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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著房車回大唐》三十四章:大小混帳
  第二天,李浩親自用兩輛馬車拖著一千二百貫錢拜訪程咬金,到盧國公府門外,遞上拜帖,在門外等了足有小半柱香的工夫,門房才開門讓他進去,帶他去客廳。

  客廳裡只有程咬金一個人,那狗熊般的身軀坐在一張案幾後面,案上全是酒肉,什麽烤全羊,烤乳豬,鹵牛肉等等,全都是硬菜,看一眼就讓人產生油膩感。

  “小子來啦,坐吧。”程咬金看到李浩來了,抬了抬眼皮,邊喝酒邊讓他坐下。

  李浩在下手的案幾旁坐下,屁股剛碰墊子,兩個金發碧眼的胡姬就端著美酒和菜盆給他上酒菜,程家家風彪悍,就連吃飯風格都彪悍,盛菜都是用盆子。

  胡姬們給李浩上的菜跟程咬金的一模一樣,全是肉食,而且一看就很倒胃口的那種,李浩清楚地看到一大盆鹵牛肉,難以置信地問程咬金:“程叔叔,這是……牛肉?”

  李世民極重農耕,而農耕離不開牛,可以說古代的牛就是農耕的基礎,所以大唐有嚴令,禁止殺牛,否則將會有牢獄之災,然而李浩居然在程家的飯桌上看到了鹵牛肉。

  程咬金瞪了他一眼,沒好氣地說:“你看錯了,這是驢肉。”

  李浩聞言一滯,呵呵乾笑兩聲,道:“程叔叔,小子這次冒昧來訪,頗為唐突,望程叔叔勿怪。”

  程咬金濃眉一擰:“你再跟老子這樣陰陽怪氣地打邊腔,信不信老子抽你,有事就說,有屁就放。”

  李浩好尷尬,這混帳太不會聊天了,大家見面寒暄幾句嘛,中國人的傳統嘛,你非要搞得人家這麽尷尬,一點前戲都沒有,一來就直奔主題,多不好。

  “說不說,不說的話老子就逐客啦!”程咬金見他在那發愣,不耐煩地瞪眼嚷嚷。

  顯然他還是認為李浩坑了他兒子,所以才對李浩這副態度,能讓他進來跟自己見面,完全是給了李世民的面子。

  李浩索性也就不拐彎抹角了,直接開門見山道:“程叔叔,我這次來是來送分紅的。”

  “分紅?什麽分紅?”程咬金不解地問。

  李浩此次雖然送來了一千多貫,但卻沒填禮單,為什麽,因為這不是送禮,這本來就是程家該得的分紅錢,自然不用填禮單。

  李浩當即解釋:“我和程處默合夥在長安開了十家蜂窩煤鋪,昨天一天進帳兩千五百六十貫,刨去六十貫本錢,一共兩千五百貫,我們事先就說好了,五五分成,所以,昨天程家所得分紅是一千兩百五十貫,我已經送來了,貴府的管家應該正在派人清點著呢。”

  “一天賺這麽多!原來這蜂窩煤是你們兩個搞出來的!”程咬金聞言失聲驚呼,兩眼瞪得滾圓,他雖然聽說長孫家靠長安的煤炭產業斂財無數,但他也知道煤炭的利潤其實並沒有那麽高,長孫家之所以能賺那麽多錢,自然是因為壟斷,既然都壟斷了,那麽他們又怎能不賺錢呢。

  李浩見程咬金如此吃驚,微微一笑,點頭道:“小子曾讓程處默帶話給叔叔,這個生意,一本萬利,仔細一算,我們所投成本,不超過五百貫,昨天一日,已然回本,而且遠遠超過,接下來這個冬天,就等著數錢了。”

  程咬金瞬間被金錢衝昏了頭腦,陷入無限喜悅之中,然而他到底是混世魔王,隻開心了一會兒就冷靜了下來,仔細一想,眯眼望向李浩,冷冷道:“你今天來,只怕是想讓老子替你做擋箭牌吧?”

  李浩也不矯情,咧嘴嘿嘿一笑,拱手道:“程叔叔果然智慧過人,

小子此行就是想讓程叔叔坐鎮咱們的煤炭生意,有您坐鎮,長孫家就算不開心,也不敢輕舉妄動。”  程咬金摸了摸絡腮胡子,眯眼仔細看著李浩,盯得他渾身發毛,仿佛要將李浩看透一般,過了許久,他才緩緩道:“小子,當今天下,敢把手伸到長孫家的碗裡搶肉吃的,你是第一個。”

  李浩嬉皮笑臉道:“程叔叔也是一個。”

  程咬金聞言一愣,隨即忽然嘎嘎狂笑起來,用指頭連點李浩數下:“你啊你,果然和老子一樣,是個混帳!”

  李浩賠笑:“只要能賺錢,做個混帳也挺好的。”

  程咬金忽然斂起笑容,板著臉問:“不過,李浩,你要知道,老夫雖然能替你做一回擋箭牌,但卻不能護你一輩子,你得罪了長孫家,就不怕遭報復嗎?”

  李浩正色道:“程叔叔,小子既然敢這麽做,便有十足的把握,世上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只要大家利益相同,便志同道合,這次我雖然搶了長孫家的肉,但說不定哪天我就能還長孫家一頭牛呢。”

  “聽你這話的意思……”程咬金眯眼眼猜測,“你似乎還有其他的賺錢法門?”

  李浩自信一笑,頷首道:“小子在這裡不妨跟程叔叔揭點底,小子一肚子賺錢的好門路,這蜂窩煤只是冰山一角,微不足道,倘若程叔叔肯跟小子長期合作下去,小子敢指天立誓,不出五年,程家家產至少可以翻五倍。”

  “五倍!”程咬金聞言渾身一震,李浩的這句話太有誘惑力了,雖說他總是認為李浩喜歡坑人,但這次自己還是忍不住相信了李浩,唉,怒己不爭,就喜歡這阿堵之物啊。

  程咬金雖然沒有拍著胸脯向李浩保證什麽,但從他對自己的態度就可以看出,這事已經成了,因為接下來程咬金對自己很熱情,居然說出:“你就是老夫親侄子,不要拘泥,跟在自己家一樣……”

  不要臉,臭不要臉,這樣的話都說得出口,難道他忘記之前是什麽冷漠態度的了嗎。

  程咬金有個壞毛病,喜歡喝酒,他還有個更壞的毛病,喜歡讓別人陪自己喝酒,如果別人不肯喝,那就是不給他面子,他就會很生氣,後果無法想象,要看對象是誰,如果是長孫無忌,頂多臭罵一頓,如果是李浩這樣的布衣晚輩,呵呵,吊起來抽一頓應該不是什麽大事。

  李浩迫於程咬金的淫威,只能不斷陪酒,三勒漿雖然酒精度不高,不過怎麽說也是唐朝最烈的酒了,喝多了還是容易醉,況且李浩的酒量並不怎麽大,他討厭醉酒,於是他各種偷奸耍滑,端起酒籌的時候使勁晃兩下,先潑出去一點,然後一仰頭,咕嘟咕嘟喝下,聲音很大,其實有一半酒已經灑進了領口,這大冷天的,滿胸滿腹都濕漉漉的,那酸爽,絕對正宗。

  程咬金看著他偷奸耍滑,故意裝瞎,還是一杯一杯地灌他,李浩實在喝不下去了,他的衣服也濕透了,只能裝醉,直著舌頭道:“程叔叔,小子似乎有點困了,估計酒勁兒上來了,小子得回去了。”

  “喝不下了?”程咬金雙眉一挑。

  李浩半醉半醒地點頭:“喝不下了,都喝到嗓子眼了。”

  程咬金再次挑眉:“是你衣服喝不下了吧,再喝下去只怕褲子也得濕透了。”

  李浩好尷尬,原來這混帳早就發現了,一直在逗自己呢,李浩怒啊,偏偏又不敢發火,只能咧嘴傻笑:“程叔叔不僅海量,而且目光如炬,小子不服不行。”

  他這個馬屁算是拍到點子上了,程咬金有兩大愛好,喝酒和打架,所以他就喜歡聽別人誇他酒量好,武藝好,李浩這句“海量”說得他心花怒放,當即一拍案幾:“好小子,小小年紀就見識過人,不錯,不錯,老夫喜歡,來!繼續上酒,繼續喝,來人,讓舞姬前來助興!”

  李浩一頭栽倒,感覺自己今天要交代在這裡了。

  李浩第二天醒來的時候在程家廂房的床上,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他身上連一根線紗都沒有,更別提衣服了,更重要的是床上還有兩個人, 都是昨晚跳舞的胡姬,金發碧眼,身材是該翹的地方翹,該凹的地方凹,而且這兩個胡姬也是光著的,不著片縷,此刻她們睡得正香。

  李浩傻眼了,我的處男之身就這麽糊裡糊塗地交代了?給了兩個連名字都不知道的洋妞?為什麽我一點都不開心,為什麽我流淚了呢,為什麽我好想罵程咬金那混帳……

  李浩傷心了許久,終於冷靜下來,畢竟自己是來自未來世界的男人,這方面畢竟還算開放,他掀開被子仔細檢查了一遍,發現似乎並沒有做那種事的跡象,起碼床單很乾淨,被子也很乾淨,沒有什麽什麽斑,接著他忽然想起來,自己在前世的時候只要喝醉酒,全身變水母,軟綿綿,包括小老二,什麽酒後亂性,純屬扯淡。

  他忽然好慶幸,好開心,還好自己有這麽一個被動技能,

  就在他開心無比的時候,敲門聲響起,外面傳來程處默的聲音:“李浩,李浩,醒了嗎?”

  “等……等一下!”李浩有點慌亂,想要穿衣服,然而他的衣服被拋得滿房間都是,他不得不跳下床去一件一件地撿回來,他剛撿起褲子準備穿,一陣寒風吹來,凍得他小老二差點縮進去,程處默這貨開門進來了。

  二人四目相對,沒有激情也沒有基情。

  面對寒風,李浩不覺得冷,就覺得一股淡淡的羞恥。

  程處默咧嘴一笑,露出滿口大白牙:“李浩,俺爹送你的兩個胡姬味道如何?”

  李浩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去你娘的!滾!”說罷一抬腳就將他踹了出去,哐當一聲關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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