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點半,范明月踩著點走進了萬事屋內。
“裝修的不錯?誰設計的?”看見屋內重新裝潢一遍之後,范明月滿意的點了點頭,這個風格她很喜歡,至少比之前的四不像風格更加好一點。
於萌一邊吃著早飯,一邊舉著手:“我,我,我,我選的東西。怎麽樣?好看吧?”
范明月點了點頭:“有品味,比某個人的品味高很多。”目光看向余洋,結果愣了一下:“余洋,阿迪被耐克收購了嗎?”
余洋被范明月問的一愣,搖了搖頭:“不知道啊,最近沒關心這些新聞,怎麽阿迪公司倒閉了嗎?”
指了指余洋的衣服:“我只是好奇,如果阿迪沒有被耐克收購的話,為什麽你的衣服上阿迪的標志下面,會有耐克的商標。”
余洋低頭看了一眼:“昨天在女人街買的,六件一百塊錢,你要不要也來一件?”說完從一旁的塑料袋之中拿出一件喬丹安踏混合體恤。
“中國製造就是牛!”
這個時候,敲門聲響了起來,張美麗怯生生的站在門口,看著屋裡的三個人,余洋,范明月她認識,於萌第一次。
余洋看見張美麗之後,笑了起來:“你來了?這麽早?其實不用來這麽早的,以後八點鍾過來上班就可以了。”
“余警官,我……”
“我來給你介紹下,這位是范明月,范警官,你之前見過的,這位是於萌,我妹妹。”
余洋說完之後,沒有給張美麗開口說話的機會,從自己的口袋摸出一串鑰匙:“這是店鋪鑰匙,以後早上八點來上班,晚上八點下班,中午飯和晚飯可以叫外賣,也可以自己做,有廚房,如果有人上門谘詢的話,只要不違法的,你都可以答應下來,暫時收費麽,一百塊錢一個人。”
“活不用你乾,你只要負責接待客戶和保持下衛生就好!還有什麽疑問嗎?”
張美麗搖了搖頭:“余警官,我……”
“很好,那你開始上班吧,入職報告和身份證複印件你自己從電腦上打印一份,複印機和打印機都在樓上,行了,我上班了,有什麽不懂得地方打我電話。”
說完之後,余洋沒有給張美麗開口的機會,拉著於萌和范明月走出了萬事屋。
“姐姐再見”
“張小姐再見”
三人,一人一輛車,兩輛卡宴,一輛高爾夫,迅速的消失在萬事屋門口。
張美麗眼神複雜的看了一眼快速遠去的余洋的車:“我是想說,我不來這裡上班的。”
低下頭看了看自己手中的鑰匙,又將這句話藏回了自己的心中,打量了一眼萬事屋,走到桌前,將剛才余洋等人吃早飯留下的垃圾清理掉,開始忙碌起來。
市局刑警隊,范明月拉著於萌走到余洋的面前:“怎麽回事?”
余洋無奈的攤了攤手:“昨天逛街時候碰到的,陳成家裡那群親戚太不是東西了,將她趕了出來,之前開的服裝店也不能開了,轉了出去,擺地攤那群人也找上門,我看不過去,就將那群人罵走了,她也是個可憐人,地攤也擺不了了,我店裡正好缺一個營業員,之前是萌萌,不過萌萌不是來組裡工作了,我就讓她來店裡看店。”
於萌和范明月聽完之後點了點頭,同意余洋的做法:“那你也讓我們和她打個招呼啊,就這樣走了,會不會太尷尬了。”
余洋無奈的笑了笑:“昨晚上我跟她說她就不同意,剛才看那個表情估計就是來跟我說不在我這裡忙的,
我哪敢讓她開口啊,所以這才帶你們跑出來的,行了,反正店裡缺個人,能幫就幫吧,挺可憐的。” 於萌嘟著嘴:“我也挺可憐的,車的保險杠凹進去了一塊,醜死了。”
“誰讓你開車那麽猛的,活該,走了上班去了,我估計啊,今天又要忙一天了,等會趙科長那邊對比結果送來,就將薑昆請回來談話,這個案子也該差不多了,拖了這麽多天,也該結案了。”
范明月點了點頭:“是啊。還真的是一波三折,不過我一直有一個疑問,那個張小軍,到底是不是那個背影男人?”
余洋摸了摸自己的下班,點了點頭:“我懷疑應該就是,不過這個張小軍,應該沒有來得及下手,就被別人搶先了!不在這裡說了,去辦公室吧,不知道今天有沒有新的進展。”
辦公室內,王政和胡偉等人已經來到了辦公室之中,正在討論著八卦, 比如余洋新買的座駕等等,看見余洋和范明月走了進來之後,立刻全部都沉默不語,王政拿著一份資料遞給了范明月:“組長,昨天我家裡是特殊情況。”
范明月笑了笑:“沒事,能理解,不過下次有這種事情的時候,你直接跟我說,我讓外務處派人去就是,你難道找我請假,我不批準嗎?”
王政立刻擺了擺手:“沒有,沒有,我不是這個意思,組長,這是你要的魏明的資料,全部都在這裡了。”
接過資料,范明月看了看,走到余洋的辦公桌前,揚了揚手中資料:“果然不出你所料,這個魏明和鍾燕的關系確實不一般,兩個人是高中和大學同學,高中時候就已經確定了戀愛關系,不過後來大學畢業之後,鍾燕嫁給了大自己不少歲的畢大雷。”
余洋接過資料看了看:“按理說如果是這樣的話,這個魏明應該很恨鍾燕才對,兩個人怎麽看起來好像關系不錯的樣子,不會是鍾燕和魏明合夥起來,騙婚的?”
范明月點了點頭:“有這種可能,鍾燕結過婚之後,和這個魏明一直都有聯系,魏明的帳戶曾經收到多多比不明的資金轉帳,數額不大,但是不小,我懷疑兩個人當時只是假分手,圖謀畢大磊的財產是真。”
余洋看完資料又搖了搖頭:“如果是魏明和鍾燕合夥殺了畢大磊的話,那麽魏明為什麽要將鍾燕的耳環就在案發現場?我們在現場發現的耳環,只有魏明有機會能夠拿到,鍾燕有不在場的證明,而且這個耳環是鍾燕之前丟的,有百分之八十是魏明留下的,這是為什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