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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娛樂修仙》第八章 街頭賣唱賺崇拜
  李文嫣握緊粉拳,想要暴揍盧衝一頓,卻發現,盧衝已經一溜煙地跑遠了。

  等李文嫣返回學校到餐廳吃飯的時候,其他同學紛紛用異樣的眼神盯著她。

  她感到非常地莫名其妙。

  有個跟她要好的女同學實在忍不住,問道:“文嫣,你不是去打盧衝了嗎,怎麽現在反倒是你鼻青臉腫的?你不會反被他揍了一頓吧?”

  李文嫣摸摸臉上現在還沒有消退的紅斑,苦笑道:“我是花粉過敏!不是被他揍的,就他那個小胳膊小腿還想揍我!”

  李文嫣口中那個小胳膊小腿的盧衝打了輛車,趕往清河花卉市場找金嘴墨蘭。

  炒蘭花草的風潮目前還沒有席卷全國,所以清河花卉市場賣蘭花的沒有幾個。

  盧衝逛遍整個市場,才勉強找到了一家,結果發現,竟然沒有金嘴墨蘭,僅剩的一盆此前不久被李文嫣買走,剛被盧衝吃掉。

  盧衝看了一下其他花卉,發現其他花,包括其他品種的蘭花,統統沒有靈氣,或者有,也是極其稀薄,完全沒有服用的必要。

  他揣測,李文嫣那盆金嘴墨蘭估計生長地方非常特別,靈氣非常充沛,所以才會成為靈氣蓬勃的報歲金蘭,其他的蘭花沒有那種環境,就沒有機會成為靈草。

  他問那個花店老板:“老板,那盆金嘴墨蘭是在哪裡挖掘到的?”

  他想找到那個靈氣充沛的地方。

  那花店老板搖搖頭說:“那盆花過了好幾手,我也不太清楚原來是在那裡的。”

  盧衝悻悻然地離開了花卉市場,剛走幾步,忽然聽到肚子咕咕直叫。

  原來一直忙著拯救李文嫣的爸爸,結果中飯還沒顧得上吃。

  現在他隻是處於煉氣期第一層,修為遠遠不到辟谷的境界,饑腸轆轆的時候,隻能跟普通人一樣,吃飯去。

  花卉市場旁邊不遠,有個很大的飯館,因為它一邊頻臨花卉市場,一邊頻臨一個商貿城,中午吃飯的人還挺多的,樓上樓下能有上百人就餐。

  盧衝一個人點了四道菜五碗飯,在周圍人驚詫的目光中把所有飯菜全部乾完。

  他很無奈,不論是通天訣,還是娛樂修仙決,都是既煉氣又煉體的修仙法門,煉體的話,就需要消耗大量能量,現在靈氣稀薄,大部分藥材都沒有靈氣,藥補不實際,先飯補吧。

  等他吃完飯準備付錢的時候,愕然發現,錢包沒在身上,可能是早上喝酒喝多了,錢包落在教室裡了吧。而且,手機也不在身上,想讓同學送錢過來都不行。

  盧衝正在萬般無奈的時候,忽然看到,飯店老板身後牆上掛著一把吉他。

  他便走上前,對老板說道:“老板,不好意思,我忘了帶錢包了,要不這樣,我來唱歌幫你拉些客人,當做飯錢!”

  老板上下打量盧衝一番,狐疑地問道:“帥哥,你能不能唱啊,別到時候拉不來客人,反倒把我的客人都嚇跑了,那就不好了!”

  “那我就先小聲跟你唱首歌,”盧衝輕咳一聲,開嗓唱了起來:“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把我們的血肉築成我們新的長城……”

  之所以唱國歌,純屬無奈,因為上一世他會唱的那些歌曲在這個時空幾乎都消失在時空裂縫裡了,留存下來的又是他能唱的也就國歌《義勇軍進行曲》、《歌唱祖國》《南泥灣》等少數主旋律歌曲,他要是唱那些流行歌曲,基本上就是他自己原創作詞作曲了,這個時空的知識版權保護怎麽樣呢,

他不怎麽了解,萬一他這邊剛唱完,那邊就被人流傳出去變成別人的,豈不是冤枉。  那老板聽盧衝唱完,眼前一亮,不禁讚歎道:“國歌很簡單,全華夏人都會唱國歌,可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唱好的呢,而唱得像你這麽動聽,讓人聽了還想聽的,少之又少!你還是高中生吧,聽哥的話,將來一定要考音樂學院,當歌手,以你的實力和形象,將來沒準比那蔡什麽慶還要紅!”

  盧衝想起那個蔡什麽慶一輩子唱一首歌唱了幾千遍,腦門不禁冒冷汗:“老板,已經晚了,我現在高三了,理科!”

  那老板不禁搖頭歎息:“可惜了,這麽好的嗓子,這麽好的形象!當個技術員太屈才太浪費了!”

  “你放心,我堅決不當技術員!”盧衝笑道:“老板,我能在您門外面唱嗎?”

  老板笑道:“當然可以!你的嗓子,可比我當年強多了,我都能唱,你肯定能唱了!”

  盧衝看看老板,三十多歲, 國字臉,胡子拉碴,戴副黑框眼鏡,一頭披肩發,穿著皮褲,簡直是翻版汪半壁啊,當年肯定是唱搖滾的。

  “現在快過了飯點,你也拉不來幾個客人了,這樣吧,你到外面賣唱吧,”老板把吉他交給盧衝,順手給他一個帽子:“我當年的時候,就是在街頭賣唱,一塊一塊地攢錢,最後……”

  盧衝以為他要講一個攢錢開店的勵志故事,便專心致志地聽著。

  老板繼續說道:“最後我老丈人看我實在混不下去了,就給了我一筆錢,我就開了這家店,我的音樂夢想就此也就扼殺了,年輕人,拿著這把吉他,去替我完成我的音樂夢想吧!”

  老板說得很是煽情,有汪老師的范,盧衝不禁被他感染,動情地問道:“大哥,您是要把這把吉他送給我嗎?”

  老板笑道:“想得美!賺夠飯錢,把吉他還回來!還有帽子!”

  盧衝準備出門的時候,忽然想起版權的問題,回頭問這位長得有點像章子儀她女兒的爸爸的飯店老板:“我想唱我自己寫的歌,會不會有版權的問題?”

  老板拿出一個錄音機和一個空白磁帶,笑道:“隻要你現在把你的歌錄進去,到版權局注冊一下,就沒人敢盜版你的版權了!”

  “那我就放心了,太謝謝你了!”盧衝頓時放心了,背著吉他,拿著帽子、錄音機和磁帶來到飯館門口。

  這個飯館頻臨花卉市場和商貿城,來往的人很多。

  盧衝放下帽子,挎著吉他,挑了幾個和弦,吉他音色還不錯,唱什麽歌呢,什麽歌適合街頭賣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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