吱吱吱吱,一隻兔子被查爾曼的魔法冰彈給轟走了,這個魔法冰彈,很是隱蔽,如果沒有人注意的話,是不會知道的。
查爾曼為啥會動這隻兔子呢,是因為太血腥了,你說,人,你殺了就是,可,你又不是什麽肉食動物,可為了泄憤,竟然在啃著幾具屍體的臉,以及裸露在外的皮膚。
查爾曼兩世為人,這點血腥,說起來,真的不算什麽,可是,這於心不忍不是麽,這才把這野兔給轟走。
要說,普通的野兔,或者魔獸野兔,一見到人,就會被嚇跑。
可,此時,它不是受傷了麽,用它的想法就是,我贏了,我就要報復,啥,你打我,我贏了。
就這麽點頭腦了,也許,過後,會找個地方,躲幾天不出來。
“大哥,我們就這麽可怕麽,這隻兔子見到我們就跑了?我還想把它給抓住呢!”
“抓住,你有武器嗎,你能跑過它麽?”
而此時,庫雅只是輕微朝著查爾曼一笑,也就是說,剛剛,她見到查爾曼的動作了,甚至,她都了解查爾曼的心裡,有些不忍。
“唉,又一組,全軍覆滅,就不知道多來幾個人!”一個老者從遠處走來。
看這老者不簡單,雖然看著他是用鉤子勾住了幾具屍體,也許,別人看不清楚,其實,他是用了土系魔法,主人屍體,並沒有從地面拖過,而是離地面有一小段的距離,不仔細看,是看不出來的,而鉤子,也沒有碰到屍體。
至於這些屍體,到底要拖往什麽地方,並不可知,其實,這也是查爾曼一直在納悶的問題,那就是,按說,在這片土地上,每天都會有很多的人死去,有時,會是整隊的人死去。
可是,這屍體都哪裡去了,被魔獸吃了,這不可能,就如同先前查爾曼把一隻兔子用魔法冰彈轟走一樣,那隻兔子,它只是在報復剛剛被它殺死的人類,是在啃臉,而不是在吃肉。
尤其是,在這片土地上的獵物,多數都是草食類的物種,而那些肉食類的物種,反而在殺死人類之後,則是把人類的屍體給拖到一邊啃食,最後,還是那個老頭來收屍,不過卻是殘缺的屍體了。
也就是說,不出來,不知道,一出來,查爾曼就知道,這片土地上,一切都透著神秘感。
每天因為打獵而死去的人類,還有那整天出現,而讓人視而不見的收屍老頭,是的,讓人視而不見,因為,在村子裡面,查爾曼從來沒有聽說過什麽收屍人這個說法。
“查爾曼大人,前方就是那些我們需要打獵的地方了,你看,那鹿,還有羊都是松松散散的樣子,可是,如果一旦讓它們聞到血腥味,就會群起而攻擊。”這算是查爾曼第一次走出新手村,現實就是這樣人類為了生存,而粗來打雷,二舅獵物為了生粗,而處在了純子的周圍,
看周圍的情形,每一種獵物,都有他的固定活動范圍,這樣,也有利於人們打獵,而查爾曼跟庫雅,還有
這,都是為了生存,查爾曼,還有霸氏弟,首先,他們也迎來了他們的首次打獵秀,這也是考驗他們的打獵小隊最新的組隊方式,到底能能不能用的事情了,首先,他們現實選定了目標,然後,就是初級,,只要是戰鬥,那就要速戰速決。
隨我所謂戰鬥,那就要速戰速決,也就是說,要想打贏一場戰鬥,那麽,就要用最快的速度,來解決戰鬥,而在真的戰鬥之前,首先,我們需要了解的是,
敵人的實力,敵人的武力值,還有敵人的速度。首先,查爾曼與霸氏兄弟,要選定一個目標,那就是,一頭魔山羊這山羊,其實,是一種溫順的動物,可是,一旦佔了模型,於是,這山羊,就成了,戰鬥山羊了,’ 按戰鬥隊形,,出擊,既然選定了目標,那麽,接下來,事情就容易多了,不要說,一場戰鬥,有多麽複雜,其實,一場戰鬥,完全可以速戰速決。加速,衝。
也許,這一衝,將會成為查爾曼真正新的生活的起點,也許,這一衝,將會記入查爾曼人生軌跡上永不磨滅的一個記錄。
總之,這一衝,將會讓查爾曼從幕後走向幕前,其實,這也是他所需要的東西,他,需要上山,去當一個魔法學徒,然後,才是他真正的人生探險的開始。
所謂戰鬥隊形,也就是在家的時候,他們所訓練的一種專門針對山羊,鹿等中型的,帶角的魔獸而特有的一種隊形。
其實,這說起來相當簡單,就是,霸氏兄弟衝在前面,對著山羊的腦袋衝過去,兩人一人一把武器,出現一個交叉,用最快的速度,先把山羊給限制住行動,而查爾曼則在後面來一個致命的一擊。
於是,一頭魔山羊就這麽遜命了。
接下來,就是庫雅的事情了,她,則是用最快的速度,把這頭獵物裝進自己的空間裡面,於是,一場戰鬥,急這麽簡單明了的結束了。
也許有人說,你這戰鬥也太快了吧,不都是說,要大戰三百回合麽。
其實,真正的戰鬥,就是這個樣子的,要速戰速決,尤其是這種以打獵為主的戰鬥,而且,對方,是一頭魔獸,對方有一定的反應時間,一旦讓對方反應過來,那麽,這失敗的一方,就說不上是誰了。
而,單說這頭山羊的衝擊力,就不是霸氏兄弟跟查爾曼所能對付的,如果說不是他們突然襲擊,而是讓這頭魔山羊拉開架勢,就那麽一衝擊。
這三人就對付不了這頭山羊,自然,這個所謂的對付不了,是按照目前,查爾曼所表現出來的本事來說的。
而按照查爾曼的實際本領來說,要對付面前這些獵物,那,算是小菜一碟了,一個初級魔法師,如果說對付不了這麽一些半吊子的魔獸,那也太對不起他的這魔法師稱呼了,這也是為啥,山上的魔法師們,寧願出來出錢購買獵物,也不自己出來打獵的原因,這就是平衡。
“查爾曼大人,這,打獵竟然這麽簡單?”
當獵物收進空間的時候,霸氏兄弟,竟然還不相信,他們竟然用最快的速度,解決了一頭相當難解決的獵物。
“簡單,你們認為簡單,那麽,我們之前,在家訓練的是為了什麽,不就是為了這簡單的一擊麽,好了,不要多說了,我發現,其它的獵物沒有發現我們這次戰鬥,也就是說,我們還有一次機會,接下來,我們繼續獵殺一頭獵物,然後,我們就撤,其實,就算是不撤,也不成了,我們的武器,只能承受這樣的強度的兩擊左右,如果接下來,繼續作戰的話,那就說不上怎麽樣了。”
是啊,這武器,也是其中最大的一個缺點,要知道,他們的這一擊,那是有相當大的衝擊力的,就這一衝擊,這武器的損傷,那也是巨大的,還好,這獵物,就能完全抵消武器的損失,尤其是,查爾曼發現,在這村子裡,這武器,是屬於一種較便宜的東西,也許,這個世界上,鐵器太多了,所以,武器,並不是太值錢。
不過,想想也是,如果,武器太值錢,一旦武器的損傷價值,大於獵物的價值,那麽,這就直接不讓人活了,是的,你打獵的損失,並沒有打獵得到的價值大,誰還出來打獵。
這,有了打第一頭獵物的先例,無論的霸氏兄弟,還是庫雅,都有了相當的信心,於是,他們很快就選定了第二頭獵物,這次,他們選的則是一頭鹿。
為啥選了一頭鹿,沒有什麽原因,就是因為,這頭鹿,離他們最近,鹿,想比山羊來說,查爾曼感覺,更加簡單一些,其實,這鹿,反而要比山羊更加難獵,可惜,他們針對的就是帶角的動物所練習的打獵方式,那麽,鹿的角更大,反而,這鹿,更加簡單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