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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唐黎旭》第17章 伏擊取勝
趙旭巍峨不動,坐待盜匪上來。三百盜匪隻有一半進了伏擊圈,若此時發出信號,招出伏兵,勝敗未知。他不敢冒這個險,為了以最小的犧牲得到最大的利益,所以才以身誘敵,只等全部盜匪進入伏擊圈。  王季魁不明所以,又不敢行動,待在山上隻有乾著急。他見著趙旭面對成群的盜匪宛如大山般一動不動,一面憂心不已,一面生出了敬佩之情,忍不住感慨:“趙鳴雁與我黎園寨無親無故,卻為助我深陷險地,當真人傑。妄我王季魁自命有萬夫不當之勇,如今見了真英雄、真豪傑,當真自愧不如啊!”

  盜匪近身十步,趙旭估摸著時機成熟,於是拔出插在地上的白杆槍,驀地往前一指。王季魁一直專心看著,見此動作,當即起身,撥開披在身上的野草,揮刀喊道:“鄉親們,殺敵之時到了,殺啊!”

  王季魁不管旁人,邊喊著,邊自顧自地往盜匪衝去。旁人被他這麽一鼓舞,縱然還心有膽怯,也已一消而散,紛紛撥開身上偽裝,站起身來,衝將下去。

  鄉兵迅疾衝下了山,趁著盜匪不備,從其身側殺出。這居高臨下,當真是勢如破竹。他們端著簡陋長矛、木棍往前直桶,隻借著自山上奔下的慣性便先得一手,殺了盜匪一個措手不及。

  鄉兵之中,尤其是那王季魁,當先攔腰切入,憑著悍勇殺了三、四個盜匪,再配合隨後攻下的鄉兵,生生將盜匪分做了兩半。類似之事不斷發生,隻是多為三四人協力衝入,再靠著後援壓陣,才成功將剩余盜匪分段開來,而非像王季魁這樣單槍匹馬。

  片刻過後,鄉兵與盜匪戰成了一團。雙方皆是烏合之眾,廝殺起來全無陣仗。但是,鄉兵皆為同村村民,其中更多有手足親朋,廝殺起來雖不像官軍那般有戰術,但也可二三人為一組,以眾欺寡。

  盜匪本就是強弩之末,如今又先失一招,若是能同仇敵愾、齊心協力,或可仗著人數優勢扭轉頹勢。然而,他們不像鄉兵那樣有著血緣關系,隻是為了能在這亂世中混口飯吃才聚攏為一。因此,在這危急關頭,他們偏偏各自為戰,非但發揮不了人數優勢,甚至還在局部交鋒中顯示出人數劣勢來。

  以二敵一、以三敵一,這本是盜匪打家劫舍時所用的伎倆。他們以此縱橫劫掠,幾乎無往不利。現在,此法再度出現,隻是攻守雙方做了變換,不過,這一小變故並沒有影響戰法的功效,施用方毫不費力地取得了優勢。

  趙旭見著這人殺人的景象,不禁也熱血沸騰。他雖方才殺了第一個人,可在那番連射後便已不再恐懼殺戮。同時,為了率領這群被他帶入死路的鄉兵走向活路,也為了自己能活下去,他暗暗對自己做起催眠:“殺了他們!隻有殺人了他們才能活。他們不是人,而是邁向活路的墊腳石!”

  一番自我催眠,趙旭全然忘我。他將槍倒插入地中,接著拔出八面漢劍,再拍了拍馬,疾馳入亂陣中。他也不是見人就殺,而是專挑那看似練過武功,能以一敵眾的悍匪。白馬飛一般地奔過,之前還在與鄉兵糾纏的悍匪或被馬上之人砍殺,或因飛馬分了神,被身前的鄉兵殺死。如此衝殺了幾個來回,有力抵抗的盜匪死了個乾乾淨淨,剩下的那些不過是群花架子,只會揮著兵器耍些把式,全然沒有抵敵能力。

  小半個時辰後,廝殺漸漸平息。盜匪死傷不少,除了二三十個逃走的,還活著的也隻有二三十個。這二三十個被鄉兵團團圍住,退無退路,

進無生路。鄉兵折了二三十人,經過一番激戰,士氣雖高,但也不免筋疲力竭,隻能將盜匪團團圍住,卻無力再衝殺下去。  王季魁自人群中穿出,提起沾滿血色的隋刀正欲殺上,那群盜匪忽然丟棄兵器,跪拜下來,雜亂地哭喊起來:“好漢饒命,好漢饒命啊!”

  王季魁提刀在手,恨恨喝道:“爾等殺人擄掠之時可曾對那求饒之人留情?”言畢,他身後的鄉兵便一起應和,紛紛喊著“殺了他們、殺了他們”。

  正在這時,趙旭縱馬穿過人群,高喊了聲:“且慢!”

  眾人訝異,停止了叫喊,一齊看向了他。

  王季魁敬佩趙旭,卻也忍不住喊問道:“為何?”

  趙旭厲聲答道:“我等皆乃良民,殺人並非本願。而今已然取勝,若再屠戮,且不與盜匪同流合汙了?”

  鄉兵面面相覷,似有所動,隻那王季魁仍是一副磨刀霍霍的樣子。

  趙旭靈機一動,又道:“古人雲‘殺降不祥’,爾等或有兄弟姊妹,或有妻兒老小,難想讓他們遭了禍害?”

  古人對鬼神之事甚為恐懼,對家人最為重視,兩者相連,他們抱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想法半信半疑地退後了幾步。王季魁見狀,心中雖然不甘,但也不願對抗趙旭,於是“哼”了一聲,將刀放下了。

  趙旭拔轉馬頭,對盜匪喝道:“爾等放下兵刃,我自會讓出條生路。”

  盜匪求生心切,紛紛丟下兵刃,伏地跪拜,不敢仰頭。

  趙旭不敢松懈,一面全神貫注地凝視他們,一面將槍一橫,給身側鄉兵做了個暗示。接著,包圍圈便開了個縫,這縫慢慢變大,最後讓出了北去之路。

  盜匪見狀,哪還去想其他,雙腿並著兩臂,宛如狼狗般奪路而逃,不一會兒便遠去了。

  趙旭這才松了口氣,放下了心。

  他不是“以德報怨”的腐儒,而是“以直報怨”的常人,既然認定了這群盜匪“十惡不赦”,自然不會臨時起了善心,裝著聖人樣子放了他們。他又何嘗不想將盜匪殺個乾乾淨淨,一來免除後患,二來為受害者報仇,三來平了鄉兵怒火。可是,就在那王季魁以刀相逼之時,盜匪雖口呼“饒命”,卻目露凶光,緊握兵刃,似有魚死網破之意。他將這些看在眼裡,不免憂慮起來。鄉兵畢竟氣力已竭,若再遇上盜匪破釜沉舟,即使可仗著人多取勝,也會白白多折幾條人命。因此,他才故作好人,順水推舟。

  鄉兵一個個癱坐在地,不住喘氣。他們都是良民,哪殺過人。激戰之時,他們尚且能憑著興奮和求生意志全神貫注。激戰一過,他們便如泄了氣的皮球,精神大跌了。

  趙旭見狀,深為憂慮,卻不想那王季魁居然也在路邊尋了棵樹靠下。他急忙趕馬過去,急切說道:“逃走的盜匪定會引大隊人馬回來,立刻叫鄉兵換了盜匪遺下的兵刃,好做準備。”

  王季魁冷冷一笑,聲帶怒氣地抱怨道:“先前說放人的是你,而今怕他們帶人回來的也是你。早知如今,何必當初!”話一說完,他便站起身來,對鄉兵招呼起來。

  趙旭來不及解釋,見他依言去辦,也就不再多言。

  盜匪所用無非長矛、砍刀、藤盾等,與官軍製式兵器相比自然不值一提,可比鄉兵手中的家夥卻是好上不少。如今滿地皆是兵刃,正是更換的好時機。趙旭之前讓那些盜匪留下兵刃,為的也是這個。

  鄉兵紛紛替換了兵器,先前拿刀的依然用刀,最多配上藤盾;先前用木棒、木叉的換上了長矛,算是升級了裝備。那盜匪中還有幾個是用弓弩的,鄉兵中也恰好有獵戶出身者,他們也正好換了稱手兵器。 就連趙旭也撿了幾個箭袋,以備不時之用。

  換裝過後,鄉兵仍是一副疲態。

  趙旭喊來了馮初一,見他背了三四個箭袋,忍不住笑了笑,再問道:“還記得那些肉嗎?”

  馮初一憨憨一笑,流著口水說:“當然記得!”

  趙旭見這饞嘴樣,不禁笑了笑,又問道:“敢不敢隨我走一趟,將那肉取回來。”

  “當然!當然!嘿嘿……嘿嘿……”馮初一傻傻笑著,心魂似乎早就飛到了那堆肉邊。

  “好!”趙旭點點頭,下馬走到了王季魁前,對他說道,“我與馮初一去前面打探打探,你留在這裡等候仲魁兄。”

  話音剛落,趙旭便欲轉身,剛轉到一半,手臂便被王季魁抓住。

  王季魁朝趙旭搖了搖頭,鄭重說道:“我去打探,你留下。”

  趙旭微笑著搖搖頭,說道:“我要親自探探敵情,之後才好做方略。況且……”他側目看了鄉兵們一眼,又道:“他們都聽你的,你留下最合適。”

  釋放盜匪一事雖然平穩落幕,可趙旭久久難忘王季魁在這件事中顯現出的影響力,也正是因此,他才深刻認識到了自己與王氏兄弟的差別。他畢竟是外鄉人,論影響力是無論如何也比不上王氏兄弟,若是遇上危險,隻怕什麽也做不了。所以,留下王季魁才是最好的決定。

  如此之外,趙旭也確實想往前打探一番,若是碰上盜匪,先一箭了結了匪首性命,好讓其余盜匪不戰自退。以現在的狀況,這些鄉兵還真的不能立刻再來一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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