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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三司使》第51章 抄家潛規則
  六日後,晚間,藍田縣館驛。

  楊遊、元載、苟鈞。

  楊遊聽元載匯報查抄成果:“先說房產和財物:正房二十八間;金器及首飾等八百十九兩八錢;銀器及首飾、銀錠等三千零六兩七錢;錢二百八十貫六百二十四文。當然,這錢已經除掉了打發三個被搶民女的錢!”

  接著又後面還有一大堆絹帛、布匹等貴重物品!

  聽他們匯報完,楊遊把那帳冊接過來仔細看了看,然後道:“陸家平日是誰在管帳?”

  “是他本人親自管帳!”

  “那就按律,將所有仆人、房產、田產、錢貨全部送藍田縣處理!”

  “遵命!楊禦史,這裡有幾樣東西,看著好像還不錯!”元載說完,扭頭示意苟鈞。

  苟鈞低頭從地上剛才帶進來大口袋裡,拿出一把彎刀和一張弓來!

  “楊判官,這刀可是極品寶刀!”苟鈞道。

  楊遊接過來一看,只見刀鞘上面一彎新月,旁邊還有隸書的“勾月”二字!這刀比自己隨身帶的橫刀要略輕。

  “此刀有何不同?”楊遊問道。

  “此乃是一把削鐵如泥、吹毛斷發的寶刀!”元載道。

  楊遊一聽,果真有如此神奇?自己倒要試一試!

  只見他左手握住刀鞘,右手一抽,那刀“噌”地一聲滑出刀鞘!楊遊瞬間感到一股寒氣撲面!

  咦?真是寶刀?

  苟鈞順手遞過來一把尋常的菜刀:“楊判官,請砍這菜刀試一試!便知真假!”

  “好!”楊遊左手放下刀鞘,握住菜刀,起身右手猛地一刀斬下!

  只聽得“哢”一聲,那菜刀頓時斷作兩截!

  楊遊再湊近了仔細看那把寶刀,卻幾乎不見擦痕!靠,真的是一把寶刀?

  仔細一想,不可能吧!世間哪有如此神奇之物?

  於是低頭把那菜刀拾起來一看,瞬間就明白為何寶刀能削鐵如泥了:這菜刀竟然是生鐵做的,並非自己前世的鋼刀!

  而自己手中的這把“勾月”寶刀,才是百煉成鋼的精鋼刀!所以砍斷這生鐵做的菜刀,還不是輕而易舉!

  “楊判官,卑職二人看,這刀不如判官留著防身之用!判官今後少不得宦遊天下,沒有一把趁手的兵器防身可不行!”元載滿臉諂笑道。

  楊遊一看,怪不得此人會成為大唐第一貪,處處想著謀私利!不過這把刀真的不錯!

  “這弓難道又是與眾不同的寶弓?”楊遊指著那把弓問道。

  這時元載湊近了說道:“楊判官,此弓這上面刻著‘遊龍’二字,名曰‘遊龍弓’,也是難得的寶弓!

  據說此弓采用三十年柘木製作,弓弦采用北海龍筋加工!不信禦史請聞一下,這弓弦似乎還有一股淡淡的腥味呢!”

  北海龍筋!

  楊遊一聽,北海不就是貝加爾湖嗎?那裡面還有龍?開什麽玩笑!有鱷魚還差不多!

  “此弓除了製作材料外,還有何不同?”

  “我審問過陸宏的仆役,他們說此弓一共有兩把,一把在我的老丈人王大將軍手裡!一把就在這陸都尉手中!

  此弓屬於一石五鬥弓,力小之人根本拉不開!凡是能拉開此弓者,用此弓可以射三百步!”元載道。

  三百步!不就是四百五十米?有這麽厲害?(一步是一米五左右。)

  自己現在一石弓也才拉開五分呢!要拉開這一石五鬥弓,恐怕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也許此生根本就沒有機會!

  “依卑職的想法,此兩樣東西可遇不可求,不如楊判官留著倒也有用!如果上報國庫,肯定會放在庫裡面爛掉!”元載依舊滿臉諂笑!

  楊遊一聽,他說的也有道理,這東西放在宮裡,十有八九不會有人再想得起來。不如自己留著,倒或許有大用處!

  “那好,只要沒上帳,我就留下來,反正也是公事用!”

  “放心,卑職二人已經辦妥所有的一切!楊判官,這金銀等物,卑職二人建議這樣處理如何......”

  只見元載、苟鈞二人相互點了一下頭,那元載急忙上前來對楊遊密語。

  楊遊聽完,略微一沉思,便點點頭:“也好,就按你等說的辦,立即把清單和奏表寫好,我簽字即可!”

  “是!”元載回答道。

  楊遊看見他二人滿臉興奮,很是高興!心想,這元載可是十分得力的助手,也許今後會一輩子共事也不好講!

  第二日上午,藍田縣館驛。

  楊遊剛剛與苟鈞去綠玉坊取了水晶眼鏡、望遠鏡回來。商縣令帶領縣丞、主簿、縣尉等全部縣官早已等候在館驛門口給楊遊等人送行。

  楊遊與元載每人送了一些藍田“特產”,其余苟鈞、蕭南等主要乾吏,也有紀念物!

  楊遊上馬,抱拳與藍田縣官員作別:“各位!後會有期!”

  “楊翰林慢走…………”

  ......

  早上,太極宮,大理寺。

  楊遊找到元載,讓他領著自己辦理手續。

  元載很是高興:“請楊翰林在辦事房稍等!鄙人替楊翰林辦完這所有手續!”

  他接過楊遊的告身,領著他就開始找錄事、主簿、丞等依次辦理!眾人都知曉楊遊是聖上欽點的翰林學士,不敢怠慢,急著幫他辦理完畢所有手續!

  沒多久,元載就辦完手續回來。他告訴楊遊,大理卿已經交代過,由於他還兼任監察禦史裡行,必須按照正八品給職田和祿米、月俸!

  祿米,正八品是每年六十七石;職田,不分正從,八品官員均是三百畝。

  楊遊一看,這三百畝職田,每畝有六鬥粟、兩圍草料的租子。

  草料當然是拿來喂馬和牲口;三百畝田可以收粟一百八十石,折合大米就是一百零八石!此時一人的口糧為一年定位七石二鬥,這一百零八石大米,夠十幾個人吃了!何況還有祿米六十七石。

  “楊翰林,今日可要領下擔錢?”元載問道。

  “下擔錢?什麽是下擔錢?”楊遊很有些奇怪。

  元載道:“就是送給官員補貼,作路費、安家費之用。因為官員俸祿都很低,有的官員一候選就是五六年,平日只有靠以前當官時攢下微薄俸祿生活。

  一旦到千裡之外做官,不少人連路費也難以籌措。後來,郡(州)縣就利用公廨費給新上任的官員給予補貼,就是‘下擔錢’,離任的官員要給‘資送錢’。

  朝廷也認可此事,前提是不能再給百姓頭上加稅!新任京官時,凡是公廨費充足的司監,也比照郡縣發放‘下擔錢’、資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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