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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門毓秀》第九十一章:鶯歌
李承啟親吻的動作和撫摸的動作都非常輕柔,沈嫣卻還是害怕,“真的沒關系嗎?”

 “沒關系,我問過大夫了……”

 “那也不能在這裡……”沈嫣只怕今夜一過,外面伺候的丫鬟和仆婦定要傳出難聽的話來。她堅決推開李承啟,不無羞赧道:“明天吧……吃了酒到禦香苑陪我。”

 李承啟平複心底的**,卻是有意撇過臉去,“誰說我要去吃酒了?”

 沈嫣握住他的手,噙笑道:“握手言和了,你就要去。”

 李承啟唇角勾起一抹壞笑看她,“我送你回禦香苑。你表現好,我便去。”生了她這許多天的氣,現下和好了,他豈能放過她?他想她,想她身上的味道,也想她在自己耳邊吟唱那樣動聽的歌謠。

 沈嫣拗不過他,任他陪了自己到禦香苑。一進內室,他便抱起她,闊步往床邊走了去。強烈的渴望,早已由一個深情擁吻的牽引而難以壓製。但他清楚,沈嫣肚子裡懷著自己的孩子,經不得大動作,他也隻好按耐住心底的急切,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溫柔地索求著。

 沈嫣的身體,也因為多日沒被撫摸過、親吻過而快速地起了反應。隻稍幾下逗弄,她胸前便挺翹了,並在他的輕咬下,傳出陣陣酥麻,直至手腳的末端……她抱著他,迎合他,忘卻一切緊張心緒,放松享受起來。

 她想,與他之間最快樂的事,莫過於此。

 她感到下身一派濕濡溫熱。她的手,伸進他的衣衫,緊緊地環繞住他,接著挺身貼近,低喃道:“我想你……”

 “真的?”她頭一次說這樣的話,隻這一句便教李承啟激動萬分。他快速卸去彼此身上多余的遮擋,從她高高隆起硬挺的雙峰,一直吻到她那片秘密花園……

 沈嫣雖喜歡他製造的興奮感。但還是在他要在自己下體像上次一樣深入時伸手抱住了他的下頷,“不要……怕傷著孩子。

 “我會小心。”

 “不。”她還是搖頭,終於告訴他:“你親那裡我會受不了,受不了才怕傷了孩子。”

 想到上次她激烈震顫的身體。他舔了舔嘴,笑著答應了她。他爬起身,決意讓自己的堅硬填滿她此刻用蜜液迎接自己的空虛之境。

 “我要進去了。”他這般說著,卻是遲遲在門口徘徊。

 這是他慣用的伎倆。

 感受著彼此最單薄、最嫩滑的肌膚之吻,沈嫣急得厲害。直想伸手把他送進自己的身體,“你……你壞……”秀眉微蹙,她真的這麽做了。

 如此被迫進入狹宰的甬道,李承啟險些沒能守住精丨關。他發出一聲粗重的喘息,臉色不忿道:“你好大的膽子……”說罷他便來回動作起來。

 沈嫣笑靨緋然。

 “輕點……別傷著孩子。”每每他動作重了些、急了些,她都會害怕地提醒。

 他減緩速度和深度,卻只能悶悶地說一聲“我知道”。然而,即便是這樣輕緩的動作,只要看到她在自己身下扭動身體,他都會忍不住深入一點。卻又不敢過份。這一刻,他幾乎討厭她腹中存在的生命。

 他輕緩的動作倒是絲毫不影響沈嫣的感受。某一刻,她那緊窄的甬道發生了難以控制的痙攣,不受支配地變得更緊,更緊……就像一把肉質的剪刀快速張合要將他剪斷一般,他再不能堅持,深深挺入……

 甬道裡不受控的反應停止了,她隻覺來自他身體裡的滾燙,淌到了自己的腹中,與那顆小生命為伴……

 他伏在她身上。伸手理了理她額側汗濕的碎發,“你是個小妖精,有了孩子也不老實。”

 “你是個大色丨狼,我有孩子了也要纏我。”沈嫣毫不退讓回話。

 “你就不想?”

 “不想。”

 “……”

 翌日。柏家幾乎聚集了寧安城所有叫得出名的豪紳貴族,甚至是官員。因此,午間到柏家吃沈嫣和柏仲結義酒的人很多。寧安侯的出席,更是讓這場酒宴變得意義重大。

 寧安城裡,再不會有人對柏仲和沈嫣之間的關系胡說亂道了。

 席間,柏仲面上裝得高興非常。卻是把所有的苦酒都喝到了肚子裡,直至再也喝不下了。他被送回房休息之後,便將自己胡亂地扔在了床上,緊緊閉目,什麽也不想,什麽也不做。

 沈嫣在他床邊喚醒他的時候,他嚇了一跳。他生怕她看出來,自己的狼狽恰恰昭示著他心底並不能做到坦然。

 “我喝多了……想歇一會兒。”他站直身體,很有些頭重腳輕的樣子。

 “哥,”沈嫣笑著看他,尊了他兄長,而後告訴他,“酒席快結束了,我要回侯府了。”她並不揭穿他。

 柏仲點頭,“我會記得常去看你。”

 “嗯。早點娶親,別讓爹爹和娘親為你擔心。”沈嫣說著想到了上一世那個待柏仲極好,又賢惠能乾的吳家小姐吳妙珠。

 吳家是做藥材生意的。要說寧安城最富庶的是柏家,那第二富庶的便是吳家。柏吳兩家結親,恰是門當戶對。吳妙珠,也一直是柏父想要的兒媳人選。只要柏仲不任性,柏家和吳家隨時能夠結為親家。

 聽了沈嫣的話,柏仲哧聲發笑,“才做了我妹妹,就管起我的私事來了。”說著他還伸手,摁了一下沈嫣的腦門。

 沈嫣不禁伸手推他一下,卻不料他一個趔趄往後倒了去。她忙扶他,卻奈何不了他龐大身軀後仰的力道。終於,她隨了他一起倒在了床上。

 “嫣兒……”她驚忙之下要撐起身子,一隻手臂卻被身旁的柏仲緊緊扣住了。他眼神炙熱地望著她,一直讓她看到了他心裡的苦楚。

 “哥。”沈嫣輕喚了聲,伸出另一隻手,要掰開他對自己的束縛。可就在這個時候,門被大力推開了,闖進來一個雖然身著錦衣,樣子卻十分不經打理的小姑娘。

 小姑娘一進門便將門關上了。她將二人癱倒在床的一幕看在眼裡,卻沒有理會,而是做出噤聲的手勢快速往床底下鑽了去。藏好身她才探出頭看沈嫣和柏仲道:“你們若出賣我,我便說出你們的醜事。”

 外面,柏家家仆敲響了房門,問:“公子可看到一位姑娘進屋?她是個小偷,也不知如何混進府的,偷了客人的錢袋子……”

 “沒有,沒看到。”柏仲想也不想答。

 待家仆離去,小姑娘方才輕松地從床底鑽了出來。她甚至大膽地掏出一個金線鉤織的錢袋子在手上搖了搖。她一臉得意是笑看一眼柏仲,又將目光落在沈嫣身上,別有意味道了一句“不錯嘛!”像是諷刺沈嫣一邊跟柏仲結了義兄妹,一邊又跟他在一起做一些不軌勾當似的。

 “喂!”柏仲完全醒了酒。見她這副態度,他忙抓住她道:“你可不要亂說啊,我跟我義妹之間沒有什麽的,適才只是不小心……”

 “是你?”沈嫣方才認出來,跟前這個長有一雙大眼睛、皮膚白皙、一身無賴氣質的小姑娘,就是那個被李承啟誤認為是“鶯歌”的人。她忙捉住她,“跟我走。”她要帶她去見李承啟,讓李承啟看看,她是否是他要找的人。

 “你要幹嘛?”小姑娘很有些吃嚇,“你不怕我把你們的醜事說出去?”

 沈嫣倒忘了她的威脅。經她這一提醒,她手上抓著她的力道便松了。她終於放開她,認真問:“你叫什麽名字?”

 “關你屁事!”她話語裡滿是蠻橫之氣。說罷她一邊顧步回頭古怪地看沈嫣,一邊往門外走了去。

 沈嫣也隻好任她離去。

 柏仲心下一松,拍了一下昏沉沉的腦門問:“你見過她?”

 沈嫣點頭,“在街上見過她兩次,兩次都偷了人東西。”說著她看向柏仲,請求道,“你日後若再見到她,一定幫我抓住她。她時常一身乞丐的裝扮,偷盜的功夫十分嫻熟。”

 卻說偷了東西的姑娘一溜煙跑到屋外想從後院逃脫,鬼鬼祟祟中卻一頭撞在了一個厚重的身軀上。抬眸,她看到了一張極為冷峻的面容。

 “走路不長眼睛。”她低低地罵了一句,往後門口的方向跑了去。她不知道,自己撞到的人在看到她的那一刹,眸光驚異地閃了一下。

 “鶯歌……”李承啟回轉身一把抓住她,神色激動看她道:“你是鶯歌。 ”

 “什麽鶯什麽歌?你認錯人了!”姑娘奮力掙脫,拔腿就跑。

 李承啟忙追了出去。這一次,他決不讓她逃脫。

 酒盡人散時,沈嫣都沒看到李承啟,問李承茂他去哪兒了,他也不知道。她沒有等待,決意隨李承茂一道回侯府。

 路上,她不停地想,李承啟會否是撞見了那位姑娘才說也不說一聲就不見了?

 “二爺真的不認識鶯歌嗎?”她突然停步,又一次在李承茂跟前提起了這個名字,“鶯歌,是侯爺喜歡的女子,三年前因侯爺而死……你會不知道?”

 “若真有這麽大的事,我豈會不知道?”李承茂眼裡滿是詫異。他還想了想道:“三年前,父親尚在,我每天跟著大哥讀書習武,從不知他跟哪家姑娘有接觸。”

 “表公子說不定知道。”沈嫣突然說,“表公子向來對侯爺的事感興趣,他說不定知道鶯歌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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