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見劉天武****著上身,精赤的肌肉高高隆起,有些不同於尋常人鍛煉出來的肌肉。
臉上、脖子上都是一條條的血色青筋,筋鼓起來很高,跟一條條遊蛇一樣湧動著。湧動的節奏十分有規律,幾乎只要這些筋脈一動,劉天武就會發出一聲痛苦的悶哼。
很顯然他不想打擾任何人,所以可以壓製心裡的那股火氣和痛楚。
從來沒見過這種情況的賈明達一個箭步衝過去,甩手就是兩張無火自燃的符紙。符紙化作一縷青煙鑽進劉天武的鼻孔,然後就有大量赤紅色的氣體從他的七竅冒出來。
有了兩丈符咒的壓製,讓劉天武暫時好過了一些,可他渾身依然在顫抖。
“寶寶,你這是怎麽了?怎麽會變成這樣?”賈明達緊張的問。
不僅僅是因為劉天武是寇明正復仇路上的一個最大助臂,還因為這些日子彼此已經相處出了感情。
“我沒事,你快走。”劉天武艱難道。
“你到底怎麽了,為什麽會這樣!你平時不好好好的麽!”賈明達用力抓著他的胳膊道。
劉天武用力推了他一把:“讓你走!趕緊滾蛋!”
賈明達心急如焚,腦海裡亂成兩個一鍋粥。
忽然,他好像想起了什麽。
似乎以前有人說過,有一種陰體是十分強大的存在,即便只是鬼卒的修為,也有足以媲美鬼將的能力。
他的道行太低,看不出劉天武到底是什麽修為的存在,但是他能夠感覺到劉天武的強橫,他應該是一個跟周裂天差不多的存在。
這種陰體不是先天存在的,而是後天合成的。
將一個枉死之人三魂七魄全部剝離,好好保護起來之後送入一些丟失了魂魄而且找不回來的兒童身體裡,讓這些魂魄跟那些人的魂魄傍生。
從這一點來看,這是有些不人道的,因為那些被傍生的靈魂將會失去靈性,也就是失去了轉世投胎的可能。
經過數十年的溫養,直到那個傍生者自然死亡,靈體才會從身體裡面剝離開來。然後自動尋覓其他魂魄,聚集到一起。
經過九九八十一天融合之後,成就一個新的人形。而這個人形有前世的記憶,有前世的恩怨情仇,又有今世的感情。
確切的說,這樣的存在已經不能稱之為鬼,也不能稱之為人,他們有一個共同的名字:冥屍。
冥屍跟僵屍不同,僵屍是一口氣堵在嗓子眼裡下不去,經過特殊的地段溫養之後形成的一種沒有任何感情可言的怪物。
而冥屍則有自己的情感,有自己的思維,有自己的恩怨情仇夾雜在其中。
但是無一例外,冥屍真正發飆的時候會比僵屍更加可怕。那時候對付某島國的小鬼子的時候,就聽說道門有一位高人冒天下之大不韙製造了一具冥屍,結果這冥屍三天之內誅殺一個小鬼子的特種大隊,讓人家一個旅團連HN的邊境都打不過。
可憐那時候的道門高人們太過死板,盡管有很多人都表示理解,卻依然有那麽幾個不開眼的跑過來威脅那位高人,最後那位高人自戕而亡。
魂魄無法剝離,這些人永遠都無法轉世投胎。
地府倒是有這種剝離魂魄的辦法,可是一般來說這種靈體十分難以誅殺,人世間的人本事弱一點的完全只能給他砍瓜切菜。
而這樣的靈體因為有傷天和,在神州歷史上都很少存在,偶爾有那麽一兩個橫空出世,那都是當時了不得的存在。
製造這樣靈體的人則會被人視為邪魔外道,神州道門合而攻之。
沒有誰敢冒這個大不韙去做這樣的事,畢竟誰都不想如過街老鼠一樣人人喊打。
而這種冥屍有一個十分特殊的地方就是,冥屍要麽就是需要每天晚上補充陽氣,要麽就是必須每天晚上發泄陽氣。當然,也有補充陰氣和發泄陰氣的。
很明顯,之前化名鬼寶寶的劉天武,似乎就是一具有感情有思想的冥屍,而且他還是必須要發泄陽氣的冥屍。
四種冥屍裡面唯一在有的時候被人敬稱為冥人的,便是發泄陽氣的冥屍。
只不過當初說這件事的人並不是自己的師父,若是師父帶著自己遊歷的時候在五台山遇到的一個老道士。
“你是冥屍!”想通了之後賈明達驚呼。
劉天武慘然一笑:“呵呵,既然你都知道了,要殺要剮,悉聽尊便!現在是最好殺我的時候,一旦等我恢復過來,再想殺我,難於登天。
你們天師道的人嫉惡如仇,當年賈北蟄讓我苟活至今,而現在你拿我性命,也算是因果報應。”
賈明達沒有動手,反而顯得有些束手無措:“別說那些屁話,怎麽樣才能讓你恢復過來?”
劉天武對他的決定感到很意外:“你不殺我?”
賈明達罵道:“放屁, 你是我的朋友,在你要殺我之前,我絕對不會傷害你半分。”
憋了一肚子疑問的劉天武問道:“你不是一直都在害怕我居心不良麽?為什麽不趁這個空擋殺了我。如果想要報仇,你師伯劉知命能夠幫你找到不少高手,不需要我來出手。”
賈明達眼珠子一瞪:“我說你他娘的跟個娘們一樣絮絮叨叨幹什麽,就不能閉嘴!我說我們是朋友,我不會對付你。不管你有什麽不可告人的目的,只要你不害我和身邊的人,我為什麽要對付你。趕緊說在,怎麽樣才能減輕症狀?”
劉天武笑道:“謝謝你對我的信任,不用找方法了。陽氣太過充足沒有任何方法可找,除了找幾個小姑娘給我瀉火再沒有任何方法想了。我現在有了小君,不想再跟那些女人有任何瓜葛。忍忍就過去了,到明天早上六點我就會沒事,不用擔心。你要是睡不著就在門口幫我守著。要是能夠睡著就去睡覺,不用的安心我的。”
賈明達無奈,隻好去門口守著。
他有些不明白,為什麽劉天武要這樣子,難道小君真的值得他這麽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