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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世紀初》第77章 輕傷
  中年警察搖頭說:“這是你的主觀判斷,他的陳述可以作為證據的一部分,但不能作為主要證據。”

  李正一說:“還有摩托車司機和蘇瑞,另外圍觀群眾應該也有知情者。”

  中年警官點點頭,又問:“蘇瑞是誰?”

  李正一說:“來網吧向我求救的女孩。”

  “你們以前認識?”

  “認識。”

  “摩托車司機呢?”

  “不認識。”

  “練過武?”

  “……”

  李正一被中年警官突然轉換的話題問得一愣,半晌才回:“沒有。”

  中年警官盯著李正一的眼睛沒說話,良久,見對方一直眼神清澈地望著他,並沒有躲閃遊離的動作,便點點頭。

  又問了幾個細節方面的問題,中年警察合上卷宗說:“這些我們都會記錄在案,一切結果以調查為準,你還有什麽要說的嗎?”

  “我可以打個電話嗎?”李正一提出請求。

  中年警察說可以,示意做筆錄的女警察把暫收的手機給李正一。

  李正一撥通網吧的座機電話,接電話的是羅偉叫來輪班的王立順,李正一直接問:“蘇瑞呢?”

  王立順問:“剛剛那個女孩嗎?”

  李正一說是,又問:“走了?”

  王立順說:“剛剛有警察過來,跟她媽媽一塊被警察叫走了。”

  看來被傳訊了。

  李正一又交代王立順,讓他代管一下網吧,有什麽解決不了的問題,就等他回來之後再處理。

  打完電話,女警察收走手機,跟中年警察一同走了出去。

  其他審訊工作很快也已完成,幾個混混只是涉及打架鬥毆,沒有致人傷害,問題都不大。現在的關鍵是李正一、褚飛、還有躺在醫院的混混瘋子。

  審訊後不久,醫院方面傳來診斷結果,說被打的混混小腿骨折,折斷處有異常碎裂,進一步傷情鑒定,需要等待法醫出面。

  褚飛的情況要看蘇瑞和她家人怎麽處理,如果蘇瑞和她家人起訴褚飛強兼未遂,那結果很難料。不過他有副區長叔叔撐腰,調查取證時也沒人敢隨便作偽證,如果褚飛一口咬定只是想交個朋友,恐怕也只能不了了之。

  事實上,褚飛今天之所以毛手毛腳,純粹是在家裡憋久了,出來興奮過度,被一夥狐朋狗友慫恿打賭而導致的結果,加上喝了幾口小酒,才敢壯著膽子上前交朋友。否則以褚飛那膽小怕事的性子,給他一萬個膽子,也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當街興起不良的心思。

  李正一的情況稍微複雜一些,沒人乾預結果的話,只要稍微調查取證就能證明他是正當防衛。對方正在行凶,只要抓住這一點,別說打斷小腿,再嚴重一點,法律裁決都是以正當防衛來衡量。

  小腿骨折在一般情況下,法醫鑒定都是認定為輕傷。只有惡性的或粉碎性骨折,才會被定性為分級重傷。正當防衛致人輕傷屁事都不會有,防衛過當原則上要負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可酌情免除刑事責任。

  當然,這是樂觀的情況,如果有人出手乾預,特意要整李正一,那事情就難說。

  至於瘋子混混,將面臨著羅偉對他的起訴,如果李正一不乾預,起訴罪名就是殺人未遂。總之一句話,如果各退一步,你好我好大家好,都可以各回各家各找各媽;如果一定要互相追究彼此傷害,那中間能扯皮的事情就多了。

  褚飛在審訊完成後,

擔心出事,就麻著膽子給自己的叔叔打了電話。褚正清因為外出公乾,暫時不在區政府,便一個電話打到局裡,要求負責人公平公正從嚴處理。言外之意,就是告訴他們,這事我已經知道,不要認為我人在外面,就可以隨便拿捏自己的親人。  之後不久,蘇瑞和她媽媽一起來到分局做了筆錄,小姑娘生平第一次進警局,有點害怕。面對審訊警察的訊問,實事求是地把事情經過交代了一遍。最後離開分局,蘇瑞都沒有見到李正一,聽說他最後把人小腿打斷,更是擔心。

  傍晚,被關了數個小時的幾個混混,因為沒有重大過失被分局釋放。褚飛自從叔叔打過電話,蘇瑞一家也同意私下和解後,也早已回家。唯一還呆在分局的,只有李正一一個人,他必須要等到所有調查取證完畢,根據實際調查結果,才能決定對他是拘留還是釋放,並得出最終的處理結果。

  李正一呆在刑偵審訊室,神態很悠然。他前世混社會,不管國內國外,來類似的地方跟家常便飯一樣,一點都不著急,因為他知道急也沒用。原則上來說,公安機關有權利對他實行24-48小時羈押。他在等結果,不是等公安機關的結果,而是等醫院的診斷書、警方指定機構的傷情鑒定結果和瘋子是否起訴。

  瘋子雖然打架的時候會發瘋,但平時還是一個正常人,他應該有正常人的思維。如果他執意要起訴,李正一只能陪著,但不怕,因為沒什麽好怕的,所有的證據都對他有利;如果瘋子同意私下和解,李正一當然更願意,能賠錢了事的事情, 只要別敲竹杠,那就沒關系。順便也可以撤去羅偉對他的起訴,瘋子不是真瘋,應該知道殺人未遂這罪名的威力。

  直到晚上,醫院方面才傳來消息,法醫鑒定傷情為輕傷一級。李正一有點奇怪,那一棍子的威力他清清楚楚,撈個重傷鑒定都無話可說,現在鬧了一下午,整出個輕傷一級。

  重傷和輕傷,在刑事上量刑時標準完全不同。這還是其次,還有一個關鍵點,致人重傷屬於重大刑事責任,一旦立案,不允許當事人私下和解,撤訴都沒用,檢察機關會提起公訴;如為輕傷,屬於一般刑事責任,允許私下和解,只要沒鬧到法院,公訴機關不予干涉。

  正因為如此,最後的結果是,瘋子家裡同意私下和解,提出條件有兩個,一是羅偉不能起訴;二是李正一必須給予一定的民事賠償。

  考慮到自己的底子太薄,沒有太多的時間和能力去糾纏,所以李正一也同意對方和解的方案。

  這件事情有些蹊蹺,李正一原本已經做好在刑偵審訊室過兩天的準備,甚至瘋子如果死咬的話,還有被拘留一定時間的可能。現在看來,應該是有人在背後出力。李正一想不到出力的人是誰,可他的腦海,莫名其妙地浮現出段隊段警官的身影。

  當然,還有一個摩的司機,看上去憨厚老實實則狡猾的一個人。

  仔細回想,摩托車司機首先可以排除,李正一猜測,他更像一個臨時起意受人指使的普通市民,至於具體原因,可就無從猜測。

  最有可能的是段警官,但其原因更加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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