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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白蛇傳開始》第四百四十五章、回憶
第445章、回憶

 天擦著黑,便有大量地官員開始上朝了。

 這麽早就要動身,在寧采臣的印象中,只有從前上學時才有的景象。

 那時候叫早自習。好久遠的稱呼。雖然穿越沒有兩年,但是感覺上,卻像是好久,甚至有些陌生的事

 天蒙蒙亮,踩著舊舊的腳踏車。每一個人都騎得很快。有時遇上大霧遮天,有時是雨雪天氣,最好的時候,卻也是免不了的睡意。

 真的好懷念啊!

 人們都說想起以前,說明人已經開始老了。然而怎麽算,寧采臣也不覺得算是老人。可為什麽會想起以前呢?

 叮鈴鈴。

 “嗨!臣同學,想什麽呢?”

 不知何時,身下的馬車沒有了。“你,你是胡業百,小老鼠。”

 一個熟悉,卻又久遠的身影。個子小小的,總是坐在第一排,腦袋也是小小的,流下鼻涕,用手背衣袖一擦,劃拉出一個小小的灰痕。看上去就像是老鼠的胡須。

 這不是自己以前的同學嗎?他怎麽會在這?

 “乾嗎又叫人外號,再叫我就不等你了。”胡業百生氣道。老鼠的外號沒人喜歡,他看上去便是一副非常生氣的樣子。--網

 “你怎麽在這?難道你也?”

 “什麽難道?是了是了,我也起晚了。你還不騎快點,真打算在門外早讀啊!”

 “騎快點?”寧采臣看向自己身下。不知何時起,身下的馬車沒了,換成了自己那輛破舊的鳳凰牌。

 雖然車子很舊了,一二十年前的老貨。但是勝在價格便宜,當時多少錢買的呢?八塊,還是十塊……

 想不起來了,不過這種過去需要靠票才能購買的老車款。質量什麽的,絕對是沒話說。

 果然是那輛破舊的鳳凰牌。上面還有自己初得到它時,刻上的字。當時字不好刻,還刻錯了,遭到不少小朋友的嘲笑。

 好像也就是從那時候起,自己開始練字的。

 “還發什麽呆?你要是再不走,那可真要在教室外早讀了。”

 早讀客遲到,是不能進教室的。

 夏天還好,其他季節那可就倒霉了。

 春秋季節,有早露,早讀客下來,身上是濕的,分外不舒服。到了冬季,一堂早讀客下來,那眉毛胡子都要結了一層冰霜。

 這些都沒什麽,最怕的是因此而生個病什麽的。到時候又要吃藥打針了。

 咦?不對。那時候吃藥好像很便宜,一粒藥片五分錢,不對,好像安乃近是一角錢五個。(--網)

 記不清,記憶太模糊了。

 “猜猜,猜!剪子,石頭,布。”

 “哦!你輸了,你得幫我們所有人背書包。”

 “啊!又是我啊!”

 “誰讓你輸了。”

 三個小朋友,小學生的樣子。只有一個在背書包,而且是背了三個人的。

 “呵呵,和咱們當年一樣。”是胡業百的聲音。

 小學生是不允許騎自行車的,只有升到初中才能騎。所以這小學生書包隨著一天天“減負”的加重下,也就成了每個人最不喜歡的了。

 至於為什麽減負,書包會變重。當時我的班主任是這樣解釋的:“減是‘-’,負是‘-’,這‘-’‘-’得‘+’,所以這越是減負,你們的書包也越重。”

 當時大家都極佩服班主任的學識,沒人覺得他說的不對。

 “等等我!你們等等我!”

 再看那個小學生,後面背著自己的書包,前面掛著個書包,手上抱著個書包,連路都看不到,又怎麽快得起來。不注意看,真像是個書包山在動。

 “咱們是解脫了。”胡業百指了指前車籃,裡面放著家庭作業。除了家庭作業,是能不帶,一律不帶。

 本就有車子載重,這再少帶,就更輕松了。

 反正學校的書桌是有鎖的,什麽都鎖在裡面,也不用怕丟東西。

 “來來,快來!我請你吃羊肉串。”

 上學的路上,總會路過一家小賣鋪。大家都叫它老板店。

 這老板店中有各種吸引小朋友的玩具與好吃的。什麽陀螺、酸米粉……這兒全都有。

 但是最吸引寧采臣的,還是他的羊肉串。一角錢兩串,很便宜。

 後來,寧采臣大了,也才知道那根本就不是羊肉。不過他還是很感謝老板店。

 一角錢兩串的羊肉串,雖然不是真正的羊肉,但是總歸是肉啊!那可是寧采臣兒時,不多的幾次品嘗肉的滋味。

 不用說,便進了老板店中。

 “咦?老板,你進的這是什麽?”

 不大的小店,擺放著一個三合板做成的大箱子。

 寧采臣一看就知道,這就是那個年代風靡天下的遊戲機-街機。

 果然,中年老板說:“這是遊戲機。玩玩吧!很好玩的。來,先送你個牌子,玩玩試試。”

 這是老板的小手段,會送一些小孩些不起眼的東西,從而獲得了極好的口碑。反正是比校園裡校長親戚開的店,討人喜歡多了。

 以前,這校門是隨便進出的,只要你不耽誤上課。可是自從學校裡開起了小賣部,這校門就鎖上了。

 比如上體育課,打乒乓球,打壞了球。你得買一個賠給學校。外面老板店明明有兩毛一個的,你卻不能買,只能買學校小賣部五毛和一元的。

 看到熟悉的小手段,寧采臣搞怪心起說:“胡業百,再不走,咱們就遲到了。”

 胡業百看看手上的電子表,那時候電子表可比機械表受小孩子歡迎。“看看,反正都晚了。與其去罰站,不如在這兒玩會好了。”

 牌子投進去, 響起了開局的特有聲音。

 按一下開局鍵,便開始了。一個身上閃著光的紅人出現了。應該是個人吧?

 要知道那時代的人物製作實在粗糙得很。眼耳口鼻,什麽都看不到,隻模糊有個人樣子。

 咦?是脫獄,不是魂鬥羅、雙截龍什麽的。

 脫獄講的是罪犯從監獄脫逃的遊戲,很難打。不會玩的人,一個監獄的獄警都過不去。因為遊戲中的拳頭根本是騙人的,隻比拳頭,囚犯一個都打不過。

 這是我當年無數次想玩,卻是想玩時,沒錢。有了錢,又沒得玩了。

 老師說的好好學習,以後才能盡情的玩。

 這話絕對是騙人的。反正寧采臣是覺得兒時沒得玩的人,大了,同樣沒的玩。真的,親身經歷。除非穿越。

 咦?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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