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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第一奸臣》第21章 訛詐
一聽撞他那位說自己是知府衙門的人,時小川愣了。這可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呀!這就是知府衙門的人,自己要刺殺知府家少爺羅小虎,救孟邦傑的夫人,找此人打聽詳情豈不正好?

 時小川剛想搭話,旁邊已經有熱心群眾圍過來了,“怎麽回事?這兒怎麽了?這人怎麽躺地下了?”圍觀的群眾指指點點、議論紛紛。

 “各位,各位!”地下那位一看來了人,立馬來了精神,“我正在大街上走路,這個外鄉人無緣無故的撞到了我,他不但不賠禮道歉,還想打人!哎喲,我的腿呀,疼死了,疼死了!”這人抱著大腿就哎喲開了。

 “哎,你這人真是,撞了人你怎麽還想打人呢?你是哪兒來的?怎麽不講道理?”有熱心的群眾大聲的指責時小川。圍觀的人越來越多,聽說一個外鄉人撞傷了本地人,還想打人,在場的群眾一邊倒的指責時小川。

 更有幾個年輕氣盛、正義感過剩的年輕人擠進人群,有問地下那位傷得怎麽樣的,還有幾個圍住時小川要把人扭送官府,“你別走,跟我們到衙門裡打官司去!”

 時小川有點兒傻眼了,這是,遇到訛詐的了?他想走,但周圍圍了這麽多人,他總不能殺出一條血路跑出去吧?再說,撞人這事不怨他呀,憑什麽他要跑路?

 “眾位,眾位父老鄉親,你們聽我說,事情不是他說的那樣!我沒撞他,是他撞的我!我正在走路,是他撞到了我身上。我可以對天發誓,不是我撞的他!”

 “發誓誰不會?你對天發誓?我對天、對地、對神靈發誓,絕對是你撞得我!你沒撞我,我走的好好的怎麽會摔到地下?我告訴你外鄉人,這是德安府,是最講理的地方!你們小地方哪一套拿到德安府不管用!哎喲,哎喲!疼死我了!”

 看著這家夥裝模作樣地哎喲,時小川這個氣呀!可他生氣又有什麽用?圍觀的群眾眾口一詞,一邊倒的指責是他撞了人不對!時小川想要講理都沒人聽。

 就在這時候,人群一陣騷動,“官府的人來了,官府的人來了。讓一讓,讓一讓!”人群往兩邊一閃,走出倆穿公服的官差。這倆人一進來就問:“怎麽回事?你們都聚到這兒幹什麽?官府禁止集會你們不知道嗎?都散了,散開散開,該做啥做啥去,都散開!”

 圍觀人群往後退了退,有散去的,但大多數人卻仍舊興致勃勃的留在現場觀看。愛看熱鬧是人的天性,尤其是這年代,電視、網絡、手機都沒有,連份報紙都沒印,人們的平常也沒什麽特別的娛樂活動,看個熱鬧議論點市井新聞這麽好的機會哪能放過?

 官差眼看群眾不願意離開,他們也就不管那麽多了。把現場的糾紛給處理了,群眾沒熱鬧可看自然就會散去了。對這點倆官差心裡有數,明白關鍵還在場中兩名當事者身上,於是走到跟前,詢問二人事情經過。

 時小川說的是一套、地下坐那人說的是另外一套。總之,事情就是倆人撞到一起了,一個跌到一個沒跌倒。跌倒的那個是本地人、站著這位是外鄉人,兩個人各說各有理。官差一看,我們分辨不出到底怪誰。得了,你們倆都跟我們到衙門裡打官司吧!

 時小川想去知府衙門但他不想去打官司,他是來殺人和救人的,去衙門裡打官司算怎麽回事?

 他不想去,跌倒的那位也不願意去。不過,那人卻不願意事情就此拉倒,他認為自己被撞跌倒受了傷,時小川應該賠償自己的醫療費和精神損失費。意思就是你得拿錢,不拿錢別想走!

 原來真是碰到訛詐錢財的了!時小川反倒是松了口氣。只要不去官府一切都好說,去了官府萬一哪個地方漏了馬腳豈不是要壞了他的大事?“你想要錢?好說呀。你說個數,只要是合理,我就給你。就當是我今天遇見小偷把錢包給丟了。你說個數吧。”

 剛才倆人相撞的時候時小川就以為自己是遇見小偷了,現在只不過是隨口一說,打個比方。哪知道他這比方打出來,那位不樂意了,“你說什麽?你敢誣陷我是小偷?我告訴你,就憑你詆毀我的名譽,本來我準備讓你賠一百個錢的,現在漲到十貫錢了!”

 “你陪我醫療費、受驚嚇費、名譽損失費,一共十貫錢!你拿十貫錢賠我,這件事就此罷休。要不然,咱倆就到衙門打官司去!縣太爺怎麽判我怎麽聽。哪怕是判我賠你錢呢,我認倒霉!”

 十貫錢?你怎麽不去搶?十貫錢對普通老百姓來說,那可是一筆巨款!時小川身上有錢也不是怎麽花的。你想要光天化日訛詐我十貫錢?你想得美!

 倆人交談了幾句談不攏,倆官差不奈煩了。“不必談了!既然你們二人談不攏,現在就跟我們去縣衙打官司吧!”說完掏出了鎖鏈,嘩啦嘩啦就要往倆人脖子上套。

 摔倒那位老老實實被套了脖子, 時小川可不幹了!他哪能被人用鐵鏈鎖了脖子呢?萬一這倆官差別有用心,他豈不是把性命交於了旁人?

 “且慢!”時小川一擺手,“兩位差官大哥請稍等。這位仁兄,您這是十貫錢要的實在是太多了點兒,我身上帶的錢還有別的用處。能不能通融通融,少要一點?”時小川想要討價還價。

 “不成,少一文也不成!就十貫錢我還是少要你了呢,我要是回去找帳房仔細算算,二十貫都下不來!”敢情這位家裡還有帳房,莫非他是個做買賣的?

 倆人這一問一答,倆差官又不耐煩了,“我說,你們倆到底商量好了沒有?商量好了你就賠給他錢,要是沒商量好,咱就去縣衙打官司!別在這兒聚攏人群、影響交通!你們倆到底想不想打官司?我們哥兒倆可沒功夫一直在這兒陪你們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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