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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者威廉大帝》第四百四十一章 王權高於教權上
在威廉下令實施土地清查令,編撰《末日審判書》的時候,卻有一夥人強烈抵製了威廉下達的清查土地和資產的命令。

英格蘭教會宣布他們的君主是羅馬的教皇克雷芒二世,而不是他們在加冕儀式上宣誓效忠的威廉,聲稱威廉無權對教會發號施令。

威廉和英格蘭教會的矛盾由來已久,蓋因他一直試圖將英格蘭教會納入自己的掌控之中,而英格蘭教會卻非常抗拒威廉的控制。

威廉手中把持著主教的敘任權,也就是指定主教繼任者的權力更是令他們如鯁在喉。

主教敘任權是指授予主教和修道院長以封地和職權的權力。通常以兩種物品作為象征:權戒象征宗教權,權標象征世俗權。

在神聖羅馬帝國,11世紀中葉以前,主教由皇帝任命,皇帝授予主教權戒和權標,主教向皇帝效忠並提供賦稅和服役。

11世紀中葉以後,教會勢力增強,教皇格列高利七世要求教會擺脫世俗權力的控制,力主主教和修道院長應由教皇任命,從而與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四世之間爆發爭奪主教敘任權的鬥爭。

由於英格蘭遠離羅馬教廷,教皇對英格蘭教會的控制力非常薄弱,再加上英格蘭的王權強盛,且威廉又是個強勢的君主,因此英格蘭教會一支都把持在威廉的手中,他們向國王宣誓效忠並提供賦稅和服役。

但威廉的清查行動無疑動了主教們的奶酪,如果說在威廉清查之前,主教們每人只需提供寥寥一百多英鎊和一兩百名民兵的話,那麽在土地清查完畢之後,助教們需要提供的賦稅和士兵甚至要翻三倍以上。

這次英格蘭教會抗拒威廉的清查行為,就是他們聯合起來對威廉的一次反擊。

要說英格蘭的主教們沒有受到羅馬教廷和教皇克雷芒二世的支持,威廉是絕對不相信的,沒有教皇的支持,他們不可能有勇氣反抗他和諾曼人。

威廉將教會的反擊視為一種對他權威的挑釁行為,於是他向各總鐸區、堂區和修道院的主教們下達命令,要求他們前來溫切斯特覲見,接受威廉對他們違背自己效忠誓言的懲罰。

另一方面,威廉也做好了使用武力的準備,若是他們再次抗拒他的命令,他就會率領他麾下的軍團攻打主教們的領地。

在英格蘭王國,當地主教們擁有大量的領地,不但擁有伍斯特郡和達勒姆郡作為總鐸區,在每個郡中都擁有大片領地,這些主教們擁有的領地加起來甚至達到了威廉王室直領的一半。

威廉對領地有一種極度渴求的欲望,對英格蘭教會佔有的大量土地垂涎已久,同時威廉又是一個控制欲望極為強大的君主,他不能容許他的領地中有任何不受他控制的不穩定因素。

在他看來,英格蘭教會就是最大不穩定因素,他們不受威廉的控制,隨時可能獲得教皇和羅馬教廷的幫助對抗他們的君主,這不就相當於21世紀的分裂勢力和外國干涉嗎,這種受到外國支持的分裂勢力即便在天朝也是不能容忍的。

中世紀時期,西歐世俗政權與教會是並存的兩大政治力量,二者時而勾結、合作,時而衝突。

封建制度確立之初,教會依附並支持世俗政權,10世紀開始,教會的實力不斷增強,借政治混亂的有利時機,教皇開始與世俗君主展開了爭奪西歐最高統治權的鬥爭。

各國君主為了實現中央集權,仍想把教會視為統治工具“上帝之城”與“世俗之城”間,因此展開了長期的政治衝突,這場鬥爭貫穿了封建社會的始終。

在英格蘭,

教權和世俗權力的鬥爭也由來已久,封建君主和教會間的關系非常複雜,既有合作,又時常發生衝突和對抗。中世紀前期的英國封建王權,脫胎於帶有日耳曼部落原始軍事民主製遺風的盎格魯撒克遜的“蠻族”王權,隨著基督教的傳播與社會封建化的拓展而逐漸形成。英國封建王權自9--10世紀開始孕育,最終確立於1066年的“諾曼征服”,並在12世紀進一步強化。

在基督教的神權政治文化傳統中,蘊含著濃厚的“王權神授”的神權政治理念。基督教的王權神授理念,在中世紀初期的西歐社會開始得以廣泛而深入地傳播。

其時,王國間的兼並戰爭與民族、部族間的衝突此起彼伏,階級的分化與對抗日益加深。在劇烈動蕩的社會環境中,“蠻族”王權與教會為求得生存發展,密切配合,相互為援,竭力構建“神命”王權支配的統治秩序,由此而鼓吹提倡王權神授的說教。

隨著基督教神權政治文化傳統的不斷積澱,由王權與教會策劃的國王塗油加冕典禮應運而生。自基督教6世紀末傳入後,英格蘭也逐漸受到其神權政治文化傳統的浸染,國王塗油加冕典禮隨之產生並流行開來。

教會的神權政治文化傳統, 有力地促使原始孱弱的“蠻族”王權向神聖的“基督教王權”轉化。

這一中世紀初期西歐政治史上的重大歷史變革,在當時的英格蘭最為顯著,由此而為英國封建王權的興起開辟了道路。

隨著教會王權神授理念的傳播與國王塗油加冕典禮的實施,英格蘭王權孱弱的局面漸趨消失。

通過該典禮,國王成為“承蒙上帝恩典”來統治國家的“神命之王”,任何人都須服從他,反對國王就是反對上帝,就要受到神的嚴懲。

隨著國王的神化,英國王權自9世紀開始強化。國王的公共政治權威逐步樹立,並得到了法律的確認與保護。

王國的重大法權亦歸王掌握,其具有普遍公法效力的有關“王之和平”的規定,將損害王國安定之罪行收歸王家法庭審理,國家的地方行政制度分郡製,也相繼建立。

此外,國王還組建了包括封建臣屬服役部隊、地方民團和雇傭軍在內的王國武裝力量。

可以說,正是借助於教會神權政治文化傳統的推動,英格蘭的“蠻族”國王才得以不斷突破日耳曼原始軍事民主製習慣的桎梏,初步樹立起君主的神聖權威與尊嚴,創建了雛形的國家體制。

這樣,就為“諾曼征服”後英國封建王權的確立,奠定了穩固的基礎。

歷史上的1066年,諾曼底公爵威廉對英格蘭發動的“諾曼征服”,威廉獲得一國之君和封建宗主的雙重政治身份與地位,構建起強大的封建王權。

隨後教會的神權政治文化傳統在英國封建王權的鞏固和發展上,同樣發揮了重要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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