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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世紀初》第86章 失敗
  現在是2001年上半年,一般工資水平都停留在400-500元左右,並且屬於中上水平。李正一開出的月薪一千元包吃包住,已經屬於業界最高工資標準。其實住宿本來是可以不包的,但來之前,李正一已經幫邵琴在附近租了一個帶獨立衛生間的民居,押三付三,也就相當於變相地包住。

  接手網吧管理之前,李正一把羅偉、鬥雞眼還有王立順三人介紹給邵琴認識,同時說明一下關系,以便她能夠快速融入並管理網吧。如果不說明,這些混混雖然不敢不聽李正一的話,但邵琴管理起來肯定不會很順心。

  中間有一點小插曲,介紹到鬥雞眼時,邵琴非常驚異地問:“你們為什麽不叫人家名字,非要叫這麽一個外號,難聽死了。”

  李正一頓時撓頭不已,一直以來他都是喚對方叫鬥雞眼,從來沒問過名字,而鬥雞眼本人也心安理得。

  更關鍵的是,因為鬥雞眼獨特的外貌特征,不管是認識的還是不認識的,統統張口就能叫出這個外號,叫來叫去就習慣了,再也沒人去管他究竟叫什麽本名。

  不過話說回來,人家自己都不介意,旁人更加不會鹹吃蘿卜瞎操心。

  趁著機會,李正一就說:“你還是把名字說出來吧,老是叫你外號確實不是個事,以後不再叫你鬥雞眼了。”

  鬥雞眼兩眼珠子頓時擠到一處,頗感難為情地說:“李哥,你們還是叫我鬥雞眼吧,我的名字有點……有點不怎麽好聽,還不如鬥雞眼好呢。”

  羅偉好奇心起,揪著鬥雞眼一定要讓他說名字,可鬥雞眼死活不說,威逼利誘都沒用,口風緊得可以做地下工作者。

  一直到很久以後,李正一的公司走上正軌,一切開始正規化,然後通過公司行政辦公室的資料,其他人才知道鬥雞眼的名字,從那時起,別人才明白鬥雞眼為何死活都不願意說本名,實在是因為本名確實奇葩,比外號難聽。

  當然,這都是後話。

  邵琴接手網吧管理之後,羅偉被徹底解放出來,開始執行李正一早幾天交代的事情。不過羅偉很悲劇,執行任務不到一天,就哭喪著臉回了正一網吧。

  當時李正一問他怎麽樣?羅偉就苦著臉說這活沒法乾。

  原因是羅偉跟蹤不到半天,就被段警官堵在一條巷子裡。要不是認識李正一,看在他的面子上,保不準羅偉還要進局裡聊聊天。

  李正一半晌無語,心裡暗想這不應該啊。羅偉本身就擅長跟蹤尾隨這一套路,對方再厲害,難道還能未卜先知?李正一本預料,就算玩不過人家,至少也能僵持個三五十來天,不至於半天不到就被人揪出小尾巴。

  一個普通的治安警察而已,就算掛個副隊長職位,也只不過是一個帶點職權的治安警察。如果說羅偉跟蹤的是一位身經百戰的刑警大隊長,被人一個當面揪出來,他都不覺得奇怪。可是,這只是一個地級市區分局治安大隊的一個治安警察而已,跟真正的刑警差的應該不是一星半點。

  太扯了,這是李正一的第一反應。

  羅偉垂頭喪氣地蹲在旁邊不吭聲,這貨本身就對警察有畏懼感,現在被段警官這麽一打擊,心都涼透了,可千萬別落下見警察就跑的後遺症才好。

  李正一摸著下巴思考半天,除了能想到這位治安隊長根本就是在跟蹤自己外,沒有想到其他任何可能性。只有段警官跟蹤自己,才能解釋羅偉為什麽一個照面就被揪出來。

原因就是自己身邊的人,全部落入了段警官的監控之下。或許羅偉剛出門,人家就已經一清二楚。  真是如此的話,那他為什麽要跟蹤自己,目的是什麽?

  如果說一個多月前有警察跟蹤他,李正一能理解,畢竟那時候正好趕上陳家命案。李正一多多少少在明面上牽涉到陳家命案當中,被警察調查盤問盯梢都不為過。

  可現在時間已經過去快兩個月,這時候突然加強對自己的監控,原因可就有點難以看透。李正一能想到的,或許是陳家命案突然有了新的發現,所有線索被重新梳理。還有一個可能性,就是案子被上移到更高一級的偵察機關,本案已更換新的負責人。

  李正一越想越不安心,在陳家命案當中,自己可是實實在在有插手的痕跡,知道這事情的人有三個,李正一和羅偉以及買凶殺人的褚正善。其中李正一是推手的策劃者,羅偉是推手的執行者,褚正善是被兩人推動的對象。褚正善目前應該有所猜測,但不確定幕後的推手是誰。

  真正讓李正一不放心的是羅偉,他擔心褚正善利用褚正清的權勢,借助警察的力量揪出暗藏的他,然後突擊刑訊逼供。羅偉只是一個混子而已,百分之百挺不住警察逼供的手段,只要把自己供出來,那事情可就會完全失去控制。

  到目前為止,李正一和羅偉還是安全的,雖然不知道段警官跟蹤自己的目的, 但至少他暫時不知道事實的真相。

  羅偉站在一邊,見李正一半天不吭聲,心裡更沒底,忐忑地問:“李哥,你說我跟蹤段警官,會不會被他列入黑名單,把我們以前的事也給查出來?”

  李正一目無表情地掃了四周一眼,警告說:“羅偉你記住,以後類似這種人多耳雜的地方,不管跟誰,不許再說以前一個字。”

  “不好意思,李哥,下次不會了。”羅偉赧然說道。

  李正一點點頭:“以後記住就行,先不說,我們一起出去走走。”

  出了網吧,兩人沿著街道,往北前行幾十米左右,穿過街邊緊列的商鋪,來到了商鋪後面的民居房,羅偉三人合租的出租屋就在此處,跟李正一租的地方一南一北隔得不遠。

  進入租屋,窗外入眼可見的都是其他民居的同層窗戶,李正一拉上窗簾,自顧自地從熱水瓶裡倒上一杯涼開水,然後問羅偉:“你要不要?”

  羅偉說自己來,李正一便端著水坐到一邊的椅子上。

  喝完杯中涼開水,李正一開口說:“讓你去試著跟蹤段警官,是我考慮不周的地方。搞不好從今天開始,你也正式進入段警官監控的范圍,這段時間,可以的話,你就忍一忍,哪都別去,或者乾脆去其他地方。”

  “其他地方?”羅偉停住送到嘴邊的杯子,反問,“我能去哪?”

  “至少要暫時離開襄寧市。”

  “沒地方去呀。”

  “這樣吧,我跟你說一個地方,你幫我去盯一個人。”

  “什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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