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萬。
對於濂泉來說並不多,濂家雖然算不上什麽豪門,但好歹也是坐擁千萬身家的知名企業。
迦南有些愕然的看著濂泉,這家夥半路截胡,讓他感到有點不爽,可墨鏡沒有說話,顯然是默認了,他也隻得無奈的點點頭。
迦南臉上的肌肉抖了一下,滿臉無奈的拿出手機給濂泉掃了一下。
十萬就在言語間轉到了迦南的微號裡,看著錢包裡多出來的十萬金額,迦南卻沒有一點高興的心情。
“謝謝!”
墨鏡隻是在一旁看著,簡簡單單的兩個字,道出了他心中的感激。
“我們之間,用得著這麽客氣麽!”濂泉翻了翻白眼。
在濂泉的世界裡,友情並不是那麽重要,可能這是因為他出生在商人家庭的原因,一切都是以利益至上為原則,所以在他的朋友圈子中,並沒有幾個可以全部信任的人,但墨鏡算是個例外。
如果說誰可以讓他傾盡所有,那麽除了他在乎的家人之外,墨鏡算是唯一的一個。
膽小怕事,扭扭捏捏。
是濂泉曾經給墨鏡的評語,兩人從大一相識,算是一個很能聊得來的朋友,但也僅此而已,濂泉從骨子裡看不起這個性格懦弱的家夥。
而一切的改變,都在哪個無月的夜晚。
年輕人總是充滿了發泄不完的血氣方剛,特別是喝酒過後的年輕人,那股子血性,仿佛能讓他們回到那刀光劍影的年代,哪怕是出生商人家庭的濂泉,也避免不了這個毛病。
而磚頭好像就是能將男兒血性發揮到極致的神兵利器。
至於濂泉有沒有這麽想過他也不知道,他隻記得當時他從身邊順手撈起了一塊磚頭,將那個身材魁梧得像頭牛的家夥砸了個滿堂彩。
身為學生,哪怕是有錢的學生,招惹社會上的地痞流氓,從來都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而招惹一個喝醉了酒的地痞流氓,就不是愚蠢了,而是在找死。
一個憤怒的地痞流氓,他才不會管你是護花使者,還是白馬王子,更不會管你手中拎的是磚頭,還是神器,所以濂泉的下場,就是被四五個人揍得蜷縮在地上,雙手死死的捂住自己的腦袋。
也幸好腦袋發熱的濂泉,還知道隻要腦袋不壞,就還有活著的希望,所以他被揍了七八分鍾依然還能喘著氣,隻是有些頭昏眼花。
人在絕望的時候,總希望天上能掉下來一個俠客。
那個時候的濂泉,就是這麽想的,不過那些躲在一旁瑟瑟發抖的同學,明顯不是他想象中那俠客的樣子,而是一群沒有血氣的慫包。
“你們特麽的在找死嗎?”
憤怒的吼聲,如同那天邊的一抹微亮,照射在了濂泉的臉上。
他看到了一張憤怒的臉,一張扭曲的臉,那是上廁所蹲了半天的墨鏡,提著褲子出現在了他的身旁。
濂泉永遠都記得那一幕,那讓他銘記一生的一幕。
赤手空拳,手無寸鐵的墨鏡,向著那些家夥揮起了拳頭,墨鏡一次次被打趴下去,然後又一次次怒吼著爬起來,再次揮起老拳。
那個魁梧得跟牛一樣的家夥,被墨鏡從背後死死的纏在肩膀上,然後狠狠的一口咬在了他的脖頸上。
而在魁梧的牛,受傷的時候也是會慘叫的。
那淒厲的叫聲,嚇得所有的人全都停了下來,不敢置信的看著墨鏡。
墨鏡狠狠的咬著那酸澀的脖頸,幽暗的眼神中透著森冷的光芒,
無情的盯著那幾個家夥,沒有說一句話,其實他也說不了話。 時間仿佛在哪一刻停頓,那幾個地痞流氓甚至連動都不敢動一下,因為他們從墨鏡的眼神中,看到了森然的殺意。
“動,就死。”
這是墨鏡眼中的意思,所有人都明白,隻要這幾個家夥在敢動一下,那墨鏡絕對會毫不留情的一口咬下去。
在瘋狂的地痞流氓,也隻是地痞流氓而已,在死亡面前他們同樣有著人的畏懼,特別是他們面對的,是一個發瘋發狂的瘋子。
“大哥,是我錯了,饒了我吧!”
那頭魁梧的牛最終還是熬不過死亡的陰影,墨鏡那如老虎一樣的牙齒,正咬在他脖頸的大動脈上,甚至已經咬破了皮肉,而墨鏡正在不停的吞噬著他的血液。
這隻是一場地痞流氓欺辱女同學的戲碼,甚至在酒吧門口上演了一場全武行,但絕對還沒有發展到生死相見的地步,所以容不得他不向墨鏡求饒。
“五千,你可以直著離開。”
墨鏡放開了魁梧男子的脖子,不過卻順手從身上掏出了一隻碳水筆,抵在了那個鮮血直流的傷口上。
所有人都驚呆了,那群地痞流氓更是目瞪口呆,訛詐做到這個地步,墨鏡算是將地痞流氓的精髓發揮到了極致。
不過他們不得不屈服,因為墨鏡話裡的意思很清楚,五千少了個子兒,他們的老大今天就得躺著回去,而躺著回去的代價,就是死。
為了五千塊錢丟一條命,隻要不是白癡都知道,這筆生意是虧本的。
所以他們隻能認栽掏錢,扶著他們的老大逃命似的離開,甚至連報復的心思都沒有,因為誰也不想招惹這種瘋子,除非他們想背上一條人命滿天下的逃亡。
而墨鏡明顯就是那種不在乎滿天下逃亡的家夥,這個虧他們也隻能認了,哪怕以後碰到墨鏡,都隻能裝作不認識一樣的走開。
自那以後,濂泉對墨鏡終於有了全新的認識,這根本就是頭懶洋洋的真老虎,骨子裡天生就有著凶殘的嗜血,隻是被很好的偽裝了起來。
不過這並不影響他對墨鏡的感激之情,因為如果墨鏡不撕開那長久的偽裝,那麽那些喝多了的地痞流氓,絕對會在不知不覺中將他活活的打死。
商人逐利,這是不爭的事實。
這點濂泉從未辯解過,但商人重義,這點他卻非常的認同,雖然很多人都將這一點給丟掉了,但他永遠都不會背棄,“身為商人,信義當先”的原則。
從那以後,
濂泉與墨鏡,成了形影不離的生死兄弟,雖然他嘴上從來沒有說過,但隻要墨鏡有困難,他永遠是站在第一個的人。
哪怕如今付出十萬的代價,對他來說都比不上墨鏡曾經為了救他,不惜以殺人相逼的那一幕。
人生難得一知己,生死面前又何懼!
一朝做兄弟,一生是兄弟,哪怕千刀架喉嚨,哪怕萬槍立身前,兄弟不離,生死不棄,這就是生死之義,兄弟之魂。
兄弟在前,當然少不了酒,最烈的酒。
最烈的酒,當屬炎魂。
炎魂酒吧的炎魂酒,酒如其名,烈如火焰,純似人心。
“鏡哥,當初你是懷著什麽樣的心情,一怒而咬人喉的?”迦南站在炎魂酒吧門口,很是感歎的看著這有些破舊的炎魂酒吧,難得的八卦了一回。
“飲一回炎魂酒,你就知道是什麽心情了!”
墨鏡淡笑著開起了玩笑,事實上他也想不起來當初究竟是因為什麽樣的心情了。
也許是因為感冒之時,濂泉深夜匆匆的給他去買藥,也許是因為濂泉半夜時分給他帶回來的夜宵。
總之是因為曾經某一瞬間的感動吧,隻是這些根本沒有回想的必要,兄弟之情,留在心中就好,掛在嘴上的,也許未必就是好的。
“呵呵!”
三人相視而笑,其實情不在酒,而在於人。
與兄弟相飲,哪怕喝的是水,也勝過那世間百般好酒,這個道理如今明白的人恐怕並沒有多少了。
夜晚的酒吧,人無比的多。
特別是在炎大畢業季,正是眾多莘莘學子們,在離散之際,與多年同窗,愛人摯友們相互道別的時候。
而就在炎大不遠處的炎魂酒吧,無疑是近水樓台先得月,成為大家聚會的首選之地。
“我沒記錯的話,今晚應該是咱們班的聚會吧?”墨鏡腳剛剛邁上台階, 方才想起來,於是轉頭看向濂泉。
“是呀,不過想必該來的都來了吧。”濂泉點點頭,話中帶著點其他的味道。
“哼!”
“怕什麽,誰特麽不服,直接打到他唱征服為止。”迦南看了一眼濂泉,話語簡單直接。
墨鏡與班上幾個大少爺不和的事情,並不是什麽秘密,那幾個家夥不過是仗著他們有點身家,就看不起鄉下人。
因為某些事,沒少給墨鏡穿小鞋,有一次還甚至讓墨鏡被記了一次小過,差點影響墨鏡的畢業學分。
而這些在墨鏡看來,不過都是爭風吃醋,更多的是為了吸引那些女同學們的眼光而已,墨鏡到從未在乎過。
不過迦南可不這樣想,任何事情都有一個度。
就像他為了愛情可以威脅墨鏡,甚至不惜動武,但自己惹出來的事情必須自己去扛,動用家裡勢力的人,隻不過是個沒用的廢物而已。
如果都要論家勢,那直接把自家老子搬出來比一比就行了,還搞那麽多幹嘛。
畢竟要論起家勢,他與濂泉都差不到哪兒去,可無論是他還是濂泉,真正知道他們身份背景的人,並沒有幾個,頂多就是知道他們有點錢有點勢力而已。
隻有像劉光那樣的傻叉,才整天拿著家裡的名頭在外面顯擺,其實這樣的人,才是他們看不起的對象。
所以,
今天要是這些家夥不給面子,他還真不在乎打這些人一個響亮的耳光,不管是為了討好墨鏡,還是因為他自己的個性,反正今天過後大家老死不相往來,翻臉又何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