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老爹,就這麽死了?看著眼前聚眾哄搶金幣的人群,以及與之十分不協調的倒在地上血淋林的屍體,饒是米寧的心理年齡比表面看起來要大上一倍還多,卻仍舊好像個九歲的孩子一樣傻掉了――稍微好上一點的隻是沒有尖叫。
米寧姓米名寧,不過那是上輩子的事,當一輛時速七十邁的跑車和自己撞到一起時,那邊的一切就跟他沒什麽關系了。不過巧合的是――神奇的穿越,似乎總有這種巧合,這輩子他又趕上了米寧這名字,不過僅僅是名字,姓是康采爾,一個典型的歐洲姓氏,不僅如此,在姓的前面還綴了一個德字,也就是說,這家子是貴族!
貴族?米寧想起這個就想哭。穿越過來都已經四年多了,睡的是茅草窩棚,吃的是麥糠麵包,而且就這,還是那個倒霉老爹整天大部分功夫拿去給小教堂抄寫經文才能換來,如果這就是這個世界的貴族生活水平,那也實在太辜負這個名號了吧。
好在那個整天抄書的老爹總還是有點空閑的時候,那時他就會跟米寧閑扯一些祖輩的輝煌事跡,什麽號稱第一騎士的爺爺、親王家出身的奶奶、魔法師聯席會議主席的外公,甚至於還有個姑姑跟現在的國王有一腿,這一連串的關系排下來隻能讓米寧感慨,自己這老爹能混到這個份上,倒也還真稱得上天才!
“兒子,你是不同的。要記住,我的兒子,你是不同的,你是米寧•德•魯思平•康采爾,你身上流淌著最高貴、最英勇和最睿智的血脈,你要牢牢的記住,你生來就注定有一天要成為康采爾郡的主人。”
偶爾喝了點酒,他就一遍又一遍的重複這種東西,偶爾聽聽一個大男人涕淚橫流的這麽說會讓人覺得心酸,等聽得多了,米寧的耳朵都快磨出繭子來了。
老爹是五年前因為某些原因被元老院剝奪了伯爵頭銜,一氣之下帶著獨生子跑到鄉下去過日子的,他可沒想到,家庭大變對成年人都那麽難受又何況是四歲的小孩子?新舊米寧就在那個時候掉了個個,想到這個,米寧有時免不了會認為自己應該感謝這場變故。
然後,大概頭兩天的時候,身在鄉下的老爹好像得到了拜爾城裡什麽政治鬥爭的新風向,於是匆匆忙忙的收拾了行李,帶著兒子就跑到這座大城市裡來。
“你是米寧•康采爾,兒子,你是康采爾郡名正言順的繼承人,陛下會證明這一切,並且支持我們拿回我們應有的東西。”老爹說得興高采烈,米寧卻聽得有點意興闌珊,一來過了這麽多年苦日子,他可不覺得廢柴老爹真的能翻身;二來他發現這該死的城裡竟然連路燈都裝上了玻璃燈罩,這實在是個悲劇――他的發財大計,沒等上路就已經夭折了。
不過讓米寧意外的,事情好像真的朝老爹所想的方向發展了。他們去拜訪一個據說是爺爺原來手下的侯爵,對方的接待很是親切,不僅大包大攬的承諾了關於向上通報的事,還進一步殷勤的留父子倆住下,被父親拒絕以後當場誇張的掏出了全身上下每一個口袋,把足足三十多個金幣塞進了老爹的口袋。
金幣,這可是金幣,真正的銘刻著百合花圖案的黃澄澄的金幣啊,米寧在桌子旁邊看著這一幕眼饞得直流口水。要知道,這個世界的金幣可遠沒有自己曾經在小說遊戲裡見識過的那麽普遍,五年以來,老爹在鄉下連銀幣都沒存下三四個,金幣,這可是有生第一回見!
三十個金幣,
絕對是一筆巨款。可就在米寧計劃著應該如何消費一番的時候,迂腐的老爹卻斬釘截鐵的宣布,這錢不能動。理由,當然是為了康采爾家那無上的尊嚴。 然後,老爹就帶著米寧拿著自家掙來的銅板跑去下城區的貧民餐館用餐去了。不幸的是,任何時代,貧民區這種地方的治安總是不怎麽好的,而一個貴族,面對有人掏自己的包時,總是不會乖乖保持沉默,於是,悲劇發生了。
“還不快跑,警署的人要來了!”發現自己殺人闖禍的小偷們早就跑沒影了,一個原本正在地上撿錢的少年警覺地抬頭看看周圍,發現米寧還在那兒發呆,歎口氣,拉起他就跑,而米寧,他隻是渾渾噩噩的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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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傻瓜!我是天字第一號的大傻瓜!”流落街頭的米寧如此抱怨著自己。當時的自己之所以跟著那小蟊賊到處跑,一是沒見過那麽血淋淋的場面多少有點觸動,二是因為貴族這個詞直覺的就聯想到了陰謀,可事後想想,這舉動真是傻得很。
先別說老爹那種廢柴到底能跟誰結仇,就算結了仇,派殺手搞死他的手段未免也太原始了點,當然,最大的疑點在於,米寧一點都不覺得一個真正的殺手會被老爹那種半吊子的功夫扭斷一條胳臂……
不是陰謀的可能性很大,也就是說,自己出去的話基本是安全的,更重要的是,拜爾的上層貴族的確有在照看這父子兩個,也就是說,自己有很大的可能得到那塊康采爾伯爵領地――足有一座城市大小的領地,想到這個,米寧就忍不住心動了。
可他終究克制住了自己沒有往外跳,一來雖然陰謀的可能性不大,但終究不能完全排除,米寧做人,可向來是安全第一;二來嘛,一個穿得破破爛爛的小子去跟警察說自己是伯爵家的孩子?結果似乎隻能被扔進監獄。去找那個見過一面的侯爵似乎倒是個辦法,問題是,就憑眼下這模樣,自己根本連上城區的城門都進不去。
如果那些家夥真的關心這父子倆,應該會自己找來吧。米寧這麽想。雖然在一個幾十萬人的大都市裡要找一個小孩兒很不容易,可這個世界裡不是還有魔法那種東西嗎?要找個人應該不會太難吧?抱著這種想法,米寧在臭氣襲人的貧民窟裡呆了整整一星期,結果,連搜尋者的一根毛都沒看見。
然後,當他快要絕望的時候,事情的轉機終於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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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包括米寧在內的三個小家夥正在捧著一塊比他們的頭還大的黑麵包發呆。
麵包是專業麵包房製作,由國王買單提供給貧民的福利黑麵包,個頭雖然不小但是相對於三個正在長身體階段的孩子,多少還是有點不夠吃,而且更糟糕的是,眼下這個原本不夠吃的麵包竟然掉在了泥地上。
問題真是糟糕極了,以至於米寧身邊那個穿著棉布小裙子,看起來蠻漂亮的小姑娘都已經眼淚汪汪的了――小姑娘叫米蘭達,是米寧在這星期裡結識的兩個朋友之一,而另一個,就是那事發當日扯著米寧逃避警察的瘦男孩兒強恩。多虧了這兩個朋友,兩輩子加一起都沒見過貧民區到底什麽鬼樣子的米寧才得以直到現在都沒有餓死街頭――當然,餓也沒少挨就是了,比方說,眼下這個時候。
“哎呀呀,這是怎麽了,小家夥們?看著真可憐。”場面有點像童話故事裡的描寫,落難的小王子走投無路時,天使從天而降了。
聲音帶著點戲謔,接著,滿頭銀發的怪老頭從小巷子走了出來, 他長著一張面色紅潤的娃娃臉,臉上連一條皺紋都看不見,身材算不上很高,穿著一件寶藍色繡滿了星星的奇怪袍子,雖然走在滿地泥濘的小巷子裡,袍子的下擺上卻連一個泥點子都沒有被濺到。
老人很友好的笑著,他走到孩子們面前蹲了下來,用一雙非常明亮的眼睛打量著三個孩子,最後目光落在米寧脖子上的一條奇怪的項鏈上。
說是項鏈,其實那東西不過是把一顆不知道什麽動物的犬牙用黑色皮繩串起來掛在脖子上,看起來更像蹩腳的護身符,此物來歷不明,自打米寧穿越過來以後就已經存在,看起來平平常常,時間久了根本都忘記了它的存在,直到這個時候。
“讓我想想,小家夥,你應該是康采爾家的孩子,對不對?”老人忽然笑了,他把那顆不知道什麽動物的犬牙捏了起來,拇指在那已經有些發黃的釉質表面上摩挲著。
“……”米寧眨了眨眼,這個時刻他已經等了一個星期,眼下他甚至有點要哭出來的衝動,畢竟,下城區的日子,真是太糟糕了。他擺出一幅前世從電視上學來的貴家子弟風范,剛想開口,耳邊傳來小蟊賊強恩咕嚕一聲咽唾沫的巨響。
任何社會,衣著總是劃分階級的重要標志,這一點越是大地方的人了解得越清楚,而作為拜爾下城區的小老百姓,雖然一輩子都不見得能親身接觸一下那些上等衣料,大概齊的見識總還是有的,所以,當米寧偷眼往身邊瞅,看到不僅是強恩,就連米蘭達也一樣兩片嘴唇微微抖動著,明顯是在發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