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陳卓的精神印記接觸到生華大竅的刹那,他腦中突然產生了一縷明悟!
一種奇異的感覺襲來,陳卓從沒有像現在這一刻這樣對自己的雙手如此了若指掌!
原本的他根本就沒曾想過這方面的問題,手幾乎是人體最靈活的一個器官了。
一般來說每個人對於自己的手的掌控能力都相當強,大多數人都可以輕易地做到控制自己手部的力度,例如打籃球投籃時手腕的角度和用力,修行之人就更不用說了。
陳卓之前也從來沒想過對於手,人還能有怎樣的掌控能力的進步,最多也就不過是再更細微一點的控制而已。
可這一刻精神印記附著之後他卻發現自己對雙手的控制上了不止一層台階!他現在覺得自己可以控制一微米的距離、不到0.01牛的力量!
陳卓輕輕的抬手,如果他身邊有旁人在的話肯定會認為陳卓什麽也沒乾,但隻有他自己明白,自己的手腕微微彎曲了0.3度,手臂抬升了2微米!這種精準的控制能力簡直可怕!
不止如此,當精神印記種在生華穴的刹那,陳卓的手腕處瞬間閃過一縷金光!他明顯地感覺到自己手腕處得到了相當程度的強化!
一種不同力量體系的保護附著其上!他明白這是精神層面的一些玄妙,隻不過以自己如今的境界無法搞通原理。
與此同時陳卓發現自己的精神似乎還有了要具象化的特征!
一般而言所有人的靈魂不過是一團沒有形狀規則的虛化之物,但陳卓卻發現自己的精神印記烙印在肉身上的瞬間他的靈魂在明顯產生某種變化!
陳卓感覺自己的靈魂似乎在向著某個方向發展!原本就強橫無比的靈魂似乎找到了某些前進的方向!
面色一喜之後陣陣劇痛再次襲來,肉身分裂的痛苦可不是什麽人都能忍受的,陳卓雖然經過了長期的修煉但這麽長時間的肉身分裂他還是第一次經歷。
此時感受到身體明顯變化的他心下一高興的同時也終於有些支撐不住連忙再度運轉金光咒將身體重組修複了過來!再晚的話恐怕要對身體造成某些不可逆轉的損傷了!
身體修複之後陳卓嘶嘶地吸了幾口涼氣,這還隻是第一處人體大竅而已,修煉的難度居然就高到了這種程度!
按照這個情況進展下去的話十幾天的時間自己最多也就跨入十重天煉成這第一層,至於49處道門和365處周天星辰,沒有數月的苦修根本就不可能。
而且在每一層的修煉中,但凡有一處烙印種下的位置出現了哪怕一丁點偏差,之前的努力全部都會前功盡棄!所以每一處的烙印種下都需要把自身調整到最好的狀態。
這還是陳卓天賦高絕精神力強大意志驚人的關系,換了普通人來,就算知道跨入第十重的法門也沒辦法修煉。
一邊想著再次鞏固了一番境界,每一處人體大竅都需要長期的滋養,並不是精神印記一種下就算大功告成。
之後滋養了一天生華竅,陳卓從神魂空間中回到地球,他打車去了秦州市市中心的商場買了些高端食材,之前在神魂空間內肉身分裂雖然很快修複了回來但還是造成了一些損傷。
《金光咒》是宙階功法沒錯,按照它的修煉雖然痛苦但也確實不會對身體造成損傷,可《金光咒》中卻從來沒讓你修行到一半肉身分解的時候停下來。
陳卓跨入十重天的這種嘗試超出了《金光咒》修複的范圍,
他需要別的東西來輔助身體的修複。 地球上靈藥不多,要找也很難尋找,但高端的食材中多少蘊含著一些對修複肉身有幫助的東西,陳卓也是沒別的辦法了隻能用這種方式。
超市豪購了一通之後陳卓也發現了錢的重要性,自己到現在就是從於小宙那裡敲詐了一筆十萬而已,雖然有棟別墅但他並不打算賣掉,這別墅是陳卓準備給父母住的。
成家老爺子選的這處別墅位置極佳環境相當優美適合養生,就這麽賣了可惜。
這些高端食材陳卓並沒有選擇烹飪而是直接用修行手段提取了其中的精華部分,吃了大概數千塊錢的高端食材,陳卓這一次修煉導致的肉身損傷才算完全修複了過來。
此時看著眼前的帝王蟹等陳卓心裡都在滴血,修煉第十重天也太費錢了!這還隻是人體的第一處大竅啊!
這樣下去的話要煉成周身365處竅穴豈不是需要花費上百萬來恢復身體?
偏偏低端一些的食材中根本沒有多少滋養的東西, 陳卓也搞不清其中的原理,大概是那些雞肉鴨肉什麽的成長過程中吃了太多的人類激素了。
陳卓暗暗決定這次跨入十重天的第一層後去想辦法賺點錢,畢竟是個現代社會,就算自己不想要錢,父母也需要。而且現在看來修行這件事也是很花錢的。
……
接下來的十天時間裡陳卓開始了苦修,雖然修行的過程極度痛苦但陳卓的勁頭很足,十重天這種好事整個聯盟都沒別人知道,這是巨大的優勢。
生華穴之後是侖泉、玄骨、臨缺等等……名字看上去挺嚇人,實際上也就是人體周身的九處最重要的大竅而已。
侖泉位於腳心、玄骨位於脊背、臨缺則在脖頸……這九處大竅構成了一個小型的人體結構圖,全部激發之後就形成了所謂的一周天。
隻不過令陳卓有點尷尬的是,修煉到第七處大竅的時候他發現這一處竅穴居然位於……嗯,自己的小兄弟那裡!
典籍的記載中這處竅穴是陰陽交匯之點同時也是九處大竅中相當重要的一環!
可是看到這一處之後陳卓猶豫了……小兄弟一直以來都是修士最脆弱的地方,萬一出什麽意外可怎麽辦?
陳卓當然不是什麽色種,隻不過但凡是個男人在這種問題上都會相當謹慎,此時神魂空間中的他緊皺著眉頭,這……還要繼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