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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娛大師路》第一十五章 雨神竟然有兒子
  “認識!”蕭景騰扯了扯嘴,不爽地說道:“我們幾個人的孩子組了個什麽小獅子樂隊,天天就懟在皇后酒吧,玩個蛋的搖滾就算了,屁大的實力沒有,還起了個獅子的名號。”

  “....”吳赫翻了個白眼,感情是有家務事原因在裡面。這兩個背著樂器進來的,不用說就是那群熊孩子裡的其中之二了。

  “但蕭哥....你因為這個就讓我唱歌....也說不過去啊!”

  蕭景騰呵呵一笑:“要是我們這幾個老爺們還能湊起來,我找你才怪!”

  “得!不過我唱歌也意義不大,畢竟我也不玩搖滾。”

  吳赫上輩子對搖滾涉獵極少,哪怕享有盛名的追夢赤子心之類的歌,也屬於聽都沒聽過的狀態。

  “少扯犢子,我相信你,就按自己的唱。我就是讓這群小子學習學習,別天天寫些不著調的原創歌,質量不怎地,內容還賊低俗!”蕭景騰拍了拍吳赫肩膀,給了吳赫一個靠你了的眼神,並且把自己早準備好的裝備遞了過來。

  “行!”

  吳赫隻能點頭。

  ...

  吳赫坐在吧椅上,手上拿著的是一把黃木色的古典吉他,質地和音色都是極佳。想起剛剛蕭景騰的神色,不用說了,這肯定是他的老寶貝。

  “大家好!”

  吳赫特意注意了下那兩個人,雖然他們都已經坐了下來,但也不影響吳赫一眼就能看到。

  畢竟打扮的一副非主流的髮型和哥特風格的衣服,想不顯眼都難。

  吳赫皺了皺眉,蕭景騰的想法,他算是有些讚同的。哪個少年沒有一個自以為天下無敵的時刻......但是這種時候,是天才還是腦殘,其實就差那麽一點點。

  真正玩哥特重金屬、暗黑搖滾的也不一定會是這種打扮,反倒是歐美電影裡不少叛逆青少年都是這種形象,算是給搖滾帶來了一些非常不好的影響。

  隻是看了幾眼,吳赫就收回了目光,雙手搭在吉他上說道:

  “額....其實我是屬於趕鴨子上架的,沒多少準備,先給大家說聲抱歉。歌的話....我想給大家唱一首和愛情故事有關的歌,希望你們喜歡。嗯,還得說一下,這是一首英文歌,輕搖滾。”

  吳赫話音一落,蕭景騰的眼光直接就亮了,似乎某人剛說過不會搖滾的。

  在角落裡坐著的兩位哥特少年,也看了過來。其中有個十幾歲,長的和蕭景騰有幾分相似的男生,則是對著蕭景騰和吳赫不屑地撇撇嘴。

  看長相是蕭景騰的兒子無疑,但他那副表情要是給蕭景騰看到,絕對少不了一頓揍。

  “蕭樂,那個帥哥就是蕭叔說的劍仙?”

  這兩少年裡竟然還有一個女孩兒,頂著一頭灰白的假發,還畫著煙熏妝,混在一些頭髮都很長的少年裡面,若是不說話,還真讓人認不出性別來。

  蕭樂臉上也畫著黑色眼線,塗粉塗的賊白,配上一身裝備,也是格外黃驗。蕭樂看著吳赫彈的前奏,嘟喃了一聲:“吉他不錯。”

  “張悅,你不是之前就查過他了嘛,有啥好問的。能不能別這麽花癡,見誰都喊帥哥。”

  張悅切了一聲:“誰說的,我就沒喊過你帥哥!”

  蕭樂:“......”

  這個時候的吳赫顯然沒時間注意這裡,直接以一段掃弦開始了自己的歌.....

  My life is brilliant

  My life is brilliant

  (我的人生繽紛燦爛)

  My love is pure

  我的愛如此純真

  I saw an angel

  因為我見過天使

  Of that I'm sure

  對此,

我深信不疑  She smiled at me on the subway

  她在地下鐵上對著我微笑

  She was with another man......

  雖然身邊伴著另一個男人.....

  ...

  這首歌其實是吳赫偶然聽到的一首歌,他當初還在讀書,在學校視聽說教室....因為不認真聽講,而教室電腦又不能玩遊戲,隻能找起了視聽說軟件裡的歌和電影,正好就遇到了詹姆斯布朗特的這首《you're beautiful》。

  隨著時間的過去,吳赫就越是喜歡這首歌,也知道它的牛叉之處....而也知道了命運是多麽巧合的一個東西。

  原創這個東西,就是有很多巧合在裡面,這也是吳赫選這首歌的原因。教教兩個叛逆少年,什麽叫寫歌....哦,抄歌.....吳赫自我吐槽了番,絲毫沒有心理壓力。

  曾經也有人這麽評價過這首歌.....

  “一直不能理解這首歌,隻是單純的覺得好聽。直到上周末在地鐵人流管制時,和一個長裙妹子擦身而過,然後心裡有種不知道怎麽形容的感覺,突然轉過頭,隻想再看一眼那個妹子。在轉過頭的那一刹那,妹子竟也是突然轉過身,她的目光找到我了,兩人相視一笑。大腦轟的一聲,突然就響起來了這首歌。”

  當年詹姆斯和製作人一起製作這首歌,全程只花了三個小時。就連開頭的那兩句MY life ....也是因為詹姆斯忘記拍子,進錯時間,而意外造成的重複.....但是因為出來後的歌曲效果極佳,製作人和他都選擇了保留。

  那肯定有人要問了,吳赫既然重新唱,為啥不改正這個錯誤?

  吳赫相信一個道理,有些事情既然發生了就有他的道理,如果你妄圖去改變,覺得會變的更優秀,那反而會引起相反的作用。

  事實上這首歌曲後也被格萊美提名年度錄製、年度歌曲以及最佳流行男歌手....所以,改不改還重要嗎。

  至於歌曲的故事,也是詹姆斯自己的故事。歌詞就是寫的他.....當年在地鐵偶遇前女友和她的現女友。

  就是這麽一首, 因為偶遇而誕生、又因偶然錯誤製作而成的歌曲,偏偏讓許多人喜愛。

  ......

  “咦!樂樂,咱們查的信息有問題啊,網上不是說劍仙的嗓子廢了嗎?這嗓子...”張悅一副見了鬼的樣子,雖然以她現在的打扮來說,更像是鬼。

  張悅說完,又挑了挑眉,接著說道:“聽著還挺好聽的。”

  蕭樂看著台上的吳赫,下意識地摸了摸桌子旁的吉他,突然想起了老爸跟他說的話,不禁皺了皺眉。但是聽到張悅對他的稱呼,不禁開口說道:“張悅,你再喊我樂樂,信不信我告訴你男神,你趁著他睡著親他的事情。”

  “啊?你怎麽知道的!”

  張悅臉色一變,連忙捂住了蕭樂的嘴,滿臉驚容地喊了出來,見蕭樂眼神示意才松開手。

  “呵呵,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我們五個天天湊一起,你覺得我會不知道?”蕭樂冷笑了幾聲,威脅之意不言而喻。

  “不就是不叫樂樂嘛,多大點事兒,gay裡gay氣的正好我也不喜歡。”張悅眼珠子動來動去,想發作又沒法,但是嘴裡也不饒人。她現在最擔心的就是蕭樂說的這個事,還有沒有其他人知道,尤其是叔父輩的人,要是他們知道了,絕對玩完。

  蕭樂看了她一眼說道:“放心吧,就我一個人知道,隻要你不喊我樂樂,一切好說。”

  張悅頓時松了口氣。

  “聽歌吧!”

  蕭樂歎了口氣,看了眼張悅,又看了眼一旁的吉他,最後又看了眼台上的吳赫,心裡不知道為啥,亂作一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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