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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巔峰大藝術家》第一百五十一章:給柳炎穿小鞋
為了減少輿論壓力,電視台領導就把柳炎暫時調到了別的部門,似乎像是降職了。

 因此,這些天,柳炎十分氣憤,覺得電視台的領導真是不仗義,做出成績了大家賺錢,一旦出了什麽問題就不敢承擔,而且還把柳炎這麽一個大美女主持人,調到了電視劇部門,讓她負責策劃和拍攝一部電視電影,成了一個幕後的工作者。

 或許有人不理解,會問,拍電視劇或者電視電影不是挺好的工作嗎?

 但是柳炎不同,人家是一個大美女,做主持人天天能上鏡,提高曝光率。

 可是,策劃電視劇就成了幕後工作,也沒有出鏡的機會,每天跟劇組那些大老爺們混在一起,沒黑沒白的搶鏡頭拍片子,是很累的,又有幾個妙齡少女想要做這個呢?

 顯然,電視台領導故意在給柳炎穿小鞋。

 這樣的猜測也不是空穴來風,因為柳炎又告訴馬大寬一個秘密,她們台裡的一個領導,去年離婚了,現在是單身,曾經瘋狂追求過柳炎。

 可是,人家柳炎心高氣傲,自身的條件還那麽好,怎麽能看上離婚男人呢?

 所以,那位電視台的領導,這是借機會給柳炎穿小鞋,誠心跟柳炎過不去,把她調到了又累又苦的劇組,拍電視電影。

 柳炎也想過,是不是乾脆辭職算了,但是,柳炎是十分熱愛這個工作的,廣播學院一年畢業多少學生,找個工作都要擠破腦袋,更別說這樣的大城市的電視台了。

 自從進了電視台,也不是一帆風順,柳炎也是從實習生一步一步地做起來,依靠自身的能力和相貌,熬了3年才當上節目主持人。

 所以,一路憑借自己的能力和實力披荊斬棘,柳炎怎麽能那麽輕易放棄呢?

 安靜地思考了幾天,柳炎覺得還是在電視台繼續做下去,忍一忍,或許還會有轉機。

 柳炎覺得,電視台這種地方,變動很快,壓力大,但是機會也特別多,保不齊哪天自己又能翻身。

 不過,眼下的工作還是要好好的完成,既然領導給柳炎穿了小鞋,那她更要把這部電視電影給拍好了,所以說,柳炎雖然身材比較嬌小,但是脾氣還是很倔強的,骨子裡,有種不服輸的精神。

 那部電視電影,至於要拍攝什麽樣的一個故事,最近幾天,柳炎也在跟台裡的工作人員研究。

 台裡的確是有幾個劇本的,比如武俠片,反特片,這類片子雖然拍攝起來很麻煩,尤其還是古裝的,那就更耗時間,最主要的還是台裡撥的經費也不多。

 所以,有劇組的人就提議,是不是拍攝一部都市市井的喜劇片,就在都市裡拍,不但省錢,而且還接近老百姓的生活,老百姓肯定特別喜歡看。

 比如前幾年,津海電視台就拍了一部電視劇,片名叫做《貧嘴張大民的快樂生活》,就很成功。

 老百姓看了之後,反映強烈,好評如潮,而且最重要的是,拍這類題材,不需要布景,隨便找個地方都能拍,非常省錢。

 不過,雖然優勢有很多,但是這類題材的劇本最不好寫。

 一方面,必須要寫的相當真實,另一方面又不能過於平淡。

 要在平淡中發掘出精妙的故事來,這難度,絕對是比那些武俠科幻片的難度要大了很多。

 在困難和壓力面前,柳炎就想到了馬大寬,因為上一次拍那個淘寶的故事的時候,雙方有過一次合作。

 而且,那個故事寫的非常好,也很接近老百姓的生活,所以,柳炎這一次是故意來找馬大寬,想要問一問,是否可以給她的劇組再寫一部新戲?

 這頓飯,其實是特意來約稿的。

 說起貧嘴張大民的幸福生活,就是講一講普通老百姓的生活,馬大寬搜索了一下記憶,這部電視劇他好像還真是看過幾集,好像這部電視劇就是在津海選景拍攝的,裡面的張大民的扮演者是個胖子,當時沒怎麽出名,後來演了狄仁傑才算是出名了。

 如果要寫這麽一部小成本的都市電影,也不是太難。

 經柳炎這麽一說,在馬大寬的腦海裡,突然就想起了一部電影,十分符合電視台的要求,名字叫《拉卡是條狗》。

 這部戲,在這個時間,並沒有攝製和演出過,這個劇本,是絕對的小人物,故事很感人也有些文藝,或許,適合電視台需要的那種風格。

 想到這裡,馬大寬就說:“嗯,我倒是想到了一個故事,挺不錯的……”

 柳炎滿含期待地問:“哦,那你快說一說,讓我聽聽……”

 接著,馬大寬就對柳炎講述起了那個關於一隻狗和一個人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個普通的小老百姓,在一個小工廠做工人,名字叫老四。

 老四的生活就像是所有普通的老百姓一樣,在習以為常的平庸之中沿著生活的慣性運行著。

 老四每天在工廠和家庭之間奔波,從他的生活中看不到什麽和夢想有關的舉動或者狂熱,因為對於一個已經人到中年的小市民來說,夢想啥的,那些東西都是太遠的東西,已經遙不可及了。

 生活中,唯一令老四感到慰藉的是,他養了一條寵物狗。

 不過這條寵物狗從哪個方面看都不怎麽樣,完全就是一條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小狗了。

 但是,不要小看這隻小狗,與每天都和老四對著乾的兒子和妻子相比,這條名叫“拉卡”的小狗卻是老四生活中全部歡樂的源泉。

 老四的媳婦叫玉蘭,玉蘭是下崗工人,一家人全靠老四那點兒工資度日,玉蘭只能對老四這種“玩物喪志”的做法睜隻眼閉隻眼。

 反正,故事就是發生在這麽一個平淡的家體裡。

 可是,既然是文藝作品,那必須要存在衝突的,所以,在故事裡,意外隨時都有可能降臨。

 有一天晚上,玉蘭遛狗的時候,因為沒辦狗證,拉卡被警察給抓走了,故事從此展開。

 老四去找警察, 想要換回自己的狗,可是,警察說,必須要掏5000塊錢辦一個養狗證件。

 對於老四一家來說,5000塊錢需要省吃儉用好久才能存下來,他一時是拿不出來的,沒辦法,老四決定先跑跑關系試一試。

 老四的兒子亮亮找來了同學幫忙,因為同學的老爸有點兒手腕,然而人家卻不肯幫這個忙。

 老四急中生智,想起卡拉是老同事楊麗的狗下的狗崽,他找來楊麗的狗證,卻被警察識破了。

 楊麗倒是很熱心,老四和楊麗費勁周章,各種辦法都要不回卡拉,還被玉蘭誤會二人搞婚外情。

 更糟糕的是,兒子亮亮又犯了事,被抓進了警察局。

 最後,一家三口和拉卡,竟然以這種方式在警察局相遇了……

 拉卡是條狗,就是這麽一個故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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