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快點登入,你們這些看小說都不登入就離開的。
登入可以幫助你收藏跟紀錄愛書,大叔的心血要多來支持。
不然管理員會難過。
《若華的小時空直播間》第305章 痛哭
這都是什麽?

 妖獸套餐,三兩銀每份。

 人造靈氣露,十兩銀一壺?

 店小二仔細打量了他兩眼,又打量了兩眼,目光流轉,笑道:“客官這是想扮作凡人?那該給您這份。”

 這回菜單就尋常得多,什麽咕嚕肉,炒青菜豆腐,紅燒鯉魚等等。

 店小二給了他菜單,也不催促,徑直去忙乎別的,看樣子一點也不好奇……似乎沒人覺得自己的衣服不對勁!

 這裡模樣像客棧,但也像酒館,很大,很寬闊,裝修得十分精致,最前面是一個大戲台,目前只有一個頭髮花白,臉上卻很光滑的老人家坐在上面拉胡琴。

 大堂裡十來張桌子,有幾個客人在,有的獨自坐著喝茶,也有聚在一處嘻嘻哈哈地說笑。

 林良辰忽然覺得有哪裡不正常!

 左邊那個啃雞腿的小姑娘,頭上那兩只動來動去的尖耳朵是怎麽回事?

 窗戶旁邊那個大漢,屁股後頭甩來甩去的那是條尾巴不成?

 冷汗涔涔地冒出來,林良辰腦海中浮現出上小學第一天,老師們千叮嚀萬囑咐的出行守則,其中排在第一頁的是什麽來著?

 在陌生之地,遇到妖邪,第一時間按下警報器呼叫警察救命。

 丫的,他的警報器還管用嗎?

 林良辰按了七八下之後,最後決定做第二步,一旦警察無法及時趕到,趕緊寫遺書。

 “兄弟,你也來妖社聽戲?膽子不小。”林良辰正緊張,身邊忽然坐下個人,他抬頭看了眼,見是個正經的書生,模樣俊秀,這才松了口氣。

 “別緊張。”書生笑道,“京城這邊管理嚴格,妖怪們不能尋釁滋事,他們要鬧事,萬一在檔案上記一筆,今年就別想補充晶能,妖協那邊也要管的,至少一年不要想找正經的工作。”

 “哦,哦。”

 林良辰滿頭霧水。

 那書生似乎喝了點酒,談性很高:“你這麽晚還來聽戲,醉翁之意不在酒吧……哎,咱們沒趕上好時候,前幾年想娶個狐女容易得很,我有個兄弟就娶了一位剛入世不久的小狐女,賢惠,漂亮,雖然娶了狐女不能納妾,但一百個小妾也比不上她溫柔體貼,還要妾做什麽,再說,狐女生下的孩子大部分聰明伶俐,說不定還能繼承母親的天賦,會些法術,這叫什麽,按照方爺的說法,這是贏在了起跑線上!”

 “現在就難了,聽說妖怪那邊很多男性妖怪都抗議,說娶妻艱難,人類的小姑娘不愛嫁,女妖精又都嫁給了人,妖協看民怨沸騰的,就定了規矩,男妖娶妻之後夫妻之間的財產為共同財產,若有和離的情況,財產平分,還有其它什麽亂七八糟的規矩,一下子最受歡迎的小狐女就變得不大樂意嫁普通人,以前隨便哪個有心思的讀書人都能勾搭上手的!”

 書生絮絮叨叨,絮絮叨叨。

 林良辰聽得眼珠子差點沒瞪出來——狐女嫁給人類?妖物和人類能通婚?

 原來千年前是這個樣子?

 明明在他那個時代,每年只聽說妖怪們掠奪多少多少人口,搶佔多少美女,什麽時候聽說過妖怪會嫁給人了?人也得敢娶才成!

 “對了,今年徐姥姥那個老家夥好像不肯做妖協的主席了,青丘那邊也不做,方爺提名了沒有,下一任誰做?”

 “方爺好像說以後不管,我們自己推舉人選來著。”店小二笑應了一句,見周圍一片哀鴻,登時笑罵,“方爺說得也不錯,他老人家管了咱們三十年還不夠,咱們還不肯斷奶啊?”

 “別吵吵了,上面好像說今年的主席讓皇后娘娘的小姑娘做。”

 眾人一靜,齊齊大笑:“好,這個好,同意!皇后娘娘的女兒來當咱們主席,一準能爭取到更好的待遇,更多的經費,更寬松的就業環境。”

 “可是皇后娘娘的女兒入的是人籍,沒有入妖籍,而且今年才七歲不到。”

 這句話明顯被淹沒在笑鬧中,沒掀起半點浪花。

 妖協?什麽東西……林良辰不著痕跡地套話,越交流,越不可思議。

 原來在這個時代,人類和妖族混居,彼此之間雖說也有些矛盾,但大體上還算和諧,妖族甚至有人入朝為官,有人教書育人,還有人正當光明地在街上賣藝。

 人類可以雇傭妖族為自己工作,也有人嫁給妖怪,有人娶妖怪為妻!

 “蕭國公沒有發起第一次淨化行動,沒有組織朝廷軍隊血洗西山,誅殺群妖?”

 “你說什麽呢?瘋了吧,還血洗西山,西山可是咱們聖祖爺親封的國山,聖山,誰敢血洗?還誅殺群妖?誅殺個鬼!蕭國公是什麽東西?哪個國公,什麽東西?”

 林良辰發現自己居然把心裡話說了出來,乾脆破罐子破摔,直接問:“蕭國公,林遠南林公啊?當朝駙馬爺,明霞公主的夫婿。”

 “林遠南,沒聽過,有哪個駙馬叫這個名?”

 “誰說林遠南呢?”旁邊一小姑娘轉頭過來,蹙眉道,“我到是知道一個林遠南,登徒子,大騙子,專門騙妖族的小姑娘,我姥姥說有個玉兔一族的小妹妹差點被他騙到了手,幸好一開始就發現他一出門就遇見女人,遇見了就往家裡帶,這才及時抽身,否則可慘了。”

 林良辰:……難道他學的是假歷史?歷史上最赫赫有名,人族的英雄,妖族最仇恨之人,大名鼎鼎的蕭國公林遠南,竟然只是個登徒子?

 最後他也沒弄明白到底是怎麽回事,渾渾噩噩地離開了客棧。

 一連三日,林良辰在街頭徘徊,他發現街面上和他衣著打扮差不多的人也有幾個,雖不多見,卻也不稀罕,而且其它奇裝異服也有許多。

 妖怪們真的很隨意地在街面上走動,還會討價還價,人和妖物自然也有爭吵的時候,他還看到有妖怪偷竊,讓人一個呼哨,叫來了另外兩個妖怪,然後扭送偷竊的小妖去衙門……

 震驚過去,他忽然嚎啕大哭,一直藏得特別特別好的蓬蓬尾巴嗖一下冒出來:“哇哇哇!”他為什麽沒活在千年前!

 作為人與妖之子,他這二十幾年過得苦不堪言!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