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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巨商時代》第一百二十一章:南下
  楊洋坐在門板上,看了眼那個驚慌失措的女子,心裡隱隱感覺有什麽地方不對,但卻總是不得要領,無奈之下也隻好放下不再想它。

  大概過了一分多鍾,女孩的情緒才平複下來,隨後,陸獻禮扶著她,轉頭看向一旁伏倒在地的房門。

  女子看到下面壓著的男人後,當即尖叫了一聲便衝了上來,張開雙手十指,對著那男人的臉就是一陣亂撓。

  男人有心反抗,可無奈自脖子以下,都被楊洋壓在門板之下,根本動彈不得!

  於是不過晃眼的功夫,那男人臉上就被抓出了無數細長的傷口,一道道、一條條地,縱橫交錯,如同蘿卜絲一般,煞是嚇人。

  待女孩起身,楊洋下意識地低頭,一看之下頓時就給嚇了一跳:

  這尼瑪下手也太毒了,這娃的臉上,現在就沒有一塊乾淨的地方……

  “啊……林薇兒,你這臭婊子,特麽敢撓我……”

  破了相的男子,在門板下不停地掙扎著嘶吼,他已經被楊洋及那名叫林薇兒的女子給逼的有些抓狂,不斷努力推動身上的門板,搖著腦袋大罵起來。

  楊洋見那林薇兒又要上前,趕緊示意陸獻禮抱住對方,扭臉又給了男子一巴掌:

  “不想再挨揍,就給我閉嘴!”

  這時,男人才想起了身上的楊洋——如果沒有他,自己怎麽可能會被撓得滿臉花?

  想到這裡,他那本就不成人形的臉上,頓時變得更加猙獰:

  “還有你!艸尼瑪,不是你我特麽會這麽慘?你給我等著,我特麽記住你了……”

  好好的一個情人節約會,而且眼看著就要提槍上馬,就這麽被陸獻禮冷不清潑了一盆狗血給毀掉的楊洋,心中早就窩著一肚子火,這下又聽對方破口大罵,哪裡還抱得住脾氣?

  只見他隨手從旁邊的電視機櫃上,拿起一個碩大的玻璃煙灰缸,對男人臉色陰沉地說道:

  “那就讓你再記清楚點……”

  說著,一煙灰缸就狠狠地砸在了那人的嘴巴上。

  隻一下,男子的嘴巴就被砸得嘴唇翻裂,鮮血四濺……

  “噢……噗……”

  男子哀嚎著,吐出來四顆門牙,下嘴唇位置裂開的口子裡,鮮血正向外涓涓地流淌,很快便弄得滿臉一片殷紅,在那人一聲聲的慘叫聲中,顯得格外的刺眼。

  “記清楚了嗎?”

  楊洋平靜的聲音傳來,聽得男子渾身一哆嗦,此時,他連眼神都變得飄忽躲閃,所以哪裡還敢搭話?

  陸獻禮也被楊洋的手段給嚇了一跳,他沒想到,平時文質彬彬的楊洋,下起手來竟然這麽狠辣。

  “你的運氣不錯,要是在我家鄉碰上,恐怕得被活活打死,搞不好還得給扔煤礦廢巷道裡……”

  說著,楊洋便從門板上站起身來,隨手又將煙灰缸扔到地上,摔得粉碎。

  在大門口送走陸獻禮及其表姐林薇兒,楊洋心中不由又懊惱起來:

  剛剛他在衝動之下,將那男人砸了個滿臉花,現在再回六樓,弄不好就得被人給認出來……

  根據《人體輕傷鑒定標準》第十四條,面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3.5厘米(兒童達3厘米),或者創口累計長度達5厘米(兒童達4厘米),以上情況可以構成輕傷。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在量刑標準上,只要通過法醫鑒定構成輕傷的,一般都是處三年以下、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所以,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他只能將車停到賓館對面的馬路上,又給樓上的倪裳打電話說明原因。

  沒多久,倪裳就抱著一束玫瑰,從賓館大門口走了出來,雖然嘴裡不說什麽,但從她的臉上,楊洋也看得出一絲的埋怨。

  “要不……我們再換個地方住,現在也才不到十點……”

  話沒說完,就見倪裳搖搖頭:

  “還是不去了……現在學校還沒關門,咱們回去吧……”

  楊洋聞言,心中不禁暗罵:

  真特麽手欠,好好的幹嘛非要出手啊,否則現在搞不好已經……該!

  就這樣,楊洋與倪裳第二次開房,又以如此匪夷所思的意外而終結了。

  翌日,楊洋就又開始投入到,緊張的歌曲錄製工作當中,有曹老師坐鎮指揮,加上楊洋也將他那過剩的精力,宣泄一般地投入到歌曲的演繹中。所以三首歌,最終也就花了不到十天的時間,便完美收官了。

  曹若賓對此表現很滿意,楊洋也好似變了個人一般,原本有些不夠專心的他,卻在情人節的第二天之後,就將幾乎所有的課余時間,都投入到了新歌的試唱和練習上。

  有了更為專業的老師在旁悉心指導,楊洋的演唱水準,自然也有了不小的提高。

  錄完歌,下面基本上,也就沒楊洋什麽事兒了,因此,象征性地跟倪裳請了個事假,楊洋便開著他那輛時代超人,帶著一個頭髮花白的老人,開始了他的南下之行。

  此行他的目的,是要取走余勇家裡那塊,被扔進鹹菜缸裡不知道多少年卻無人問津的:

  頂級翡翠原石!

  這段時間楊洋也一直在糾結,到底是不是要取走原本屬於余勇的運氣,但只要想到幾年後,李靜璐那段令她一提起來,便痛苦萬分的失敗婚姻, 他就覺得自己必須這麽做,更何況,自從出了王進軍奪股的事以後,他也需要一筆不菲的資金,來給今後的發展注入新的血液,如果再按部就班地,等待尚座等生意慢慢輸血的話,也許就會錯失許多的發展機遇,那樣的話,也就更別談什麽一報股份被奪之恥了。

  有了這兩個理由,楊洋雖覺得如此做的確有些不夠光彩,但最後還是決定要悄悄地把石頭弄出來。

  而且,自問不算是壞人的他,不覺得自己這麽做就是人品低下,或是小人行徑,畢竟這種事情,大部分人遇到了,也都會如此選擇,而從未感覺自己有多高尚,更沒有主角自覺的楊洋,這麽想,自然也屬正常……

  為了能夠悄無聲息地弄走這塊價值不菲的原石,楊洋可謂是動了不少心思,不僅提前準備了一應的物事,還特意從建築工地淘換了一身,陳舊得看不出布絲兒的迷彩服、和一雙綠軍鞋。

  雖然他已經不是第一次,主動地去改變他人歷史,但這次卻不同以往,因此,也不得不更加小心謹慎一些。

  一路馬不停蹄,人不歇腳地趕路,在第二天下午三點鍾左右,楊洋終於趕到了,位於中緬邊界的一個小縣城。

  在縣城郊外找了一家不起眼的小旅社,楊洋開了兩間房後就獨自出了門。

  直到晚上七點鍾左右,他才推著一個破人力三輪車,帶著一大包亂七八糟的東西回到小旅館。

  第二天一大早,天還沒亮,小旅館的大門剛剛打開,一個身穿迷彩服的年輕男子,就背著一個蛇皮袋悄悄地溜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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