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方若華正拿自己做得小馬車逗弄康親王家的那個小妞妞。
她手上的能力值,本來就有八點以上,算是超高,畢竟開了掛的,這些年下來,雖沒有特意練過,卻也是年年增長,如今差不多十點加了。
小馬車上了弦,自己哢嚓哢嚓能滿屋子跑上兩圈半。
一開始小妞妞挺害怕,一看到馬車跑起來,登時就把腦袋往方若華懷裡鑽,後來漸漸不怕了,看到馬車停下,就手腳並用飛躥過去撿。
不是方若華想給康親王帶孩子,事實上,這是個麻煩事,能不沾手最好。
可實在是康親王這人有時候著實精通說服技巧,再加上孩子確實親近她。
方若華自己覺得生孩子是件大恐怖的事,可是玩人家洗白白,香噴噴的寶寶,她到是挺喜歡。
在現代社會,三歲的孩子已經和小大人差不多,上了幼兒園,與小朋友們交朋友,固然還天真無邪,卻已經形似一個小社會。
但是眼下,這小娃娃身體孱弱,處處入入的總有乳母抱著,還在吃奶,輔食吃的都很少,瘦瘦小小,站都站不太穩,路也不大會走,連說話都不靈便,只能說會說一點。
這孩子養得嬌弱,模樣卻很漂亮,方若華有著大半的憐惜,見她喜歡和自己玩,也不算大事,心裡有數,便哄孩子玩了。
小妞妞磕磕絆絆地追著馬車跑,方若華給自己煮了一碗果茶,剛喝了兩口,大屏幕就開始震動。
她把目光轉移過去,只見水友們發出一連串彩色的字幕“前方高能預警!”
“三妹注意,康王府的正牌王妃即將上線!”
刷了一會兒屏,方若華才發現,因為她把攝像頭放出去拍京城的市井人家,竟拍到了種靈進京城的畫面。
“……這人是種靈吧?反正她自稱種靈,瞧瞧,可是高調地包了整個酒樓,真豪氣,不愧是正牌子的女主。”
“那麽說正文要開始了?小說裡怎麽記載的?哦,女主與康親王相處三年,便覺生命無味,宛如一潭死水,再也不能在康王府的後院待下去,懇求皇帝許她與康王和離,否則便要去水月庵出家為尼。”
“康王為她求情,皇帝為她周旋,後來女主陰差陽錯,嫁了喪妻的林如海,故事正文開始。”
“……三妹,你可做好了退位讓賢的準備?”
方若華失笑:“早再等這一日。”
她已經準備得非常齊全,自己的行囊都收拾妥當,前些日子托太后娘娘的福,賣出去些煥顏丹,賺了一千多兩金子,另有若乾藥材。
後來太上皇又壟斷了她一批強身健體的丹藥。
方若華說得很清楚,再好的丹藥也只能滋補身體,說長生那不大可能,但太上皇還是要了不少去。
有上面的兩尊大佛給做廣告,方若華在勳貴中不缺少客戶。
現在的問題是,她沒把藥放出去太多,還處於供不應求的狀態。
即便是沒敞開了供應,方若華最近賺錢不少,這筆錢暫時存去錢莊。
目前,她大部分東西已經讓人搬到已經建造好的道觀裡去。
還有一些零零散散的,睿親王妃,和其他女眷送的小禮物,也都打包收拾好,一趟就能運送走。
道觀暫時還不能住人,裝修好了也要晾一晾才成。方若華便找人在附近的客棧賃了一個院子。
院子清幽的很,暫時住個十天半月不成問題。
一切準備妥當,方若華招手叫了杏兒:“去,跟前面說一聲,王爺若是得閑,讓他過來一趟。”
康親王剛從宮裡回家,跟皇帝哥哥比武來著,出了一身臭汗,
正準備洗澡,小廝就過來報,說是王妃有請,那邊又有人來送信。送信過來的是種家的人種靈回來了。
康親王愣了下,慢慢坐下來喝了點水,心想,回來了也好。
這件事,終歸還是要有個了結。
但是,一回去見到方若華,轉頭看到已經收拾好的行囊,顯然方姑娘也得到了消息,登時也有那麽點不是滋味。
“何苦這麽快?京城最近還是不太平。”
康親王歎氣,“采花大盜捉了這麽長時間,前幾日又有一家女眷遇害,另一家差一點遇害,那些個酒囊飯袋,真讓人生氣。”
“不如再等一等,京城雜事了了,你再搬出去也不遲,何況,華清觀不是還沒收拾好?”
方若華輕笑:“無妨,還是早做了斷,早點安心。”
她頓了頓,又道:“有緣分做夫妻,那是幾世修來的,無論你和種大小姐之間有什麽問題,總要先跟我這個外人撕扯清楚,你們再去解決內部矛盾。”
康親王:“……”
他終究還自認為是個君子,見方若華是心意已決,便親自出面與種將軍交涉,帶著方若華把她母親接出來,讓她母親自立一戶。
整件事辦得十分順利,也悄無聲息,誰都想不到,一夜之間康親王府的王妃便換了一個人。
種靈人沒到,好好的親王府就為她空了出來。
但是女主角種靈,卻好似有些近鄉情怯。
半月酒樓就在朱雀大街上,臨近內城,街面頗為繁華,生意自然也好。
種靈一進門,丟下一袋金葉子要包酒樓,店小二也沒慌亂,其他客人們更是半點磕絆都不打,麻利地走人。
京城貴胄多,那些貴人們的花樣多得很,在京城做買賣,都得心明眼亮。
他們開酒樓的還好,那些開賭坊的,開青樓的,等等等等,比較刺激的娛樂項目,人人心中有一本帳,一眼打量過去,就能把來客的身份摸個不離十,哪一位要好好供著,不能出差錯,哪一個是可以隨便宰的大肥羊,眾人心裡門清,這要是錯了,可是要人命的大事。
種靈面生,卻是一口官話京腔,穿的不起眼,鞋子卻不是一般人家能穿的,眾人一眼便看出這大約是貴胄家的千金,別管她要做什麽,躲遠點便是。
一樓的客人走了個乾淨,種靈坐在二樓,吃著熟悉的京味佳肴,卻隻覺得舌根發苦,心裡亂糟糟一片。
她回來了。
可她要去哪兒?
她是種靈,種家的大小姐,是爹爹的愛女。
可是世人皆知種家的小姐嫁給了康親王,已經是康親王妃,她大模大樣地回種家,當真好嗎?
那她要去找深哥哥?
剛才在路邊,還有人提到康親王妃登台祈雨的壯舉,不知多少人要供她的長生牌位。
種靈自己是不信這些,雖然她進了廟門,也拜一拜菩薩。
但……就算有高人,也不可能是在種家生活了十六年的那個方若華。
可如今人人都說她……很厲害。
深哥哥會不會也覺得她很厲害。
種靈想不起方若華長什麽模樣,但她其實知道,自家後院有這麽一個人。
下人們不會和她一個小姐,說些有的沒的東西,但她奶娘是娘親留下的老人,有時候,會和她說一些家裡的瑣事,就提起過意外出生的那個孩子。
那時候她還小,不怎麽懂事,只聽奶娘說不必在意,那就是個玩意,奴仆,連庶出的姐妹都不算,爹爹連自己的姓氏都不肯給她。
她聽奶娘的話,也的確沒怎麽在意過,後來知道,並不是所有的人家都像自己家一樣,爹爹後院裡只有娘親一個人,不讓任何人爬到娘親頭上,連個妾也沒有。
那些人家,庶出的子女都挺多的,看起來雖然沒大礙,卻很是有點煩人。
至少她的手帕交們都不喜歡。
種靈因為這個,也覺得方若華不怎麽順眼,好在她向來很少出現在自己眼前,眼不見心不亂,想必以後也打不到交道,不會有交集,漸漸就能淡忘了。
“誰能有前後眼,誰又能想得到,還會有今天?”
一想起來就煩,她實在有些不樂意直接去康親王府,她去做什麽?難道要自己去和那個假的說,用不著你了,麻煩你讓一讓位置?
她可做不來。
真要糾纏不休,豈不難看的很?
“哎,真討厭。”
種靈有些生氣,深哥哥怎麽這個樣子,讓人做了替身,那有自己的責任,對方做了也就做了,可替身不安安靜靜的,還……
她忍不住去想,深哥哥是不是和那個人相處得久了,便生了感情。
她很熟悉深哥哥,知道他雖然是王爺,也不是沒見過女人,卻是心底柔軟,很善良的一個人,對身邊的朋友都很關照,也很細心體貼。
那人便是替身,做了康親王妃,深哥哥也一定對她很好。
“可有時候,濫發好心,挺讓人討厭。”
少女眉頭輕蹙,心事重重,可是她長得好,飽滿的臉頰,健康的皮膚,自然而然也吸引人的目光。
店小二都忍不住勸了兩句:“小姐還是別在外頭徘徊,最近京裡鬧采花大盜,先時說是抓到了,後來又說不是,眾說紛紜,沸沸揚揚,女孩子家,需得小心,能別出門就不要出門。”
“采花大盜?”
種靈冷笑,“就算他是另一個王兆明,撞到我頭上,算他倒霉!”
店小二見她腰裡配著長劍,心裡猜測,這是個有功夫傍身的,也就不再多言,好好奉上茶水點心便退了去。
種靈百無聊賴地四處打量,從樓上看去,目光落到一人身上,登時亮了亮,高聲呼喊:“雲飛哥哥,雲飛哥哥。快來,我請你喝酒。”
聲音未落,樓下好幾個人跟著抬頭。
老百姓們或許沒怎麽聽過雲飛的名號,但是,江湖人卻少有人不知道這位快劍雲飛的。
尤其是賀家老爺子賀路發英雄帖,號召武林同道討伐他的事,更是讓他名聲響亮得很,雖然是壞名聲。
如今賀路與雲飛,相約驚秀山莊決鬥,雖說雙方都沒有給出確切的消息,可江湖上還是風起雲湧,少年英傑也好,早就闖出偌大名號的人物也罷,都想湊一湊熱鬧。
雲飛一手劍法,在江湖上數一數二,已經有兩年未曾一敗,便是當年雲中一劍,華山吳峰,也說自己遠不及他,在他面前,有不敢出劍之感。
至於賀路賀老英雄,弈劍堂老堂主,年輕的時候那也是一代風雲人物,他當初從劈柴,掃地等尋常事中體悟到劍法,自創二十三路賀家劍,創建弈劍堂,三十年來罕有對手,這些年差不多算是退隱狀態,在家含飴弄孫,但是劍法從未放下,眾人不敢有半分輕視。
現在江湖前輩,與江湖新秀對決, 人們不好奇才怪。
如今雲飛露面,登時招來目光無數。
雲飛本人卻好似並沒有感覺到旁人的注視,慢吞吞地走在京城的青石板路上,頭也不抬。
他個子不高不矮,身體看著瘦,但仔細看,卻讓人覺得勻稱,就是沒有一處多余,也沒有一處有缺,再看他這張臉,所有人都靜了靜。
“我終於想明白,為什麽雲飛挑戰旁人,一定要戴面具了。”
面對這麽一張臉,這麽一個男人,哪怕是身經百戰的殺人豪傑,也要走神。
兩人對決,一人走神,豈非不公平?
京城裡容貌好的公子哥多得是,那些世代書香,富貴錦繡養出來的貴公子,顯少有長得不好的,但是,想挑出一人比眼前這位還俊秀,恐怕是件難事。
所以,這人哪怕不搭理酒樓上嬌俏的少女,眾人也沒有覺得不平。
他要是誰喊都答應?那豈不要累死了。
種靈卻有些懊喪,可顯然也是見識多了,只是趴在欄杆上鼓著臉生氣。
“姑娘,雲飛不喝,他怕手抖,我卻不怕,你肯不肯請我喝一杯水酒?”
種靈順著聲音看去,有些意外,可看見說話那人,心裡卻不覺得討厭,也不覺得對方輕佻。
這人長得自然是比不上雲飛,氣度卻絲毫不差……臉也很好看。
種靈還沒說話,對方已經輕盈地拾級而上,到了二樓,尋了個位置坐下。
“姑娘有禮,在下洛風,不知道能不能討一杯水酒喝?”
種靈:“……給他上酒。”
說起來,在這樣寂寞的日子裡,有個不討厭的人陪著喝酒,感覺其實也還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