是2012年的事,李雨桐說的是2012年高磊鑫就提出了1000萬+一套房子的離婚賠償,而根據錄音,2012年剛談離婚的時候,高明明是要300萬加一套房子,後來拖了3年沒給才漲價要的1000萬,而3年後薛李已經分手了,談不上幫他還離婚錢了。是不是300萬不夠大氣吸引眼球,李姑娘直接給改成了1000萬?李雨桐把真假話混著說,再用蒙太奇手法錯亂時間線,每件事都有據可查,聽起來很像真的,但是和真相大相徑庭。
這1000萬是直接導致薛被罵的狗血淋頭的源頭,李說薛提出和她一起承擔1000萬,這種說法,聽起來怎麽著也是一人500萬吧,大眾更是忽略了共同承擔,直接罵薛之謙坑了她1000萬,但是聽完錄音我們知道了,李雨桐其實一共隻承擔了最多250萬買房錢(而且之後停止給薛分紅了),而李一開始絲毫沒有提及自己的承擔份額,隻強調共同承擔,文字也是玩得溜。看到這裡,也明白了薛之謙回應說的“謊話”和“隱瞞真相”是什麽意思。
先入為主,李動一動鍵盤,就讓自己立於了不敗之地,聰明!而就這300萬,李也沒全給,錄音李說裡前前後後一共給了200-250萬,這錢用來給高買房子了,算是搞定了離婚的其中一個條件。如果薛之謙沒有回應這1000萬的事,估計李永遠會讓大眾誤會自己幫薛之謙還了1000萬吧,等別人了回應了再澄清不麻煩嗎,為何不一開始講清楚錢的事呢。
但問題是花了200多萬給給高買了房子以後,李雨桐不甘心,非要給自己也買一套(錄音),薛同意了,但是他根本沒錢啊,於是李付了個首付,然後用二人共有淘寶店的利潤還貸款,而房子寫的是李雨桐媽媽的名字,誰一開始就在動心機一目了然吧。這下薛連淘寶店的收入都沒了,這點和薛說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從店裡拿分紅也對得上。這裡需要強調一點,也就是說李雖然幫薛之謙給高買了一套房子,但是之後立馬就不給薛分紅了,而是拿這些錢付自己媽媽房子貸款去了,說白了,就是薛之謙其實已經用店鋪利潤還了李這部分錢了。而且李明知道淘寶店是薛當時最重要的經濟來源,卻拿這錢去買房子,還說自己支持他(圖裡她是錯別字),這種支持薛之謙可能不是很想要。
李給媽媽買了房子後,薛是真的給不起前妻300萬了,於是離婚就一直拖著,薛李也一直沒辦法結婚。後來薛之謙逐漸火了,掙了錢,給了高1000萬,才離的婚。所以薛高離婚其實和李雨桐關系不大,起碼金錢上關系不大,李姑娘給自己加的戲有點多。
李還說薛從她那裡拿過現金,但是具體多少誰也不知道,不過數額應該不是很大,否則早就重點曝光了。但是李強調是用行李箱拿的,還強調行李箱很重,這就讓人浮想聯翩了,李姑娘文字功底的確不錯,現在大家是不是只要看到薛之謙拿行李箱就覺得裡面都是錢?語言的魔力!而且李說的是“他喜歡把行李箱裝滿錢”,但是沒有說他真的把行李箱裝滿錢,不好意思,我也是學中文的,對語言裡的陷阱很敏感。
根據陸錄音,淘寶店有兩次經營不善賠錢,每次大概40-50萬,加上最後店正式解散遣散員工的費用大概100萬,都是薛之謙支付的,共計200萬左右。而作為最後擁有90%股權的大股東,李是沒有承擔過任何虧損和解散的。而且前提是淘寶店掙錢的時候,李分的錢比較多拿了1000多萬。
請看薛之謙發回的報道:
事情總結起來看,線索就比較明顯了:
兩人在一起,李說是薛勾引她的,薛之謙變出軌渣男;
店鋪虧錢,李說沒錢,薛之謙單獨賠錢2次;
店鋪解散,李說沒錢,薛之謙單獨給遣散費;
協商打胎,李說是薛不要孩子的,薛之謙背鍋;
自己父母和薛之謙簽訂200萬協議,妹子說不知道這事兒……
這妹子顯然是個甩鍋高手啊,所有的事都有她的參與,所有的後果都不承擔,還能用一根筆杆子贏得大眾支持,有這能力,找薛之謙要什麽500萬開店,姑娘你一個人可以的,加油!
我們再捋一捋之後關於錢的時間線啊,越捋越有意思!
2015年9月4日,薛之謙和李雨桐協商打掉孩子並且達成共識了,當晚,請注意當晚這個詞,後面會有呼應,李雨桐媽媽就打電話過去要錢。李母要100萬,薛之謙同意,但是沒有這麽多,先給了60萬。
然後就是大出血要5000萬的事了!付完60萬1個多月後,2015年10月,李家開始以無法證實的大出血為名問薛要5000萬!5000萬啊,半個億啊,真開得了口!
這個大出血也是很詭異,按理大出血應該是手術期間啊,也就是10月初左右,但是李雨桐手術完半個月就跑去韓國玩了,怎麽看也不像大出血身體差啊,2015年10月中旬,女兒還在韓國玩,爸爸媽媽跑來說女兒大出血,不止薛父懷疑,吃瓜群眾也表示很疑惑。
然後問題來了,為什麽李家明知道薛之謙並不富裕,離婚都要找李雨桐借錢還獅子大開口要這麽多錢呢?來,我們回憶一下這段時間發生了什麽?
2015年6月薛之謙出了單曲,拍了電視劇,略微有點火。2015年9月底,薛之謙微博宣布離婚,一大波吃瓜群眾去看熱鬧,猛然發現這是個百年一遇的段子手啊,於是薛之謙突然火了!2015年10月,李家父母就去找他要錢了,這恐怕不是李雨桐大出血,這是希望薛之謙大出血!
中間經過了李家打薛之謙事件,到了2016年1月,薛和李家達成協議,薛付給李家200萬,但是李家不能做損害薛名譽的事情,否則需要退回200萬,然後薛之謙又給了140萬,加上之前給的60萬,正好200萬。現在這情況,薛之謙被毀得差不多了,也不知道退了沒。
本來就差不多結束了,但是薛之謙嘴賤,非要說以後有錢了再給100萬,但是不寫在協議裡,估計那時候剛開始紅,人有點飄。
以下是薛之謙自己吹的牛:
然後這100萬就惹出事了,稍後再說,我們按照時間來。
2017年3月28日,李雨桐親自聯系薛之謙,說想要把以前的淘寶店再開起來,問薛借500萬,還要薛幫忙宣傳。問題來了,如果當初真的像李雨桐描述的薛之謙做事這麽無情這麽絕,還逼自己打胎,一個正常女人怎麽會不到2年就跑來找他重新合作?還好意思開口借錢?這語氣像是鬧僵的人之間的說話嗎?
尷尬的是薛之謙拒絕了,不過提出願意把當初淘寶店的招牌免費送給李,並且直接送她50萬做啟動資金,後來無果。
2017年9月8日中午12點46分,李母來消息了。我為什麽把時間說得這麽細呢?因為9月8日凌晨04點19分薛之謙發微博和高磊鑫複合了。還記得李雨桐和薛協商不要孩子的那天嗎,2015年9月4日,李母當晚就去要了100萬,這天薛高複合,李母當天就去要另外100萬了。這效率!你們誰比得上?
不過,尷尬的是,薛之謙再一次拒絕了!理由是你們罵我,李母沒有否認,看來是真罵了。
接連被拒絕兩次,李雨桐面子掛不住了,自己來談判了,說給一天時間考慮,考慮什麽呢?都是9月8號發的,當然是給100萬啊。然而,薛之謙再一次拒絕了,然後李就回家去寫稿子了,9月12號,正式開始爆料。
後來的事你們都知道了,這裡妹子還是玩了個文字遊戲,她說事件發生後和薛之謙無任何聯系,但是隱瞞了爆料前去找人家要100萬的事。 這一百萬人家說了是自願的,你們怎麽好意思去要,而且還是在罵了別人以後,這心理素質,敬佩!
整個戀愛過程中,刨除分紅李雨桐1079萬,薛之謙850萬,他們還要如下金錢關系:
李支付的錢:250萬給薛前妻買房錢+現金若乾算50萬吧+出國買衣服等奢侈品100萬=400萬
薛支付的錢:200萬補償+200萬淘寶店虧損遣散金+李給媽媽買的房子貸款的一半,少了算也有100萬吧(貸款用的是淘寶店的錢)=500萬
薛說私人轉過她218萬,李不承認,說是分紅,存疑;李不承認薛給她買車買房,實際上房子確實是李買的,只不過還貸款用的人是兩人共同的錢,車子2輛共30多萬,說是淘寶店用的,但是淘寶店關閉後車去哪兒了?應該沒給薛吧,不然早就在薛說給她買車的時候就明說了。
此外,薛承諾李:1、分手2年後經濟允許再給100萬,後因李家罵人作罷。2、如果離再開淘寶店給50萬啟動資金。
算下來,二人在金錢方面薛確實是沒有虧待李的,所以李一開始就用錢開撕真的不太夠意思。
全劇終
故事線理出來這個瓜吃起來是不是更順口了?作為吃瓜群眾,我本無意支持誰,但是我覺得做人還是要厚道點。薛之謙是做錯事了,但如果不是有人帶節奏,真的不至於被罵得這麽慘!而李小姐的手段才真是讓人不寒而栗,毀人於無形,片葉不沾身。
最後送給廣大網友:八卦有虛假,吃瓜須謹慎!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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