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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穿新世界》第37章、叢林之怒,逢林莫入
  進來的壯漢是個冒險鬼,叫盧比——這名字不是一般的常見,十個中低級的冒險者裡面,至少就會有一個叫這名字——因為它是王國錢幣的正式名稱。

  王國的錢幣分為金銀銅三種,雖然平時人們都用金幣銀幣銅幣之類來稱呼,但其實它們的正式名字就叫做“盧比”。

  金盧比、銀盧比、銅盧比。

  出門冒險,多是為求財。以錢為名,自然一點也不奇怪。

  盧比顯然是這家店的常客,夥計在征得了“洛克先生”的許可之後,就過去跟他做生意的。

  “我們這次總的來說運氣不錯,剿滅了一夥蠻子。”盧比說,“只是沒想到那群蠻子竟然跟幾個食人魔結盟,回來的路上被食人魔打了埋伏,死了兩個人。”

  這個壯漢笑呵呵地說著,渾然不以死人為意的樣子。

  他一邊說,一邊將包裹裡面的東西拿出來:“傑瑞有同鄉在,他家距離這裡也不遠,我們就把他的東西送回去算了。該怎麽處理,由他的親人決定。湯姆家離這裡太遠了,我們總不能帶著他的遺物走那麽遠,乾脆賣掉,等有機會路過他家鄉的時候,再把錢交給他的親人。“

  “盧比老大,你這事可做得真地道!”

  “談不上地道,我們出來混的,誰都不知道自己哪天會死。今天我給他們倆處理後事,也許明天就是別人給我處理後事。我這麽做,只是希望將來別人為我處理後事的時候,能有樣學樣罷了。”說到這裡,盧比歎了口氣,總算是露出了一些憂傷的神情,隨即又換成了笑容,“這些東西質量可不錯,你要給我一個公道的價格!”

  “放心!我們開店開的是信用,賺錢也要講規矩,怎麽能發這種死人財!”夥計拍著胸口,很豪氣地說。

  但他隨即又補充:“不過老實說,這些裝備……都有些破損啊。”

  “廢話,湯姆的腦袋都讓食人魔給砸爛了,裝備沒破損才怪呢!”

  “既然有了破損,價格可就要下調不少了。”

  “你別瞎扯!這些裝備又不是什麽精細的東西,修一修跟新的也沒什麽區別。這塔拉汗城裡面,至少有五六家作坊能把它們修得跟新的一樣!”

  “但是維修是要花錢的。”

  “花不了幾個錢,以前又不是沒修過。”

  “那你為什麽不修好之後來賣呢?”夥計狡猾地笑了,“很明顯,與其修好它們再拿來賣,不如就這麽直接賣,反而更合算一點,不是嗎?”

  盧比沒有回答,默認了這件事。

  談到這裡,這筆生意差不多就算是成了。接下來的零頭碎腦之類,其實也真不值幾個錢,夥計並不會再斤斤計較。

  反正,最大的好處已經爭到手了。

  老虎在旁邊看著他們一件一件討論那些裝備的價格,一言不發。但當他們討論到那把有著綠色木質刀鞘的彎刀時,他卻突然開口了。

  “這把刀不是那個冒險者的吧。”他說,“這種蠻荒古樸的風格……它是你們的戰利品?”

  盧比驚訝地看向他,完全沒料到這個看起來繡花枕頭的美男子竟然還懂武器。

  夥計立刻解釋:“這位洛克先生是一位武器收藏家,最喜歡那些奇特的甚至於有些詭異的東西。”

  盧比頓時明白了,湊了上來:“洛克先生,您的眼光真好!這把刀可是那群蠻子的珍藏,是我們從寶庫裡面找到的……”

  “這是部落薩滿的佩刀,用來給族人舉行天葬儀式的。

”老虎面無表情地打斷了他的話——關於這把妖刀的情報,他當初可是仔細研究過的,現在還記憶猶新呢,“所謂天葬儀式,就是族人死了之後,要把屍體切碎,扔給野獸吃掉,以實踐‘從自然來,回自然去’的樸素觀念。他們天葬的對象,很可能就是那群食人魔,所以彼此才會結下盟約。”  盧比目瞪口呆,怎麽也沒想到區區一把刀,竟然還有這麽多的花樣。

  “這把刀很鋒利,但並不堅固。它是用來切的,不是用來砍的。我猜那個薩滿應該年紀很大了,已經沒有什麽戰鬥能力。他在最後關頭,大概是用這把刀自殺的,自殺之前還詛咒了你們,對不對?”

  盧比的嘴巴長得很大,就像是一條缺氧的魚,一張一翕的,卻發不出半點聲音。

  “這把刀很不吉利,那薩滿的怨恨凝聚在了刀上,將來無論是誰,只要得到了這把刀,就絕對不能再進入森林冒險,否則一定會死於非命。”老虎緩緩地說,“所以,這把刀的名字,可以叫做‘叢林之怒’。”

  妖刀·叢林之怒。

  這是遊戲前期一把十分有名的刀,雖然耐久度很成問題,但自帶高級鋒利效果。面對沒有穿金屬甲的目標時,幾乎一刀下去肯定就會附帶“流血”狀態, 而且損血的速度還快得驚人。要是面對沒穿鎧甲的諸如法師之類,基本上一刀一個,跟砍瓜切菜似的。

  但這把刀也有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它自帶的詛咒。只要帶著這把刀,哪怕沒有裝備,一旦走進森林,立刻就會進入“詛咒”狀態。

  這個詛咒的具體效果是極為強烈的幸運下降,具體會降低到什麽地步呢?大致上,如果掛著這個詛咒跟別人動手,基本上人家會刀刀命中刀刀暴擊,要是攻擊帶特效的話,差不多還能刀刀都激發特效……

  所以這把刀有個別名,叫“逢林莫入”。意思是帶著它的人,看到森林就要繞著走,千萬別作死鑽進去。

  鑽進去的話,差不多就別想出來了,準備回城復活吧。

  冒險者們大多是在森林裡面找東西的,帶著這麽一把刀,那不就等於把自己的脖子送到了死神的鐮刀下面去了嘛!

  所以後來,這把刀的主人前後死了六個,最終再也沒有冒險者敢買它,以至於這把價格不低的附魔武器,只能擺在架子上當展覽品落灰。

  當初在遊戲中,玩家們如果能夠幫助老板解決幾個麻煩,就可以獲贈這把妖刀。所以有段時間幾乎人手一把——當然,必須塞進倉庫,絕對不能帶在身邊。

  老虎可不願意等到那時候再做任務得到它,他現在就要這把刀!

  說完那段話,他微笑著看向緊張兮兮握著這把刀,想要扔在地上卻又舍不得的盧比,等著對方開口出售。

  這樣一把帶著詛咒的刀,應該不會很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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