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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狗在異界》第100章 錯過
    從明克斯屍體上搜刮過來的空間戒指,被他塞滿了各種東西。羅德裡村的記錄指針,野餐用具,帳篷,睡袋,水壺和各種求生用具。例如哨子,火折子和打火石,短刀和斧頭,甚至連厭魔石都在戒指裡放上兩塊。

  睡袋用毛皮製成,人睡在裡面很溫暖,防水又防潮。

  除此之外,他的土製雷管,原始版散彈槍,還有各種化學藥劑,都被他塞進空間戒指裡。除了儀器設備之外,幾乎都將他的實驗室搬空。

  他將毛球塞進掛包裡,背在身上。當一切準備妥當之後,陳曉跳上了地行龍旺財的背上,驅使旺財前往拉克絲的住處。

  拉克絲已經穿上了她的戰鎧戰裙,銀白色的女式戰鎧戰裙,非但沒有臃腫之感,反而將拉克絲的身材襯托得凹凸有致,英姿颯爽。

  金色長發用黑絲帶盤起,腮邊兩縷發絲輕柔拂面,平添幾分風情。紅色眼瞳,目光清澈如水,直視著前方,仿佛前方有什麽看不見的存在,有種道不明的認真嚴肅。

  “時間不早了。”拉克絲見約定的時間已過,陳曉也沒有見蹤影,就背上行囊,告辭了梅姨他們,踏上冒險者之前約定的聚集之地。

  當陳曉抵達拉克絲住宅的時候,拉克絲已經收拾好行裝,腰掛黑熊雙刃,走出住宅,走在大街上。

  兩人幾乎是錯身而過。

  陳曉還不知道拉克絲已經離開,就慢悠悠的跳下地行龍,向梅姨詢問拉克絲在哪裡。

  梅姨一臉愕然:“大人,拉克絲剛剛離開了,你沒遇上她麽?”

  “走了?”陳曉一臉懵逼。那小妞怎麽不等自己就離開了?他只不過是遲到了幾十分鍾而已。

  他臨時想起要製取一些花露水,用於驅蚊驅蟲,所以耽誤了不少時間。想不到拉克絲那妞竟然說走就走,都不等他。

  陳曉連忙告辭,跳上旺財背上,驅使旺財奔跑起來。

  旺財的速度很快,一下子就跑出了街道,拐了個彎,走出村口,前往冒險者之前約定的聚集之地。

  他剛出村口,拉克絲才從村子街道的拐角出現。她此時抱著一堆乾糧,打算在路上慢慢吃……

  陳曉驅使旺財一路狂奔,卻依然找不到拉克絲的身影。不知不覺,他已經抵達了冒險者約定的聚集之地。

  這是一個小酒館,由一戶人家經營,名為哈比特酒館。

  因為十分靠近魔獸森林,小酒館的位置顯得很偏僻,在兩道岩壁的峽縫之間,依勢而建。

  這裡是提供給冒險者的休息之地。

  許多冒險者會從這裡休整,然後再進入魔獸森林。

  陳曉抵達了哈比特酒館之後,讓夥計將地行龍安置好,就找了個偏僻的位置坐下來,點了份小吃和麥酒。

  他小心查看周圍的情況,發現酒館已經來了不少人。身穿各種奇形怪狀的裝備的冒險者,或是聚在一起誇誇其談,或是獨自一人在小酌休息。

  從這些人的隻言片語中,陳曉知道這些人都是為了尋找龍骨藤而來的。

  也就是說,這些冒險者就是陳曉他們要加入的冒險者團隊。

  “拉克絲怎麽還沒到?”陳曉不由皺眉,拉克絲身上有冒險團的邀請函。沒有邀請函,冒險團是不會接受其他人加入的。

  他叫來夥計,付了幾枚銀幣,讓夥計給那些冒險者送上一杯麥酒。夥計歡天喜地的收了銀幣,就去給冒險者準備麥酒。

  不同於果酒的清甜香醇,

麥酒酒色渾濁淡黃,聞起來有股酸餿味,喝起來有點辣喉嚨,比他那個世界的啤酒都不如。  但對於冒險者來說,廉價的麥酒是他們平時暢談人生、吹牛吹水的必備之品,他們可以點上一杯麥酒,然後喝個半天。

  雷斯特身材高大,面貌英俊,年紀輕輕就已經是白銀級戰士,身手非常好,同輩都鮮有對手。再加上他喜好交朋友,為人光明正大,在冒險者圈子裡,有著很好的名聲。

  他這次受冒險者工會所托,擔任冒險者小隊的隊長,也是眾望所歸。

  雷斯特與他的朋友抵達哈比特酒館之後,就籌劃等人齊之後,如何進入魔獸森林捕獲龍骨藤。

  龍骨藤的位置信息,在前兩天就已經收集好。位於魔獸森林靠近東邊的一個湖泊附近。

  因為搜索范圍比較大,所以他們這次從多個地方召集了許多好手。

  而雷斯特就是其中出類拔萃的精英。

  冒險者工會向那些被召集的精英發出邀請函。只要以邀請函為憑,就可以加入他們的冒險小隊。

  陸續有冒險者進入酒館,向他們展示邀請函。

  這一次,冒險者工會發出的邀請函有十個。

  這些都是身份和實力的象征。

  所以沒有人會拒絕加入這一次的龍骨藤搜捕行動。

  因為龍王祭在多拉格帝國的民眾眼裡,有著非同尋常的重要性。他們為龍王祭獻上龍骨藤,完成重要的“祭龍儀式”,必定會被民眾所認知。

  這是他們揚名立萬,獲得豐厚報酬的機會!

  在雷斯特他們談得甚歡的時候,夥計給他們端上了一盤麥酒。雷斯特奇怪,不由說道:“我們並沒有叫酒。”

  夥計指向陳曉那邊, 客氣的說道:“是那個客人請的。”

  陳曉一直留意著雷斯特他們,見他們望過來,就舉起了手中的麥酒,露出友好的笑容。

  雷斯特微微皺眉,他看了眼聚在身邊的五個冒險者,然後拿起酒杯站起來,走向陳曉。他在陳曉面前坐了下來,上下打量著陳曉。

  這個略顯瘦弱的男子,看起來很普通,沒有鬥者的鬥氣氣場,也沒有魔法師的魔力氣場,應該是個普通人無疑。

  但敏感的雷斯特還是對陳曉留了留心,因為不會有人無緣無故請他們喝酒。

  “我是雷斯特,怎麽稱呼?”雷斯特露出了陽光的笑容,“多謝你的酒。”

  他喜歡笑,一方面可以感染周邊的人,不知不覺間以他為中心。一方面可以掩蓋自己多余的表情,很好的隱藏自己的心思。

  陳曉同樣笑著,很“友好”的笑容。

  “雷斯特大兄弟,你應該比我年長幾歲,你可以叫我小陳。”陳曉笑道:“我喜歡結交朋友,我見你們氣勢非凡,都不是普通人,所以起了結交之心。今天大家的吃喝都算我的。”

  陳曉現在也算是個土豪,出手大方,也不怕沒底氣付錢。

  更重要的是,他想打入這個冒險者小隊,就需要給自己做下鋪墊,免得到時候拉克絲為難。

  雷斯特稍微將心中的警戒放下,呵呵笑道:“小陳兄弟,多謝了。”他大喝一聲:“兄弟們,今天盡情吃喝,一切有小陳兄弟買單!”

  陳曉笑眯眯的點了點頭。

  這個雷斯特倒是人精,不但得了便宜還賣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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