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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之三生傳奇》第116章 “明燈”特務,幫派力量
沈宸沒有馬上答話,故意作出震驚還未消除的樣子,過了一會兒,才問道:“長官,是不是要監控金鋪、首飾店等有可能的銷贓地點。或者,將珠寶首飾的特征圖樣兒打印出來,秘密分發給這些店鋪,讓他們留意。”

 梅森讚賞地點了點頭,說道:“是的,目前的偵破方向便是這樣。我會讓文書打印,並印刷出來,很快就給發給你。你先安排人手,確定要秘密通知或者派人蹲守的地點。”

 “是,長官。”沈宸敬禮,轉身走出了辦公室。

 果然是最常用的偵破手段,在沒有其他線索的情況下,也算是中規中矩,挑不出什麽毛病。

 沈宸回去交代完工作,便坐在辦公室裡思索,琢磨著怎麽利用好那幾件比較特殊的珠寶首飾。

 銷毀或隱藏,當然也是一種辦法。可要是能誤導對手,甚至栽贓陷害,讓敵人窩裡鬥,豈不是更好?

 只不過,想法挺好,還需要謀劃和時機,可別弄巧成拙,反倒露了馬腳。

 正思索著,電話響了。沈宸伸手接起來,裡面傳出了熟悉的聲音,是曹炳生,約他晚上在某某飯店見面,有重要事情相談。

 曹炳生不直接來找沈宸,而是有些神秘地碰頭,這已經有段時間了。沈宸想了一下,好象是他乾掉打砸《大美晚報》的特務之後。

 對此,沈宸也不太在意。和自己在一起有多大的危險,他還能不知道?否則,他也不會搬出來,也不會裝出和陸雙沒有什麽關系的樣子。

 放下電話沒多長時間,梅森便派人送來了一遝油墨印刷的紙張,上面便是珠寶首飾的特征等描述。

 沈宸先是仔細看了一遍,把這些珠寶首飾都記下來,才叫來手下,分發下去。

 在辦公室裡又呆了一會兒,沈宸換上了便衣,扣上禮帽,悄然從側門出了巡捕房。他一邊走,一邊往唇上粘了胡子,又戴上副眼鏡,形象立刻有了改變。

 化完裝後的沈宸先來到了自己的管區,原來是穿著製服巡查。雖然已經有三天沒去,但今天他卻是便衣,且化了裝。

 乾掉要刺殺自己的蘇成德等特務,沈宸就知道對手還會再來。盡管他不怕,可以防萬一,還是必要的。

 如果要再對自己下手,沈宸覺得在自己的管區,在巡查和上下班的路上,算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哪怕並不認識自己,也能憑著探長的製服認出自己。

 所以,沈宸化了裝,換了便衣,以別人想不到的方式照常出現在管區,照常進行巡查。

 走到了熟悉的街道,看到了熟悉的店鋪,沈宸並沒有絲毫的異常,腳步不緊不慢地走著。

 但周圍的人或物,都沒逃過沈宸的眼睛,都被他觀察到了,包括一個熟悉又不熟悉的家夥。

 說熟悉,是沈宸見過這個家夥。就在要刺殺他的那天,沈宸也是化了裝從街上走過,將幾個可疑的家夥都看在眼裡。

 說不熟悉,是相對那個特務而言。那天他並沒有出手,只是路旁的一個小攤販。當然不知道沈宸見過他,並給他打上了“特務”標記。

 而且,派這個特務來的李士君也沒想到,當天沒出手的竟然也暴露了。

 但這個特務卻不是來刺殺沈宸的,順著這個家夥兩次張望的視線,沈宸過了馬路,走進了茶館。

 茶館一樓沒有幾個茶客,沈宸也沒發現可疑的,便邁步上了二樓。

 到了二樓,沈宸隨便找了個座位,茶博士上了茶。他一邊貌似悠閑地喝著,一邊不露聲色地觀察著。

 很快,靠窗的三個漢子引起了沈宸的注意,並把他們與外面的那個特務聯系起來。

 這三個漢子的穿著、舉止象是幫派人物,沈宸相信自己的眼力。而且,這三個人並不是一般的幫派人物。

 說到上海的幫派,古已有之,但興盛卻是在近代。

 鴉×片戰爭後,隨著中國的家庭手工業在列強商品輸出的衝擊下日益沒落,中國的農業也因戰亂、災荒、苛稅等原因日益破敗,失業破產者和無業遊民的大量增加。

 這些不堪一擊的人們--從農村日工、苦力、遊民、乞丐最後直到土匪,為秘密會社和幫派提供了龐大的後備軍。而失業遊民和社會的被遺棄者不得不尋求團結互助的力量來保護自己,入幫就是其中的一種形式。

 藝術來源於生活,也必然不能脫離人民群眾這片沃土。

 而人民群眾茶余飯後談論的話題除了張家長李家短,自然也要涉及到傳說中的那些黑×社會人物。

 往遠追回到元末明初,有個叫施耐庵不得志的小官,因為對黑×社會的傾慕,大筆一揮,寫下大大小小一百多個黑×社會形象,可謂寫盡黑×社會人物百態;近些又有大刀王五等黑×社會傑出人物的故事。

 由此可見,黑×社會這個概念不是專門用來形容一些窮凶極惡之徒的。三百年前,人們可是稱他們為義士。

 我們無從得知當時的人們對於黑×社會是一種什麽樣的感情,但是有些道理是亙古不變的。

 主流社會解決不了的問題,總要一些其他的勢力來解決,所以人們對於黑×社會也是畏懼中帶著某些習慣。

 而要在上海灘不受欺侮,或少受欺侮,人們的選擇便是入幫。

 所以,廣義上的幫派人物可就多了,黃包車夫、扛活兒苦力、各種攤販,甚至是最底層的乞丐,都可能是入了幫的。

 但這些只求多些平安的,不會作惡的入幫民眾,嚴格上卻還算不上幫派人物。只有那些不務正業,以敲詐勒索、綁票殺人、包*娼包*賭等為職業的,才算得是真正的幫派人物。

 沈宸看得很準,坐著的這三個漢子便是職業的黑*社會。

 只不過,這些家夥橫著膀子晃,收個保護費,敲詐勒索還行。要乾殺手的活兒,估計就和屠夫一樣,完全沒有殺手的專業素質。

 三個家夥喝著茶,顯然是等了很久了,不時望向窗外,露出不耐的神情。

 沈宸不慢不急地喝完一壺茶,便看到有一個漢子起身向外走了。他又坐了一小會兒,見有別的茶客離開,才起身會帳,出了茶館。

 對那個化裝成小攤販的特務,沈宸並不打算動他。因為他想清楚了,這個家夥以為自己不認識他,估計以後還會出現。

 而看到這個特務,沈宸就會有所警覺,並尋找與這個特務接觸的家夥。也就是說,這個特務將是明燈,將指引沈宸找到更多的特務。

 離開的那個漢子並沒有走多遠,沈宸不動聲色,看似正常行走,但速度卻比常人要快,這也是一種追蹤的技巧,主要在於步伐的調整。

 一邊跟蹤著,沈宸一邊細心觀察著這個家夥,與誰說話,與誰接觸,甚至只是肢體上的異樣,他都看得仔細。

 直到這個家夥進了一家旅館,沈宸才不再跟蹤,象個路人似的離開。

 沈宸不跟蹤了,可也沒回巡捕房,而是去找了徐懷義。

 徐懷義這一陣子可謂是諸事皆順,不僅擺平了幫中眾人,還趁著王巡官失蹤,除掉了金胖子,與曹炳生聯手,把原來屬於金胖子的幫派業務都搶了過來。

 當然,沒有沈宸的幫助,徐懷義是不能如此順遂的。

 要知道,在上海灘,幫派固然是很龐大的勢力,但沒有白道的默許和支持,也是不行。

 比如說幫派人物中很常見的營生是開車行,把車賃出去,乾掙租金。而拉車似乎也是湧到上海的窮苦人最容易掌握的技能,但要乾成乾好,卻絕不是買些車,坐收租金那麽簡單。

 當時的上海灘上,租界的巡捕、華界的警察都盛行撬照會。即借口違反交通規則,將黃包車的牌照沒收,再迫使業主花錢去贖回。

 除了這些合法的“官匪”,還有很多幫派的地頭蛇,也是雁過拔毛,伸手要錢。

 所以,在上海灘要創業,光有錢還不行,還得有靠山或背景,黑白兩道都得照顧到。否則,官面上的來勒索,地痞流氓來搗亂,買賣多半要垮。

 徐懷義當然明白這個道理,對沈宸也是恭敬得很。

 一方面是巴結,能得到沈宸更多的幫助和照顧;另一方面,徐懷義也知道沈宸的厲害,在心裡有些畏懼。

 所以,沈宸一找他,徐懷義便很快趕了回來。在中午的時候,兩人在一家飯店雅間見了面。

 “派你的弟兄,給我盯幾個人。”沈宸把旅館的名字,以及三個家夥的長相特征說了一遍。

 徐懷義點了點頭,痛快地答應下來,又試探地問道:“沈先生,這幾個家夥要對您不利?”

 “可能吧!”沈宸並不是十分確定,“但這幾個家夥與76號的特務有接觸,你也知道我和日本人,還有76號都結了梁子,不得不小心。”

 “明白了。”徐懷義說道:“您放心,這事兒就交給我好了。”

 沈宸笑了笑,說道:“前些日子我跟你提過的,在澳門設個據點,你考慮得怎麽樣了?”

 只要徐懷義能派人在澳門設立落腳點,沈宸就可以放心把陸雙、薇薇送走。而徐懷義要派,也只會派親近和信得過的人。只要他一句話,派到澳門的人員就會對陸雙、薇薇有所照顧。

 徐懷義摸著下巴上的胡茬,說道:“也不是不行,可陳老三說香港比澳門更好。”

 “陳老三懂什麽?”沈宸撇了撇嘴,說道:“不過,你可以在澳門、香港都設點,人不用多,弄個小商鋪什麽的就行。萬一這邊待不下去,到了那裡也有照顧。這其實是為自己考慮的退路,倒不必與幫派牽扯太多。我的意思,你明白?”

 徐懷義想了想,用力點頭,說道:“明白,明白。我這就去辦,找貼心的兄弟,一家子都去。先有個地方,讓他們守著,以後用不用,再說。”

 “嗯,這樣做最穩妥。”沈宸說道:“抓緊時間辦吧。如果需要買護照什麽的,我可以給你推薦個人,讓他幫你。”

 徐懷義連聲稱是,隨後又有些奇怪地問道:“曹炳生約我晚上在**飯店見面,說是請沈先生一起商議些事情。您找我的時候,我還以為是晚上要說的事情呢!”

 曹炳生還約了徐懷義?!

 沈宸也有些迷惑,想了想,說道:“我也不知道他晚上要商議什麽,到時候再說吧!另外——”

 沈宸看著徐懷義,略有些不滿地說道:“別光顧著賺錢,消息也要更靈通一些。讓手下弟兄們多打聽各種消息,多留意外來的陌生人,不要覺得這些是沒用的。”

 徐懷義訕笑著答應,可也不覺得這有多大的用處。

 “你的幫派的勢力越來越大,難免會引起某些人的忌恨和注意。”沈宸正色告誡道:“消息不靈通,恐怕你連誰要對付你都不知道。

 “在租界裡,就算是日本人,我也不怕他們。“徐懷義先表示了一下硬氣,又說道:“沈先生說得也有道理,我會讓弟兄們多留意,多打聽。特別是日本人和76號的消息,不管真假,都會轉告沈先生。”

 沈宸看了徐懷義一眼,知道他是個聰明人。雖然可能是暫時的互相利用,但沈宸不出事,對徐懷義和他的幫派,也是有利。

 “聽說你的幫派也買賣人口?”沈宸並不是很高興地問道:“金胖子乾的那些壞事,你怎麽還能繼續接手呢?”

 徐懷義苦笑了一下,說道:“沈先生覺得這是壞事,我也不覺得好。可您想啊,不這樣做的話,那些人還會在挨餓,大的小的,一家人都在挨。我把人買下來,他們興許就得了一條活路。”

 沈宸皺著眉頭想了想,無奈地歎了口氣。

 阿發輕輕吐出一口氣,在後世,他是一個孤兒,但假設是父母遺棄了他,他卻是會痛恨的。

 嗯,這就是現在社會的傳統,貧困的雙親賣掉自己的兒女,是為了養活留下的子女。

 有時候,這麽做能使被賣掉的孩子過上好的生活。當然,有的時候,她們的生活可能會變得更苦,這取決於買她們的人家。

 盡管如此,也至少要比活著挨餓或是剛生下來就被掐死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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