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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大唐做神仙》第49章 廚子的尊嚴
    都說新官上任三把火,可秦澤這個散官,卻是一把火都燒不起來。

  因為他的權力隻限於那個小院,還隻限於兩個夥夫長。

  這兩個夥夫長都是程老妖派過來的,聽說來的時候都簽了生死狀,絕對不會泄露半句機密。

  和秦澤想象的完全不一樣,在他看來身為夥夫長,手下統領著軍隊的廚房,肯定都是生的肥肥胖胖的。

  可是剛真的看到的時候,卻發現他們非但不胖,反而是一身的精瘦。

  一個個子廋高,皮膚黝黑像極了個農夫。一臉的嚴肅,看到秦澤也只是不冷不熱地行禮,也只有在說起自己名字的時候,才會露出一臉的自豪。

  沒錯,他的名字叫王大義,按他的話說可是縣裡唯一的士子起的。

  一個個子中等,皮膚卻也是黝黑,但是卻是一臉的笑意。看起來也沒有王大義那麽嚴肅,只不過一說起自己的名字,就抓耳搔腮,最後才支支吾吾地說自己叫王大牛。

  他們兩個是親兄弟,當初他爹生下他們的時候,家裡的錢只夠讓人家起一個名字。顯然王大牛就是那個倒霉的孩子。

  “參軍大人,大將軍說了讓我配合你。有什麽事情你就盡管吩咐。”王大牛熟絡的和秦澤說起話來,那邊的王大義卻還是一言不發。

  “放心,以後跟著我,別的不說,起碼在廚子界裡,保管萬人敬仰。”

  秦澤拍拍王大牛的肩膀,也不想廢話。

  腦子裡回想了一些軍糧的知識,好像最常見的就壓縮餅乾以及脫水蔬菜,但是這些在這裡好像都有些不切合實際。

  想了半天,也沒想出個所以然。隻好讓王大牛和王大義給自己做和軍糧看看。

  這個年代水稻還沒有普及,還只是在嶺南被種植。像黃河以北的地區,種植面積第一的還是粟,也就是小米。

  而且這東西產量也還算可以,以一百畝農田來算,每年可以產約八千斤,雖然和現在是不想相比,但是在這個年代已經十分可以了。

  而且小米可保存9年,而大米只能5年。保存的時間長,也讓這東西被當做戰略物資給囤積起來。

  像普通士兵一天的口糧就是兩升小米,和半合鹽。大約也就是三斤小米和一杓鹽。

  三斤小米看起來很多,但是仔細想想這個時候,是不可能吃到肉的,所有的能量都是來自於小米。又沒有油水,三斤小米也頂多吃八分飽。

  至於一杓鹽就更加不用說了,估計扔進鍋裡連一點味都沒有。雖然在長安食鹽很便宜,但是軍隊可是一張大口,再多的食鹽扔進去也泛不起一絲漣漪。

  所以在部隊裡面士兵,大多都會帶上一條醋布。這東西是用醋和食鹽煮過的,吃飯的時候剪一小塊扔進鍋裡,這樣不僅有鹽還有味。

  雖然秦澤已經有了足夠的思想準備,但是在看到王大牛和王大義做的軍糧的時候,還是感到自己高估了他們。

  炒菜就不要想了,宋朝以前,社會生產力極低,但凡有一點鐵,都用來做農具和兵器了,是不可能拿來做鐵鍋的。所以上一次秦澤的鐵鍋,才廢了那麽多銅錢。

  他們的炊具就是陶器,所謂的軍糧就是煮小米粥,加點鹽加點青菜,也就做好了。有時候也會加一些野果或者豆類,至於肉的話,不打勝仗,基本上是吃不到的。

  就這種做飯的方法,不是秦澤看不上,實在是這根本就不需要一點技術。唯一的技術要求就是飯要熟,

還有就是要保證筷子插進去不能倒。  “你們不要告訴我,你們也就只會這個?”秦澤沒好氣地看著兩人做好的軍糧,真有種把這東西塞到他們嘴裡的衝動。

  王大牛撓撓頭,不明白秦澤這是什麽意思,用杓子盛了一杓,遞給秦澤準備讓他嘗嘗。

  “參軍大人,你嘗嘗,很好吃的。”

  秦澤盯了他很久,發現對方真的不像在開玩笑。這才猶豫地拿起杓子嘗了一口。

  怎麽說呢,什麽味道都沒用,就是一碗白米粥,外加一點點鹹味。

  實在是吃不進去,秦澤一把將碗塞了回去,沒好氣地說道:“這東西還需要專門的人去做?我隨便找一個人都能做的比這好。”

  不過秦澤也知道,行軍的時候,大多都是為了趕路,有的吃就不錯了。

  但是這也實在是太差了。

  秦澤這麽說王大牛只是笑笑,但是一邊的王大義卻是鼻孔一抬,對著秦澤就說道:“參軍大人未上戰場,又怎知戰場之險惡,豈能細品慢啄。”

  這就是讀書人的清高,雖然王大義沒讀過書,但是人家名字是老爹用二十文換來的。按照老爹的意思,那就是算半個讀書人了。

  說起話來也是文縐縐的,不過聽起來總是怪怪的。

  一旁的王大牛卻只是嘿嘿傻笑,抓耳撓腮的不知道怎麽勸勸自己的兄弟。

  秦澤當然知道戰場上瞬息萬變,吃飯問題很多時候只求快速。但是再快也不能快成這個樣子呀。

  “參軍大人,其實我們還會別的。”王大牛看秦澤臉色不善,連忙就上前打哈哈說道。

  “你們還會別的?”秦澤一愣,隨即笑問道:“這煮粥也有別的花樣?”

  要想讓兩個人打心眼裡聽自己的,就要讓他們從心裡服氣自己,而在這之前激起對方傲氣,然後在一棍子打死,是非常有必要的。

  “會呀,我們還會出征宴。”王大牛拍拍自己的胸膛,言語中充滿了驕傲。

  他父親曾經給大戶人家做過廚子,所以從來他們哥兩個,也學會了不少菜品。這也是能夠成為夥夫長的原因。

  一般大軍出征會有一頓大餐,就叫做出征宴。而且必有羊肉和酒。

  酒酣拔劍起舞,鳴笳抵伐鼓呼。

  但是像絲竹之類的樂器是不可以使用的,那會讓士兵銳氣沮喪。

  而王大牛所說的出征宴包括,一人2升酒,2斤羊肉,5合白米,2張薄餅,饅頭1枚,蒸餅1枚。散子一枚,食羹三合,菜5兩,還有羊的頭肉和蹄子,醬羊肝,醬豬肝,鹽三分之一合,醬半合,薑1兩,蔥3兩,醋一合。

  說起來雖然品種挺多,但其實也就那幾樣,而且想必也奢侈不到哪裡去。

  如果不是現在長安萬年縣裡蝗蟲快要放不下,否則秦澤是不會這麽心急的。

  雖然秦澤已經讓人把這東西先曬乾磨成粉,但是整個大唐還是在源源不斷地向長安運送蝗蟲。

  現在蝗災李二不愁了,他愁的是這麽一些蝗蟲怎麽辦。

  扔?

  那是不可能了,現在百姓們認定朝廷收蝗蟲是有用的,是偉大的李二陛下想出了什麽奇策。要是千辛萬苦的運到長安,再給扔了,估計又要出亂子。

  囤起來?

  整個長安兩個縣的倉庫裡面已經快要堆不下了,而且這東西雖然磨成了粉,體積減少了很多,但還是有萬斤之多。

  現在全天下百姓可是抓蝗蟲上癮,這個要是寒了他們的心,那不是打自己臉嗎?

  李二不可能打自己的臉,所以就來打秦澤的臉。

  他今天一大早就是被程老妖給拽來的,同時也下達了李二陛下的最新指示:“不管你用什麽辦法,總之朕要看到這蝗蟲消失。”

  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還是那種笑眯眯地砸。

  李二給了一個月的時間,讓秦澤必須將這些蝗蟲給消滅掉。其實就是讓他全部變成軍糧,但是人家不這麽說。程老妖也不這麽說,就是說讓秦澤把這東西給用掉。

  秦澤真的想用這東西去修路,去填湖,但是他沒有那個勇氣。

  他要是敢浪費一點蝗蟲,估計李二會把他給拿去祭天。

  秦澤的想法就是將這些蝗蟲粉加到麵粉裡面給炒熟,在吃的時候隻用用水衝一下就可以了。但是他是這樣想的,沒有王大義和王大牛的支持,他想也沒用。

  他現在手下就這兩個人,除了這兩個誰也不會聽他的。可關鍵是這兩個人還不服他, 還當他是那些士門子弟,打算來軍隊裡面混個政績。

  “我知道你們會出征宴,但是這軍糧真的有些太差強人意……”

  秦澤的話還沒說完,那邊的王大義又是鼻孔一揚,看著秦澤就說道:“這軍糧從秦時就這樣,已經吃了這幾百年,還從來沒有人嫌棄過。你要是覺得我們不行,不如和我們比試一番。

  要是你贏了,我們就聽你的,讓我們往東絕不往西,讓我們捉雞絕不攆狗。可要是你輸了……”

  說到這裡王大義停了下來,眯著眼睛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說道:“你要是輸了,就哪裡來的到哪裡去。”

  “比什麽?”

  秦澤語氣平淡,他的內心絲毫沒有波動,反而還有些想笑。

  這簡直就是瞌睡遇到枕頭,不用想也知道王大義要比什麽,還不是要比做廚藝。

  “拜托,我五歲洗米,六歲就偷村長家的雞做了叫花雞,七歲更是吃遍龍蝦小青蛙,八歲一個人長大。熟看舌尖三百遍,你一個個連炒菜都不知道的,還揚言要和我比。”

  秦澤一直告誡自己,不能笑,一定要裝作愣頭青吃了激將法。

  可是,這根本忍不住呀!

  果然王大義一看秦澤滿臉通紅的樣子,還以為秦澤是中了自己的激將法,當下慢吞吞地看著秦澤一字一句地說道:“和我比廚藝。”

  “行,來吧。”

  秦澤一口應了下來,就好像生怕王大義反悔一樣,弄得王大義也是心裡一個咯噔。

  “怎麽看這樣子,好像自己給自己下套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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