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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魔王戰記》第52章 魔王與寶具
  向圖書管理員確認了一下後,格林明白了一件事:所謂的“寶具”,就是這麽的不講理!

  寶具是傳奇強者的傳奇具現,是物質化的奇跡,是一種規則層次的力量。規則,從來都是不講理的!

  “地球上的那些腦洞在這個世界竟然變成了現實?”格林木然地看著手中的書,“看來我的常識以及對世界的認知需要更新了。”

  寶具是強大的。但是如果能夠知曉寶具的規則的話,就能針對性地對其進行克制。

  例如在《奧德賽史詩》中,傳奇冒險者奧德賽就利用鏡像術卷軸破掉了喀涅斯的必中弓,用沉默破掉了女巫的鳥籠,用塗抹了麻藥的弓箭射翻了永生的暴君。

  “唔……雖然感覺‘寶具’這種東西有點不科學,但是既然這種東西存在,那麽根據唯物主義‘存在優先於思維’的規則,現在需要考慮的並非其合理性,而是應該思考它的原理……”格林摸了摸下巴,思索了一會兒。

  “千影。”

  “是,主人。”黑發赤瞳的少女出現在格林身後。

  格林看向千影。

  ——————

  姓名:千影

  種族:???

  職業:戰鬥女仆??級

  稱號:戰鬥女仆

  生命:???/???

  力量:25

  敏捷:A

  體質:20

  智力:10

  感知:A

  魅力:12

  能力:劍術(A),狂化(EX),心眼(A),影襲(A),精神鎖定(B),女仆契約(EX),寶具(???)

  綜合戰力評價:傳奇,挑戰等級28

  ——————

  受限於實力差距,即使格林強化了自身的感知,也仍然無法看到千影的所有屬性。但是僅僅能夠看到的那一部分屬性,已經足以讓格林明白千影的強大了。

  也許是受狂化(失憶?)屬性的影響,智力與魅力屬性堪憂,但是其他屬性都十分強大,技能也大多都是A級別,同時作為一名傳奇,千影也是有寶具的。

  格林:“千影,你的寶具是什麽?”

  “寶具?抱歉,主人,我沒有相關記憶。”

  失憶嗎?這還真是一個麻煩的問題。

  “可以給我看看你的寶具嗎?”

  “主人,我不知道我的寶具是什麽。”

  格林:“……給我看看你手中的劍,可以嗎?”

  千影將手中的劍遞給了格林。

  格林拿著千影的劍,看了看。

  “鑒定!”

  ————

  迷之劍(??)

  說明:強大的神秘將其覆蓋,讓人無法看清。

  ————

  “感知強化!”

  “智力強化!”

  “鑒定!”

  格林覺得自己猶如在用顯微鏡觀察手中的劍。在強化了感知和智力屬性後,格林終於獲得了更加詳細的情報。

  ————

  ???(寶具)

  攻擊:1D8+1

  硬度:25

  耐久:25/25

  特效:因果·必殺(攻擊對「主人」有敵意的目標時,無視目標防禦,造成真實傷害。)

  特效:概念·守護(這把武器無法傷到「主人」,並且能夠感知到針對「主人」的敵意。)

  說明:千影的寶具,其中寄宿著她的執念。

  ————

  雖然看到了屬性,但是卻沒有卵用。

因為想要使用寶具的話,就必須獲得寶具的真名才行。不,等等,《奧德賽史詩》中好像也有一個失憶的傳奇強者,他是怎麽使用自己的寶具的呢?  格林連忙將桌上的《奧德賽史詩》拿起來,快速翻看了一遍。

  “千影。”格林將劍拿起來,遞還給少女,“給你的寶具取一個名字,怎麽樣?”

  “名字什麽的無所謂。只要能夠守護主人就夠了。”

  格林摸了摸下巴:“執念嗎……原來如此。”格林看了看手中的《奧德賽史詩》,感覺自己似乎已經摸到了鑰匙,“那麽,就由我來給這把武器取一個名字吧。”

  “既然這把劍是為了守護我,那麽就稱呼它為「守護之刃」吧。發動寶具的關鍵詞……嗯……”格林想了想,“我記得你曾經說過‘主人,由我來守護’,就將這句話作為啟動寶具的關鍵詞吧。”

  “好的,主人。”失憶的千影,對此沒有任何意見。

  千影的問題搞定了,接下來。

  “接下來就是那個傳奇盜賊希德的問題了。”格林撓了撓頭,“從已知情報來看,寶具雖然強大,但是卻都有著某些限制。能力越是不講理的寶具,發動限制越大,反倒是那種單純堆砌基礎屬性的寶具,限制比較小。那麽那個傳奇盜賊的寶具會是什麽呢?”

  先向物品的原主人發布犯罪預告函,然後在預告函上的時間裡,神不知鬼不覺地盜走預告函上的物品。

  瞬間,格林的腦海中劃過一道閃電!

  “難道這就是他的寶具!?預告函是寶具發動的前置條件,一旦到了時間後,物品持有者還未發生變動,自動獲得那件道具?”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也太BUG了吧?”格林撓了撓腦袋,“這還讓人怎麽玩?要不……果然還是將弓賣掉算了?賣掉這把弓後,再重新買一把新的?”

  格林並不介意將手中的弓賣掉,畢竟格林的職業是魔王,使用弓箭並沒有任何職業加成。唯一的問題在於,賣掉弓後,獲得的金幣要怎麽處理?

  兩千金幣可不是一個小數目,哪怕一枚金幣只有五克,兩千金幣也有十公斤的重量。

  格林可以帶著一把極品弓箭旅行,但是總不可能帶著十多公斤的金幣旅行吧?萬一哪天自己這個“魔王”身份暴露,不得不跑路,放在家裡/銀行的金幣不就都便宜其他人了嗎?

  ……

  格裡芬商會。

  聽說格林的來意後,商會會長格爾德·格裡芬親自接待了格林。讓格林意外的是,格裡芬商會竟然也聽說了自己被傳奇盜賊希德盯上了的這件事。

  “雖然我們商會也很想買下這把弓,但是……很可惜,我們商會並沒有與希德對抗的能力。”格爾德拒絕了格林的交易請求。

  “非常抱歉,雖然我很想幫你,但是我們只是一家普通的商會而已。”貝拉多娜滿臉歉意。

  格裡芬商會的拒絕,讓格林有些意外:“那個希德有那麽厲害?”

  “那可是一位傳奇。”格爾德摸了摸嘴巴上的小胡子,“像我們這樣的小商會,一旦被那種級別的強者記恨上了,將很難生存下去。除非……不,沒什麽。”

  格林不由地皺起了眉頭:“除非什麽?”

  “額……哈哈,沒什麽。我知識在想,如果你願意娶我女兒,成為我們家的一員,那麽你的事就是我們的事,就算我們幫你,希德也不會因此而怪罪我們。”

  “父親大人!”貝拉多娜滿臉嬌羞與嗔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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