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覺醒來,外面已經有些蒙蒙亮,李仲看了看手表,時間是凌晨七點。
吳小花早就起床了,已經準備好早餐等著他,也許是這幾天神經繃得太緊,昨晚突然放松下來,所以睡得有點死,連吳小花起床了他都沒有發覺。
李仲簡單地洗漱完畢,兩人一起吃罷早餐,從廚房裡拿了一些油鹽裝進背包,兩人就再度啟程了。
接下來的兩天時間,兩人沒有再遇到什麽危險,也沒有碰到什麽野外人家。李仲每天吃著野豬肉,晚上還堅持做著進化訓練,現在他每次已經能堅持七十五分鍾了,兩天下來,他的進化基礎完成度已經達到了73%。
雖然距離完全完成還差了一小半的距離,但是相比他之前的預計的時間已經短了很多了,而且現在的他無論在力量、速度、柔韌性、體力等方面都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升,雖然沒有準確的評判,但是他估計現在的自己已經比以前的自己強了三倍。
有了這麽強的實力,李仲覺得若是再遇到變異野豬,他絕對不會再贏得這麽狼狽了。
吳小花的體能也有些提升,她現在已經能堅持二十五分鍾了。另外一個驚喜的發現就是,這套動作不但強化了她的體能,也讓她對異能的運用變得越來越熟練了。
之前她隻能察覺到五十米開外地方的模糊畫面,現在她能感知的極限距離已經變成了七十米,而且畫面也清晰了許多。
就在離開山間小屋的兩天之後,也就是神秘飛碟出現之後的第五天黃昏,李仲和吳小花終於來到了距離紅梅縣城不到兩公裡的地方,隻要翻過眼前的這座小山,另一邊就是紅梅縣城了。
夜晚的危險性比白天要大很多,李仲沒有貿然進城,而是準備找個安全的地方休息一晚,等到明天天亮之後再進城。
就在二人專心尋覓棲身之所的時候,吳小花忽然說道:“有人過來了。”
還沒有等兩人反應過來,一道冰冷且警惕的聲音傳入他們的耳中:“站住!不許動!”
聽到聲音,二人停下腳步,循聲抬頭望去,看見了說話之人。
這是一個年齡約莫十六七歲、穿著一身沾滿汙漬的高中校服的男孩,他雙手緊緊握著一根一米三長短的實心鐵棍,棍子上面還佔有已經發乾泛黑的血漬。
在看清了李仲和吳小花的樣貌之後,男孩眼中閃過一絲疑惑,但很快又裝出一副狠厲的樣子問道:“你們是什麽人,來這裡幹什麽的?”
雖然被一個陌生的人如此揪著質問讓李仲很不舒服,但他還是回答道:“我們是從山裡出來的,想要進紅梅縣城裡去。”
聽到李仲的解釋,男孩強裝的凶悍表情一下子煙消雲散,露出一副原來如此的神情:“這樣啊,我還以為是暴走族的人呢。”
“暴走族?”李仲的聲音中流露出一絲不解。
“暴走族是一群地痞流氓組成的團體,專門找我們這些幸存者的麻煩。”男孩解釋了一聲,旋即像是想起了什麽一般,說道:“你們想要進縣城?”
李仲點了點頭:“沒錯。”
男孩搖頭說道:“我看你們還是打消這個念頭吧,縣城裡面現在很危險的。”
“危險?你指的是喪屍麽?”李仲不以為意地說道。
“你知道喪屍?”男孩有些驚訝。
“山裡大多數人也都變成了喪屍,我們是好不容易才逃出來的。”
“這樣啊,那好吧,我帶你們去見龍哥,
你先在我們營地住一晚上,明天我們一起進城,這樣對你來說也安全很多。” 李仲想了想,答應了下來:“那就多謝了。”
“不用客氣,我們幸存者之間互相幫助是應該的。”
跟在男孩後面向其口中的營地走去,乘著這個空檔,李仲得知了男孩名叫汪浩宇,是紅梅一中的一名高二學生,他們學校正好在紅梅縣城的邊緣地帶,喪屍爆發的之前他正好在學校上課,喪屍爆發之後他帶著班上的幾個沒有變成喪屍的同學從學校逃到了紅梅縣城外,幸運地遇到了龍哥等一批幸存者,在這裡建了一個幸存者基地。
作為回報,李仲也把自己和吳小花的情況簡單地給汪浩宇講解了一遍,當然有關黑球的事情他一概省略沒提。
繞過一片小樹林,一個由十幾頂帳篷組成的小型營地出現在李仲眼前。
“待會兒看到龍哥的時候不用怕,龍哥看上去很嚇人,其實對我們這些幸存者很好的。”汪浩宇給李仲二人提醒了一聲,然後對著營地裡呼喊道:“龍哥,大家都出來一下吧,有人來了。”
隨著汪浩宇的一聲呼喊,二十幾個人從帳篷裡走了出來,男女參半。當看到李仲和吳小花兩個陌生面孔的時候,這些人都不禁警惕起來。
站在人群前面的是三個身強體壯,人高馬大的漢子,一身結實的肌肉給人的視覺帶來爆炸般的衝擊。
為首的一個胳膊上紋著一條龍的壯漢開口道:“浩宇,這二位是誰?”
“這是李仲和吳小花,剛從山裡出來,想要進城,我看現在天黑了,就把他們帶回營地借住一晚。”
龍哥聽罷點了點頭:“隻要不是暴走族的人就行。”
然後又看向李仲和吳小花問道:“你們要進城,知道城裡現在是什麽情況麽?”
李仲平靜地說道:“浩宇兄弟跟我們說了,城裡現在都是喪屍。”
“那你還要進城?”
李仲堅定地點了點頭:“我們有重要的事情,必須進城。”
“既然你們自己有打算了那我就不多說什麽了。”龍哥話鋒一轉,問道:“你們從山裡出來,山裡現在是什麽情況?”
“山裡的大部分人也都變成了喪屍,而且山裡的很多野獸也都發生了變異,山裡現在十分危險。”既然對方看起來沒有惡意,李仲也不介意把可以公開的情報與對方共享一下。
“這麽說來就算我們躲進山裡也不安全了啊。”聽了李仲的話,龍哥臉色凝重地陷入了沉思。
其他人也都面色凝重,他們之前有可是計劃過實在不行就逃進人煙稀少的山裡避難,不過現在這個計劃估計很難成行了。
汪浩宇卻是對李仲的事情很上心,打斷了龍哥的沉思問道:“龍哥,他們今晚能不能留在我們這裡過夜?”
龍哥點了點頭:“恩,這個沒問題。”
汪浩宇笑著對李仲說道:“你看,我就說龍哥人很好吧!”
李仲點了點頭,對著龍哥道謝:“多謝龍哥了。”
龍哥擺了擺手:“現在這種世道,活著的人就應該互相幫助。浩宇,你帶他們去倉庫領一頂帳篷安頓一下,阿武接替浩宇去站崗,其他人都散了吧。”
眾人散去,各自回到自己的帳篷,汪浩宇拉住一個二十歲左右的青年說道:“武哥,多謝啦。”
被稱為武哥的青年點了點頭,沉默地拎著一柄沾著血漬的消防斧向營地外走去,自始至終都沒有多看李仲和吳小花一眼。
看到李仲若有所思地看著武哥的背影,汪浩宇說道:“武哥的性格就是這樣,不喜歡說話,不過他的人也是很好的,殺起喪屍來也很厲害,到目前為止武哥已經殺了二十三隻喪屍了。”
“這麽多?”李仲也不禁驚歎。
從末世到來才短短幾天的時間,正常人在面對喪屍的時候肯定會心中發怵,更別提殺喪屍了,想要轉變心態都要花很長的時間,這武哥不但能迅速把心態調整過來,而且還在短短幾天內斬殺二十三隻喪屍,可以說這份勇氣與實力是很多人都望塵莫及的。
汪浩宇沒有在這個事情上多糾結,說道:“好了,我帶你們去看看領帳篷吧,天快黑了,搭帳篷可要花不少時間呢。”
李仲點了點頭,帶著吳小花跟在汪浩宇身後走進了一頂大帳篷,從“倉庫”管理員手中領了一頂簡易帳篷。
在汪浩宇的幫助下,三人齊心協力,還是在完全天黑之前把這頂帳篷搭建起來了。
帳篷有點小,兩個人躺在裡面就連一個翻身的余地都沒有了,汪浩宇有些歉意地說道:“帳篷是小了點, 不過現在條件有限,也隻能讓你們湊合一下了。”
李仲當然不會介意這些,畢竟他和吳小花這一路上餐風露宿,就連睡在樹上都沒有覺得累,能睡在帳篷裡已經算是不錯了。
安頓下來之後,李仲又拉著汪浩宇問道:“這龍哥之前是做什麽的啊,你們之前認識嗎?”
“我以前是學生,沒機會認識龍哥,但是聽說過他的名號,他是我們縣城唯一一家健身房的老板,練過武,特別講義氣,為人正派,在我們縣城可是響當當的人物。”
“這樣啊。”李仲點了點頭,又問道:“那你之前說的暴走族呢,又是什麽?”
“暴走族是我們縣城原來的地痞流氓糾結在一起組成的團夥,這些家夥原來就是無惡不作,現在沒有了法律的約束更是無法無天,他們不敢去面對城裡成群的喪屍,就來找我們這些幸存者的麻煩,搶我們的物資,若是幸存下來的女生落到他們手裡情況更加悲慘,會淪為他們的泄欲工具,我們是因為有龍哥他們的保護才能與暴走族抗衡,不然隊伍裡的十幾個女生就要遭殃了。”
汪浩宇說得義憤填膺,李仲也對著所謂的暴走族有了一定的印象,看來無論世界變成了什麽樣子,都有渣滓一般的存在,尤其是在沒有道德法律約束的末世,這種渣滓會變得更多。
想要在末世活下去,不但要應對恐怖的喪屍、凶殘的變異獸,還要提防渣滓一般的人類,唯一的途徑就是變強,隻有變得強大才能擺脫淪為魚肉的厄運,成為自己命運的掌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