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因・蘭德的筆記不僅工整而且詳盡,一行行娟秀齊整的書面字體,即便是洛倫自己都自歎弗如。並且還十分細心在所有必要的地方都加上了注釋,從羊皮紙上墨水的身前來看,這些注釋都是後加上,顯然是為自己準備的。
果然這個小個子巫師,能成為道爾頓・坎德的學徒絕對不是沒理由的。雖然整本筆記基本上涉及到了所有的學科,但關於煉金學的內容依然是最為詳盡的,整整兩頁的分量區分了不同坩堝和溫度的區別,以及八種最常見的煉金製品的煉成過程和材料獲取。
這些知識在日後肯定能幫到不少忙,但洛倫現在最在意的並不是這些,接連往後翻了幾頁,他才找到了關於咒術學的內容。
“將不可能化作現實,讓世界見證巫師創造的奇跡――但切記,你最為強大的咒語,依舊是你清醒理智的頭腦。”
不錯的開場白,洛倫聳聳肩膀。他倒是挺讚同這種觀點的――武器也好,知識也好,魔法也好,都是完成目標的工具,過分的追求那就是舍本逐末。
筆記中隻將魔法大致分為低階和高階,並且後者僅僅是提到了這個單詞而已,顯然洛倫也不能指望在一個學徒的筆記中學到什麽高深的咒語。
而按照艾因所解釋的,使用一個魔法大致分為兩個步驟――首先必須要在自己的精神殿堂之中構建這個咒語,完成記憶的過程;其次,以自己的身體作為魔法的承載體,將已經準備完畢的魔法釋放出來。
簡而言之,精神殿堂就是彈夾,而自己就是槍身,魔法和咒語就是焰口噴出的子彈。
但是就像槍口會過熱一樣,因為施咒的過程必須要用自己的身體作為載體,也就等於在施咒的過程中會接觸到虛空的力量,對身體必然會造成損害。並且同時還不能間斷和精神殿堂的聯系,也會產生一定的精神壓迫。
不過這一條洛倫基本上可以忽視了,他根本就不怕任何的虛空侵蝕,使用魔法頂多會讓自己感到疲憊而已,只需要小心注意一些,別讓自己的精神力徹底乾涸了就行。
接下來就是咒語了……小個子巫師筆記上所記錄的咒語隻有兩個――“螢火咒”,以及“懸停咒”。
前一個洛倫已經親眼見過了――這是個非常實用的魔法,可以在太過漆黑的地方替代火把來照明,並且隨意控制大小,關鍵時刻甚至能當成閃光彈來用。
而另一個“懸停咒”就比較有意思了。關於這個咒語艾因的描述比較模糊,大致就是在短距離內操控某件事物,但是力度非常的微弱,基本上就隻有稍稍碰一下的樣子。
聯想起自動關上的門,還有小個子巫師當時翹起來的手指,大概就是用了這個咒語,趁所有人不注意的時候把門關上的吧?
這個魔法看起來簡直比“熒光咒”還要無害,完全就隻能犯懶或者惡作劇的時候才用得上,不過洛倫依舊聯想到了一些別的什麽:比如在面對敵人的時候,趁對方不注意把暗器移動到他的腳後跟;或者在箭矢飛到面前的刹那偏轉它的方向……
兩個都是低階的小魔法,對精神力的損耗幾乎可以說是忽略不計。洛倫稍微猶豫了一下,還是選擇了“熒光咒”――沒有別的原因,這個魔法的實用性簡直到了必備的程度,不論是戰鬥還是生活。
想想看,在戰鬥中還有比瞬間封閉敵人的視野更加有效的嗎?
按照筆記中所提及的步驟,洛倫閉上雙眼將意識進入到冥想狀態,
然後再在精神殿堂中開始構築這個魔法。 一切的魔法都是以虛空作為來源的,那幽邃的物質像是膿液一樣滲透進入了自己的精神殿堂之中,然後按照自己的意志開始逐層構建,從簡單的符號一點一點變得立體,訊息也越來越多,越來越豐富。
這一次洛倫看到的,就已經和第一次進入這裡所感受的有所差別了――這些符號不僅僅是文字,更像是將所有的事物,所有的存在完全解析開來,就和自己正在構建的咒語一樣,是由無數的符號堆砌而成。
哪怕是一個簡簡單單的“熒光咒”,也並非簡單到一蹴而就的地步,全神貫注的洛倫依然險些失手了一次,才徹底完成了構建。
看來自己的天賦也不是十全十美啊……因為自己的精神和物質完全是結合的,確實可以在虛空之中安然無恙,但代價就是自己對這種力量的敏感度明顯偏低。
不過目前這還僅僅是小麻煩,隻要自己徹底熟練掌握之後就沒事了。剩下的問題就到以後再解決,有時候太過執著自己的缺點,也不見得是什麽好事。
將意識回溯到身體,睜開眼睛的洛倫舉起右手,輕輕的半空中畫了一個圓,透明的乳色符文一閃而過,一個白色的光點從自己的指尖飛起,漂浮在半空中。
稍微控制著讓這個光點在自己身邊不斷地位移,懸停,放大。洛倫能夠清晰的感覺到自己的精神力和這個光點之間的聯系,就好像是扯著一根線,或者說有一個看不見的屏幕,能夠讓自己隨心所以的控制。
粗略的判斷一下,大概是在以周身半徑十公尺之內能夠隨意控制,超過這個距離“信號”就會不太好,至於能堅持多長時間洛倫倒是沒有在意,這個魔法的消耗還不如自己看完整個筆記來得多,根本無關緊要。
“至少現在,我也算是會魔法的巫師了。”洛倫自言自語的說著,還有點兒遺憾的搖了搖頭:“雖然還是不會搓火球啊。”
沒有直接了當的攻擊性魔法,始終是個無法彌補的遺憾。
或許自己應該去學院的圖書館看一看, 那裡的藏書肯定要比這座塔樓的閱讀室多多了,說不定可以找到自己想要的?不不不……就算真的有,他們也肯定不會放在明處,而是會選擇藏起來才是。
洛倫換位思考了一下,如果是自己才不會把這種有殺傷性質的咒語堂而皇之的放在圖書館,實在是太危險了。那簡直就像是把殺人的劍擺在所有人面前一樣,而咒語也絕對比劍更容易。
如果假設這些魔法都掌握在學院的院長和導師們手中,那也就意味著自己還要再次和他們做交易才能得到。
考慮到上一次和道爾頓的“不平等條約”,洛倫嚴重懷疑如果再來一次的話,自己恐怕就要和對方簽賣身契了。
打從一開始洛倫就很清楚,道爾頓・坎德會答應自己完全就是抱著利用自己的目的。當然了,自己也一樣,所以他並不反對這種互惠互利的相互利用,哪怕自己是吃虧的那一個。
但哪怕是不平等的合作,也絕對不等於洛倫會任由自己被對方擺布――對於真心實意幫助自己的小個子巫師,洛倫很感激,不過感激不等於會永遠待在這裡,像是把自己鎖在一座監獄裡,一輩子去研究虛空和世界的秘密。
那絕對不是洛倫想要的生活,哪怕是行走於荒野,風餐露宿當個流浪騎士也比這個強。他可以做交易,他可以忍受暫時的服從,甚至是被對方利用,但他絕對不簽賣身契!
這個世界很廣闊,而自己還有著充足的時間和生命,上輩子已經做過宅男了,那麽為什麽這一次不去試試看,自己究竟能走多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