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第一顆喪屍頭顱掉在地上的那一瞬間,方莫的魁梧身影,像是乒乓球打在球拍上那般,身子一彈,黑色的身影,化作一只在草原上逐鹿的獵豹,帶著正在滴血的尼泊爾軍刀,凶猛地朝三五隻喪屍衝了過去。
右腳像是踢球射門,砰地踹翻一隻喪屍。高大的身影,像是用手折斷一根筷子向後一倒,右手握著的尼泊爾軍刀,像是劈開一個西瓜,一連兩下——
“噗~”
“噗~”
眨眼間,又有兩隻喪屍倒在地上。
就在第三隻喪屍倒地的那一瞬間,方莫穿著黑色風衣的魁梧身影,在寒風呼嘯之際,化作一枚迅猛的導彈,瘋狂地朝四隻喪屍衝了上去。
然後,那把見神殺神的尼泊爾軍刀,在擊中一隻喪屍的那一瞬間,喪屍登時頭骨碎裂,紅的白的碎了一地,就像是將濃墨潑在雪地上,好似將純潔的地面,染成了一片繪畫著‘死亡’的版圖。
幾乎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方莫腳下的那片厚實雪白地面上,已經血流成河。
空氣中漂浮著淡淡的汽油味,還有喪屍獨有的屍臭,再不過就是冰冷空氣比死亡還要可怕的味道。
‘噠噠噠’黑色的皮鞋,步履急促地行走在厚實的雪地上,每向前走一步,方莫便會揚起那把永無畏懼的尼泊爾軍刀,轟轟然地一連放倒好幾隻喪屍。
在那輛價值350萬美元的lykan-hypersport超級跑車,還有3兩長度為31.5米的汽車運輸車,白色led燈光照射下。
整條公路的視野,變得極其光亮和開闊。
這意味著,方莫能夠很清楚地看見,每一隻朝他凶猛撲上來的喪屍,醜惡嘴臉。
雖然,方莫的聽力極好,哪怕這個世界沒有光,他也能夠精準無誤地將那把尼泊爾軍刀,砰然而落,凶猛地劈在一隻又一隻喪屍的額頭。
方莫深深地明白,開這麽大的燈光一定很耗油,在末世……一切燃油,都是文明時代比黃金還要重要的存在。
不僅如此,深夜中的這些強光,極有可能會吸引大量的屍群。
但是,方莫卻沒有叫陳琳、曹胖子、科比他們將這燈關掉。
因為,曹胖子和科比的聽力不好,他們只能用肉眼,來區分喪屍到底在哪。
在末世,有一樣東西比能源重要,比生命更加重要,那就是,情義!
空氣中漂浮著淡淡的汽油味,雖然這些文明時代的鐵皮車,已經在末世爆發的那一天,被撞成一堆破銅爛鐵。
但是,這些汽車的油箱中,一定還剩下許多沒有耗盡的燃油。
因此,方莫左手握著對講機,“茲拉茲拉~”對講機調頻聲響起,他的聲音一如既往地冰冷,“陳琳,等會去搜集一下汽油。”
“是!”
“嗬嗬~”
這是一隻男喪屍,它身上穿著一件粉色條紋棉襯衣,短發也許是因為它作為人類時期想要張揚自己的個性,才會染成一種,左半邊腦袋是墨綠色,右半邊腦袋是深紅色。
在白色強光的照射之下,這隻男喪屍的水銀灰眼睛,死不瞑目地盯著方莫,就好像是被人活生生埋入泥土中的無辜人,突然有一天詐屍,自己雙手將覆蓋自己身上的泥土,一層一層地刨開,然後崛地而起——
向你來討命!
與此同時,方莫看見兩隻喪屍,從他的左手邊,一輛車尾被撞變形的汽車車輪底下,站起身來,駝著背,口中嘶吼著‘嗬嗬~’鄉間野狗的嘶吼聲,一瘸一拐地朝自己走來。
而方莫右手邊,是一輛藍色的卡車,“嗬~”喪屍的嘶吼聲從卡車的駕駛座上傳來,
這輛卡車的黑色車輪底下,還壓著一輛銀色的大眾牌轎車——那竟是一隻滿臉都是玻璃碎片的男喪屍,它的身上穿著一件藍色牛仔服,因為滿臉都是碎玻璃,所以臉上皮膚被刺破。
褐色的血像是融化的冰激凌,從臉上玻璃碎片的每一個刺破口,汨汨地流淌下來,卻因為這傷口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因此臉上的血痕早已結冰。
“時間緊迫。”方莫喃喃道,全是屍血的右手,握緊尼泊爾軍刀,穿著黑色風衣的魁梧身影,凶猛地朝這些該死的喪屍衝了上去。
步伐像是汽車急刹車那般,悄然停在一隻趴在地上的喪屍,拔起右腳,像是上樓梯那般,‘砰’地一下踩碎一隻喪屍的腦袋,右腳像是踢足球射門那般,‘砰’地踢碎一隻喪屍腦袋。
前世的方莫,本來就是各個美國人基地,爭相奪取的末日人才, 他對晶核的吸收率雖然不屬於‘完美型’。
但是,他每服用一顆晶核,最少也能夠吸收這顆晶核的5成進化能力。而對於其他絕大多數末日人而言,他們對晶核的吸收率,最多也才6成而已。
重生之後,出於某種就連方莫都不知道的原因,他對晶核的吸收率比前世更高,甚至毫不誇張地說,他對晶核的吸收力有足足9成。
再加上,方莫前世在末世中,生存了整整5年,幾乎每一日每一夜都在和那些見人就咬的進階喪屍廝殺。
因此,對於普通人殺死喪屍,像是徒步爬50層樓那麽困難。
對於方莫而言,卻像是在文明時代的小孩在踢毽子,又或者是小學生在玩扔沙包的遊戲。
簡單,自然,毫不費勁,甚至帶著愉悅和快感。
“噗~”尼泊爾軍刀從天而降,像是一道閃電劈開了一顆巨大的石頭,紅的白的,還有喪屍腦部的碎骨,如同節慶日的煙火,又以比瓢潑的大雨更加迅猛的陣勢,朝四處厚實的白雪地濺過去——
就在方莫的黑色皮鞋,經過一輛黑色出租車的時候,這個來自末世5年後的神秘男人,步伐突然停了下來。
同樣也正好是在這一時刻這一秒鍾,方莫身後的黑色出租車中,一個人影突然睜開了雙眼。
然而,這個人影的眼睛,卻不是水銀般的灰色,而是美國白人獨有的藍色!
這是一個僥幸逃脫屍口的美國人!
美國人渾身發抖地坐在黑色出租車中,因為他已經一連好幾天沒有吃東西了,所以他覺得渾身沒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