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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漢之莊稼漢》第10章 賣身契
  馮永看看那女娃,頭髮有些發黃,有些地方甚至打結到了一起,偶爾有虱子爬進爬出,臉上黑黑的,很明顯營養不良,身上穿著不太合身的衣服,過於肥大不說,還破破爛爛的,赤著腳,已經看不出原來的皮膚顏色。全身唯一的亮點就是那雙眼睛,不知道是原本就大還是因為臉太瘦而突顯出來的,又大又黑,正帶著驚恐的目光看著馮永。

  這個就叫長得不錯?馮永感到一陣心酸。

  管家湊到馮永耳邊悄聲說:“主君養雞,若是想找人打下手,這個女娃就不錯,比男娃好,不用擔心這府裡的秘密泄露出去。老仆打聽過,這女娃平常裡乾活勤快,年紀也不算太大,進了府裡正好調教。”

  我是不是理解錯了什麽?還是管家理解錯了什麽?為什麽女孩進府要比男孩好?還有調教這個詞,確定沒有說錯嗎?我原本的意思是想要幾個大半小子進府幫忙打下手的啊。

  不好反駁管家的話,更重要的是,馮永對這個時代的各種規矩根本沒有多少概念,好不容易勉強被當回正常人了,他可不想再次被人認為又突然發瘋。所以一般情況下,管家的意見都很重要,馮永心下也覺得女孩子和男孩子沒多大區別,心裡雖然有些疑惑,卻點點頭示意管家做主。

  事實證明,馮永和古代人確實有著過於巨大的思維區別。

  “賣身契?!”馮永瞪大了眼睛,看著眼前面目醜陋的牙人,再看著笑眯眯理所當然表情的管家,最後看看彎著腰,誠惶誠恐看著自己生怕自己反悔的丁二,感覺這個世界太過於瘋狂。

  “你的意思,你是要賣掉你女兒?”馮永指著丁二咬牙切齒地問道。

  “主……主家如若不願意,那……那長契也是可以的。”丁二縮了縮腦袋,低聲道,看了看馮永恨不得吃人的眼光,再次退了一步,“那短契?”

  “說的什麽話?什麽長契短契的?真要簽這個,那還麻煩牙人做什麽?”管家臉帶著笑,口氣卻是不容質疑,反駁了丁二一句,眼睛看著馮永,很是疑惑,主君莫不成這個時候又要發癔症?

  馮永張了張嘴,剛要說話,看到了管家眼裡擔心的目光,心裡突然想到這是個半奴隸時代,終於閉上眼,無力地擺擺手,“我有點累了,這個事情等等再說。”

  神經不正常的人是沒有人權的,雖然馮永說了等等再說,可是管家還是自作主張地買下了丁二的女兒。看著小女娃可憐兮兮地拉著父親的衣角,眼光裡全是乞求和害怕,而父親卻隻能彎下腰抱抱孩子,嘴裡安慰著女孩,同時又叮囑她一定要好好聽主家的話,馮永隻覺得自己罪大惡極,因為自己就是那個讓別人骨肉分離的禽獸。

  在這個戰火連綿不斷,無數生靈塗炭的時代,丁二家還算是幸運的,至少能租種上地主家的地,全家還能勉強有個飯吃。而對於他們家的孩子來說,他們家最小的妹妹更是幸運,竟然能進大戶人家做事,從此吃穿不愁,這就是大多數人的想法。

  管家的想法就更簡單,祝雞翁秘術是不可能外傳的,如果主君要人打下手,那隻能是府裡的人,而且必須是完完全全的府裡人。男娃進府做事,家裡一般也就是簽個長契,不到最後迫不得已,不會簽賣身契,到時候祝雞翁秘術一旦泄露出去,在管家看來,這對馮府來說絕對是毀滅性的打擊。而女娃就不一樣了,大多人家讓女娃進大戶人家做事,隻要價錢合適,是可以簽賣身契,從此就是大戶人家裡的人,

生死都是主家決定,沒有泄秘之憂。  馮永神經很堅韌,不然他也不會在轉生到這個完全陌生的時代後不但想辦法活了下來,而且在被周圍的人當成神經病後,還在巨大的壓力下想辦法扭轉他人對自己的印象。可是就算是再堅韌的神經,遇到這種與後世完全相反的扭曲性衝擊,讓他也有點受不了。所以在這件事情上唯一難受的是馮永,第二天他就病倒了,說是病也不太正確,反正就是全身無力,躺在床上不想起來了。

  管家在請來大夫後,大夫隻說了一句是心慮過度,其他一切無恙,只需安心靜養即可。這讓管家放下心來,又吩咐剛到馮府的么妹,也就是丁二家最小的女兒,讓她好好服侍主家,這才轉身出去忙活。麥子收完了,可是這幾天還要收租子,再往後又要種稻米,這可算是一年裡最忙的時候。

  “你叫什麽名字?”馮永躺在床上看向被重新打扮了全身的小女娃,有些有氣沒力地問道。

  “我……我叫……哦,不,回主家,奴婢叫么妹,家裡,家裡都是這麽叫我的。”小女娃顯得很緊張,很倉促,低著頭,皮包骨頭的小手一直在扭著衣角。

  “妖媚?”馮永古怪地反問了一句。

  管家知道自家的主家有些不合常人的癖好,比如說極度愛乾淨,全府上下必須乾乾淨淨,吃飯前都必須要洗手,身上髒了就要浴身等等。所以這個小女孩全身上下都被清洗了好幾遍才被送到馮永的床頭來。她的頭上重新編了個雙環髻,衣服也是新的,挺合身,估計是穿不慣鞋子,雙腳還保留著赤腳地習慣,不斷地相互摩擦。與前幾天的邋遢樣相比,如今的她說是完全的兩個人,或者說是有了人的樣子。即便如此,馮永也看不出她哪裡有妖媚的樣子。

  “進了府,還想不想家裡?”

  么妹抬起頭看了看馮永,又連忙慌張地低下頭,輕聲說道:“府裡能吃飽,家裡吃不飽,衣裳也好看,可是還是有些想家裡。”

  會說話,確實是個機靈的女孩,這可能也是管家教過她怎麽說話。

  可能他們都是對的,她進了府裡,是要比別人幸運,至少吃穿不用愁。至於生死不由己,難道在這個世道,外面的人,生死就能由自己了?

  馮永自失一笑,自己還是太幼稚。歷史滾滾向前,自己在歷史的車輪下, 又算得了什麽?自憐自歎,在他人眼裡看來,隻不過是與瘋子無異。

  想到這裡,自覺恢復了些力氣,馮永半躺了起來,問道,“敢捉蠅子麽?”

  “啊?”么妹抬起頭,顯然有些跟不馮永的思維,喃喃回答,“婢子沒捉過蠅子,隻捉過螞蚱,蛐蛐兒,還捉過鳥兒,魚兒蝦兒也摸過……蠅子都是直接打死的。”

  看不出來這還是個小女漢子。

  馮永忍不住笑了,“那怕不怕蠅子?”

  么妹搖頭:“婢子不怕。在家裡的時候還拿蠅子喂過螞蟻。”

  “那就好,你去問廚娘要碗糠麩,裡面拌些麵粉,用水和勻,我有大用,懂了麽?”

  “是,婢子記下了。”

  么妹轉身要出去,突然又想了什麽,慌裡慌張地又轉回身來行了一個極不規范的侍女禮,這又才急急忙忙跑出門去。

  養蛆就要有蒼蠅,沒蒼蠅卵,哪來的蛆?

  馮永當然知道自己的身體沒病,自己這副樣子,說文藝點是心病,說難聽點,其實這就是自己的矯情病。一時邁不過心裡的那道坎,所犯的矯情。

  既然沒病,躺在床上裝病其實挺累,這年頭,又沒空調,屋裡又悶又熱,呆不下去了,翻身起來,開始穿衣服。

  用餌料引蠅子產卵,產出來的第一代蛆是不乾淨的,化出來的第一代蠅子要嚴格控制,然後再產第二代蛆,一直這樣下去到了三四代,就可以放心使用了。這個生產過程,最重要的是要有一間不能讓蠅子自由進出的屋子。

  馮府別的不多,屋子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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