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玉少爺賴在後山說啥不走,只不過好歹送飯的任務是落在了大胸姐頭上。
小少爺被餓怕了,信不過林愁。
林愁又去溪邊轉悠了一圈,總共裝了三個小包東西,帶回小館準備繼續做魚醬酸——此魚醬非彼魚醬。
林愁要做的魚醬是兒時父親教過的魚醬酸,一如同樣出於父親之手的蝦膏和蟹汁。
之所以要突然決定製作魚醬,是因為林愁在溪岸邊發現了讓他大為驚喜的東西。
草鞋蟲,又稱蚰蜒,種類極多,有多對長足,並且足部頂端生有毒腺開口,接觸人的皮膚後,可能會導致皮膚刺痛紅腫。
蚰蜒在數量較多時,也會聚集在一起生活,林愁毫不客氣的把幾窩花蚰蜒打包帶了回來。
花蚰蜒整體呈金黃色,足部帶有青黑色斑點,也經常被叫做“錢串子”。
林愁足足裝了一小包,不過不能打開。
這東西行動十分迅速,可謂是昆蟲屆的跑酷高手,飛簷走壁無所不能,甚至有些花蚰蜒還懂得張開長足利用風力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
找了個闊口砂鍋,裡面放上糠殼,再把布包埋在裡面。
小火慢煨,直到第一縷青鹽從糠殼的最頂端冒出來後,取出小布包打開,將裡面的寶貝們倒進糠殼中。
這時所有的草鞋蟲都已經死亡,或自己、或與同伴交纏在一起,團成球狀。
在滾燙的糠殼中滾上兩圈,待它們變得枯黃時,過一遍篩子篩出來備用。
魚醬酸源於大災變前的客家人,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黔東南地區的雷山魚醬,選用的是以地理位置命名的獨有魚類,黔系爬岩鰍,味道非常獨特。
只要離開當地,就再也難以複製那種味道。
幾乎所有人都認為魚醬酸最重要的製作材料是魚,因此千辛萬苦的去找到那種只能人工捕捉數量稀少的小魚。
但卻不知,草鞋蟲,才是其中不可缺少的主料。
爬岩鰍捉得少,還可以用其他小魚小蝦來替代,但草鞋蟲,卻沒有任何一味食材能夠取代它的位置。
林愁帶回的小魚中只有少的可憐的幾十條爬岩鰍,灰突突的模樣很醜,加起來都沒有二兩,遲魚也是一樣,只有幾條,更多的是竄丁和柳根。
這些小魚最大的也只有半根手指頭長,沒有去掉內髒的必要,用幾滴蛇酒清洗一番,瀝乾水倒進石盆中,然後加入草鞋蟲、新鮮的山胡椒、乾辣椒粉、白酒和炒過的青稻米。
新鮮辣椒和嫩薑剁碎,紅蔥頭撕去表皮,拍扁一同倒進盆子裡。
鮮辣椒和生薑的比例為三比一,兩者相加的重量要比小魚重才算可以。
全程不用加水,因為魚、薑和新鮮辣椒發酵後產生的汁水更加稠密,味道更鮮,加了水,反而會稀釋它們的味道。
加鹽,攪拌均勻,入壇,用草木灰和成泥漿封缸放在陰涼處,等待十七天即可。
...
林愁呼出一口氣,小館裡又多了一樣拿得出手的調味料,這種滿足和充實,一般人是不會懂的。
直到雨停之前,應該都不會有客人上門,但無所事事可不是他的風格。
於是林愁拿出了瓜子板凳....呸,拿出了植物們的飼料桶。
源晶溶液,存下來的各種異獸血、邊角料和下水通通攪和在一起,拎著桶準備給植物們加上一餐。
和豬籠草那動輒幾十米的龐大體型比,一杓兩杓的飼料顯得...有些違和。
現在喂食已經不用把飼料埋在它們的根系下,因為豬籠草早就咧著嘴等在那裡了。
林愁發現有至少十幾株豬籠草已經死掉,連“屍體”在源晶雨下漸漸融化。
這讓他有點心塞,這些豬籠草可都是他辛辛苦苦從荒野上挖回來的,照顧著它們一點點長大,就和自己的孩子差不多——雖然數量上有點多。
此情此景,讓林愁忍不住心中感傷。
唉,自古紅顏多伯母...咳咳,多薄命啊!
讓本帥又有賦詩一首的衝動,
“啊~!”
剛蹦出來一個歎詞,身後就傳來一聲大吼。
“小兔崽子!”
林愁當時就是一哆嗦,這個聲音,好像,有點耳熟呢?
“林小子!”
林愁心虛啊,扔了桶就要往回走,老趙一把扯住林愁的脖領子把他拽到自己面前。
“林小子,你還敢跑....我那寶貝孫兒呢?今天你要是不給我個明白的解釋,信不信我生撕了你下酒?”
好家夥,居然敢在我的地盤上跟本帥動手!
別以為廚子都是好脾氣,一個合格的廚子,就該有把世間萬物都甩進鍋裡,來點油鹽醬醋掂上幾杓的志向,這都是最基本的而已。
林愁眨巴眨巴眼睛,嘴角扯起了冷笑,
“老扒灰,你信不信我一分鍾時間教你重新做人?”
老趙從鼻孔裡哼出一個字,表達著自己的不屑。
“滾滾,護駕!!!”
趙擎蒼手一哆嗦,破口大罵,
“你TM小子的骨氣呢?爛泥扶不上牆的小癟三,老趙我活撕....”
林愁拍開趙擎蒼的手,轉身進了小館,
“笑話,你TM這不知道多少階的大高手,跟我一個一階小癟三一而再再而三的動手動腳,你就能扶得上牆了?”
“就這一....”
林愁伸出兩根手指頭,“兩次!”
老趙撓撓頭,呃,貌似趙子玉覺醒那會是有這麽一出。
“你小子怎恁記仇,陳芝麻爛谷子的事兒也好意思拿出來抖落!”
“呵呵。 ”
老趙無奈,半天沒吭聲,一臉苦大仇深。
“咳咳,小林子啊,子玉是躲在你這吧?”
“不在!”
老趙嘿嘿笑道,“這小兔崽子,溜的倒是快....本來也是正打算放他出去的,誰知道這小子自個跑了。”
“不找子玉,那你來幹啥?”
林愁就差把不歡迎你幾個字寫在臉上了。
老趙也不以為忤,“這是飯館,到飯館來還能幹啥?”
林愁上下打量幾眼,老趙穿著草編的蓑衣,兩條腿上全是泥,明顯就是從明光一路走過來的。
徒步兩百公裡,又是大雨天,專門跑他這來吃飯?
騙鬼鬼都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