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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三司使》第101章 上任宋平城
  興慶宮,大同殿偏殿。

  李適之與楊慎矜、楊釗三人在向李隆基匯報查處李林甫的情況。

  李隆基聽完,點點頭,道:“賜李林甫自盡,蕭炅、王鉷貶謫嶺南員外司馬!相關官員一律貶謫外放,左相會同吏部拿出處理意見!你等先下去吧!”

  “遵旨!”

  待這三人走後,唐玄宗問高力士道:“高將軍,如今宰相只有一位。而且這適之辦事頗為粗放,還得另外配宰相才行!不知高將軍可有建議!”

  “陛下,老奴不敢參議此等國家大事!”

  “我讓你說,你就不要推辭!高將軍對大唐忠心耿耿,我心裡還是知曉的!”

  “多謝陛下!那老奴就鬥膽直言!適之公為大唐宗室,忠心耿耿,可暫時為右相。不過他的確辦事粗放,隻愛管一些大事,還得找幾位辦事謹慎之人才行!

  老奴認為戶部尚書章仇兼瓊在蜀中極有政績,辦事老練,而且他本人與李林甫也有很深的矛盾,長期受其打壓,是一個理想的人選!可以為相。陛下,老奴建議可以多設幾位宰相,以分其權,也可以看看他們各自的能力!”

  “高將軍考慮頗周!那就任命李適之改任吏部尚書、右相;章仇兼瓊改任兵部尚書兼任門下侍郎、同平章事,知門下省事!楊慎矜以戶部侍郎兼任同平章事,知尚書省事!另外,楊釗辦事也精明,就讓其兼任京兆尹少尹,權知京兆尹事。”

  (章仇兼瓊:此人在蜀中任職七年,官至劍南節度使,後擔任戶部尚書。此人很有政績,還懂軍事,平戎城就是他帶兵攻取的。他還捐出自己的俸祿修建樂山大佛,蜀中人對其評價很高。

  不過由於他與李林甫關系不佳,從而推薦楊國忠上位作為自己的後援。後來楊國忠成為奸臣,所以兩唐書並未為其立傳)

  高力士一聽,這楊釗升得也太快了,不過兩年不到,已經做到四品,還代理三品職事!皇帝如此寵愛貴妃,看來楊釗入相是遲早的事!

  ......

  宣陽坊,章仇兼瓊府。

  他住的地方與楊釗的府邸很近。

  一聽說章仇兼瓊擔任兵部尚書兼任門下侍郎、同平章事,楊釗自然前來恭喜他。

  “恭喜章仇公拜相!”

  “還靠楊公幫忙!如今陛下如此信任楊公,又讓楊公判度支,還擔任京兆尹!楊公拜相不是指日可待,到時候我也將向陛下極力推薦!”

  “多謝章仇公!”

  ......

  卻說李適之當上右相,自然十分高興,無論如何講,總算是沒有性命之憂了。不過自從李林甫一事,倒也讓他開始明白言多必失之理,心裡面倒是很感激楊遊。他把楊慎矜找來,二人商量一些人事安排。

  “顏真卿此人辦事公道,辦事能力極強,可以為監察禦史!蘇隗可以升任京兆府法曹!楊公看如何?”

  “此二人倒也確實不錯!我倒沒什麽意見。”

  “楊公,那楊遊可否調回京任職?我看王鉷外放後,戶部倒是缺人!”李適之道。

  “李相,鄙人看,此事怕是不妥。那楊遊打仗能力不錯,聖上倒是喜歡他,未必肯讓他回京!而且京中的文職頗看重資歷,楊遊資歷太淺。況且安南大都護也缺人,就讓其在該處任職,多多鍛煉也許是好事!

  不過這安南大都護之職也不可久缺,此職必須德高望重或是軍功顯赫之人方能擔任,乾脆我等推薦章仇相公遙領該職!那安南大都護之事就權且交與楊遊。”楊慎矜說道。

  “也好,就章仇相公兼任該職,不赴任!讓楊遊以副大都護之職繼續代理吧!”

  ......

  宋平城。

  楊遊已經到了三天。這宋平城,也就是後事的yue南國首都he內。此地地勢平緩,屬於紅河衝積平原,河流縱橫,是很理想的建城地點。

  (公元前111年漢武帝設交趾郡,宋平城便在其范圍之中。南朝宋時在河內地區設置了宋平郡,治昌國縣。隋朝時改為宋平縣,為交趾郡的治所。

  公元621年,唐朝將交州的治所遷往宋平縣,並修築城池,後來此地就成為安南都護府所在地。)

  他在長史的帶領之下,四處了一轉,感覺此城也不大,城內只有一千多戶人,也就相當於關中一個縣,與傳說中的嶺南廣州等地沒法比。楊遊覺得此事設一個都督足矣,大都護府還是北遷安寧比較合適。自己就卻要以安寧為中心,建立對中南半島的全面掌控

  “劉長史,我等回去,明日召集都護府六曹以上官員議事!”

  ......

  宋平城,早,都護府。

  這安南都護以前屬於上都護,如今卻是大都護,增加了一名副大都護。另外還有兩名副都護,不過這裡目前只有一位副都護。還有長史、司馬及錄事參軍、六曹等官員。副都護職位高於長史、司馬,為正四品上階,距離從三品的顯貴之官就差一階。

  自然先是各曹匯報了工作情況,比如戶口、稅收、商業、鹽鐵、外貿等。

  “原安南都護府, 有四萬八千二百戶,人口二十三萬三千六百五十人......”

  “本都護府歲貢象牙、玳瑁、犀角、翠鳥羽毛、蚺蛇膽、檳郎、魚皮、沉香、金銀、綢、紗、藤製品、白蠟等等......”

  ......

  眾人把各自分管的事務說完,楊遊聽罷,讓他們回去準備一份書面文稿呈報。隨後,楊遊把副都護、長史、司馬、錄事參軍四人留下。

  楊遊最關心的就是四樣:教育、城防、海港、開疆,他要聽一聽他們的意見。

  隨後他就這四個問題讓眾人發表看法。

  這發言,依舊是從職位最低的官員開始。錄事參軍是正七品上階,本來不屬於上層官員,只不過其負有監督所有官員的責任,所以楊遊卻特意把他留下來。

  (錄事參軍:勾檢官,就是要勾檢所管州郡或都督府的一切文案;其可以監督轄區內上至大都護、下至縣尉參軍等一切官員;當然,其對自己長官的監督一般是名義上的,極個別情況也有揭露長官罪行的錄事參軍。)

  “啟稟副大都護,本都護府原有轄區內,直屬州學都有學校招生,縣學則只有四個縣招生,而且有兩個縣人數未招滿二十五人。近些年,偶爾也有科舉及第之人。當然,與內地郡縣肯定沒法比!主要是北部山區羈縻州,上學之人少。

  至於城防,卑職認為倒沒有太大問題,畢竟林邑與陸真臘道不敢輕易攻擊我安南。至於轄區內的海港,較大的海港有五六處,來往船隻絡繹,頗為繁華!至於開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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