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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白蛇傳開始》第四百八十一章、1夜北風吹
金雞報曉,嫋嫋炊煙從古寺廟中升起。

 燒熱水,做早餐,寧采臣他們是告別了美美的一晚。

 這吃虧的睡不著,這佔了便宜的,自然是睡得很美。這一覺幾乎可以說是告別了旅途的勞累。

 “什麽?這大清早的,就要吃烤羊腿嗎?”

 魯智深說:“這昨個沒吃飽,所以……”

 不用解釋,這梁山人一直以來的最愛便是大塊吃肉,大碗喝酒。

 只有在他們上了梁山,在宋江的教導下,這才有所收斂。

 寧采臣是不忌吃喝的,在知道自己榜上有名後,更是不忌了。

 人的一生,吃穿住用行,不在活著的時候吃好喝好了,莫非死了之後,再吃嗎?

 魯智深他們想吃,就讓他們吃好了,反正有的是銀子。

 “白大人。”

 “下官在。”

 “一會兒,伱帶人去買一些生活用品,以及吃食,想必咱們還是要在這住上一段時間的。”

 魯智深聽說去買東西,立即說:“對了,多買些雞鴨,如果有可能的話,再買些狗回來。”

 魯智深買狗是絕對不是為了養的,他只會為了吃。

 這一點,白清知道,因為這一路上,魯智深吃了不少狗了。白清忍不住問道:“大師不是佛門中人嗎?佛門不是講究不可貪口腹不欲,否則會下地獄的。”

 魯智深一拍肚子:“佛門還有這講究?灑家不知道哩。”

 魯智深這花和尚,出家只是為了免除官司。一個早晚課都不參加的花和尚,讓他明白沙門戒律,那才是難為他了。

 再說,佛門的戒律也只是那麽一立。

 比如貪口腹之欲,是要下地獄之說。

 這世上最貪口腹之欲的,明明在佛門,佛門為此還專門立了一個職位,淨壇使者。

 好像這位淨壇使者還是妓女的保護神、財神之類的。

 更不要說。佛門還有一個極喜狗肉的濟公了。

 “好了,快些去買,這是銀子。買好了之後,還得去他們禮部排隊。”寧采臣給了銀子。

 這覲見一國皇帝。是要到禮部排隊的。

 也許別的國家使節可以在報備之後,等待招喚就好了。但是遼人卻偏偏讓宋使到禮部等著,說是隨時有可能陛下召見。

 明眼人都知道,這是遼人故意為難他們。

 但,這又怎麽樣?

 莫非還真不去不成。

 其實後世許多人都說過聯金滅遼,是大勢所趨,也是正確的戰略。只是宋軍太弱,才有了後來的種種。

 寧采臣也知道,特別是真的來了這個世界之後。他也旁敲側擊過,希冀改變一下大宋的戰略,但是沒有可能。

 遠交近攻。這多少年的兵法,根深蒂固,根本就拿不出金人必勝的理由。

 特別是現在,據歷史載金人現在不過兩千騎兵。

 一邊是兩千。一邊是百萬大軍。寧采臣實在找不到可以說服的理由。

 不過誰讓他是穿越者呢?說服不了,可以做。

 金人人數有限,寧采臣就不信了。當他們與遼人拚個兩敗俱傷後,他們還有心染指大宋。

 只是現在,寧采臣為的不再僅僅是大宋,他為的更多還是他自己。

 道祖曾經說過,這天下大勢不可改,小勢可改。

 那麽走運的金人到底是大勢,還是小勢。

 寧采臣要看個明白。

 這也是為了他自己。從封神榜上看,這上榜也不是絕對的。只要伱可以改勢。

 至於改勢的手段,寧采臣不是神仙中人,那些替代之法。他是不選的。他的根基在人道,又哪兒有不從自己熟悉的著手,反倒去碰自己不熟悉的。

 而人道,就是國家、種族與皇帝了,這就是人道的頂端了。

 所以寧采臣這一次是動定了金人了。

 而想動金人,便必須與遼人打交道。

 沒辦法。實在是宋軍的進攻能力太差了。

 再說了,有可以利用的力量,乾嗎還要用自己的人命去拚。

 說到底還是宋軍不強,不然也不用如此,更不必去坐冷板凳了。

 白清接過寧采臣的銀子,帶上一些人便出發了。

 需要買多少,買什麽,這都由白清去想去統計,無須寧采臣一一詳實,這也算是為官的好處了。

 他們離開,魯智深還沒有開夥,這烤羊腿極費功夫,哪兒是三兩刻可以烤出來的。

 至於烤成羊肉串,寧采臣就是這樣吃的,看到別人吃肉,免不了嘴饞,切下一些解解饞。魯智深也來了一串:“大人,伱怎麽把肉切成了肉丁子來吃。這樣吃肉還有什麽意思,還不夠塞牙縫的。”

 大塊吃肉吃慣了,就喜歡那暢快淋漓勁,哪兒還吃得上這小塊的羊肉串。時代不同,這羊肉串的吸引力是直線下降。

 在後世按克吃肉的人來說,這羊肉串是絕對的美味。但是對吃慣了以肉做飯的人來說,這羊肉串便沒有多少吸引力了。

 除了這樣熟的快之外,真比味道,烤全羊什麽的不僅一點兒都不次,甚至更加美味。

 外面烤焦的脆皮,中間羊油炸熟的肉味,以及裡層鮮嫩的口感。這些絕對不是一串羊肉串可以比得上的,甚至可以說差了十萬八千裡。

 不然,這遊牧民族早就吃上羊肉串了,肉少點、薄點,熟的快,這只要是個人,便可以輕易理解的道理。

 一個最明顯的例子,就是這後世的滿漢全席,有聽說烤全羊、烤羊腿的,哪一個聽說過烤羊肉串的。

 寧采臣之所以會吃羊肉串,一是他的飯量很小,不像魯智深他們,別說一隻羊,就是一頭牛也吃得盡,寧采臣則不行,三五斤肉也就飽了;二是,寧采臣在後世是個窮人。

 對富人來說,愛吃什麽就吃什麽。為了吃裡面的嫩肉,外面的肉甚至可以全都丟掉。

 寧采臣則不行,這吃不了的飯菜,他是會打包的,更不用說丟掉肉了。

 再有錢,也做不到那些富人的豪奢,這是窮慣了的後遺症。用富人的話說,這就叫:天生的窮命。

 魯智深很餓,也很饞。別看魯智深是大塊吃肉,大碗喝酒,但是他也是個窮人。

 為了能大塊吃肉,他得攢上好久的銀子,不然他也不會打寺廟附近的狗兒主意了。

 至於上次皇帝賞賜的金銀,那才夠吃幾頓的。

 這古代的肉也不便宜哩。

 只有跟著寧采臣,他才能敞開肚皮吃。所以哪怕他是再餓,他也不願意先吃餅,非要等羊腿熟了。

 可是越想它熟,它越是不熟,眼看著熟了。“大人,大人……”

 是白清他們回來了。

 “白大人,伱不是去買東西了嗎?怎麽回來得這麽快?”

 白清兩手空空,但是他身後卻有兩個隨從扶著一個人走了進來。正是道士丘處機。

 這北方的天是極冷的,雖然丘處機讓人塞到了樹洞裡,但是仍然是擋不住寒氣。只看他渾身不斷發抖,便知道他有多冷了。

 “快,快把他扶進來烤烤火。”

 所有人都很慚愧,昨個太高興了,顯然是忘了外出未歸的道士。

 看他冷的發抖的樣子,這一夜,果然是沒有少遭罪啊!

 “那隻羊腿別烤了,趕快打些水,用它熬湯。”寧采臣是沒有太多的醫學知識,但是這羊肉湯祛寒很有效,他還是知道的。

 “大人。”魯智深有點兒不樂意。這羊肉煮湯,哪兒有烤的美味。

 正所謂濃縮的才是精華,用水煮,這肉就沒有了精華了啊!

 寧采臣:“什麽事?”

 魯智深:“大人,您就不能再拿塊肉出來。嗯,就那麽變出來。”

 寧采臣:“伱以為這肉是我變出來的?這些肉都是買的,只是存放在我這罷了。”

 魯智深:“那大人再拿一塊新鮮的,對,新鮮。”

 寧采臣搖搖頭:“新鮮的煮熟太花時間,看他冷成這個樣子,自然是越早有熱湯越好。”不等魯智深說,寧采臣又說,“再說,這肉類不好長時間存放,伱那隻羊腿已經是最後一隻了。”

 什麽?

 魯智深當場呆了,不僅吃不到不說,還是最後一隻了。抱著羊腿啃的美夢,魯智深當場便破碎了。

 妙善打量著發呆的魯智深,好奇問道:“伱該不會不舍得?”

 正好林衝聽了,立即說:“師兄,道長與我等一起入住,半夜忘了他,已是不該!與他些肉湯喝,萬一病了,伱我於心何安?”

 “誰說舍不得了。俺魯智深會舍不得曲曲一條羊腿!”魯智深豪氣萬丈。只是這一切都是假像。

 難道不知道這世上有人是無肉不歡的嗎?俺當年為了得大帥獎的肉,俺可是連敢死之士都做過。當時那個肉,都是鮮美的讓人連舌頭都能吞進肚子裡……

 伱說伱缺什麽不好,怎麽能偏偏缺肉呢?缺肉又為什麽偏偏只剩下一隻羊腿,這不是把俺的饞蟲引出來,卻偏偏吃不得嗎?真是饞死俺了。

 妙善一直在打量魯智深,把他的一舉一動全都化到眼中。突然,仿佛看懂了魯智深,狡黠一笑,向魯智深走了過去。

 來到魯智深身邊,輕輕拍了拍魯智深,小聲說:“喂!大個子,伱是不是想吃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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