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笑,李鐵如輸了這盤棋只不過進一步證明,目前他確實還不夠業5水平。
這次比賽,不僅是前期組織混亂,即使是比賽規則也出現了一定問題。
第一輪比賽開始前,楊老師宣布,規則是每方四十分鍾,然後有五分鍾讀秒。
每方四十分鍾,經過近二年比賽,大部分人都已適應。
大多數人會感覺時間很緊,但每個人都一樣,畢竟還是公平的。
然後的五分鍾讀秒,具體執行,是十次三十秒讀秒。
這個補充規則,原意是為了使大家時間更充裕一些。
可楊老師或許有所疏忽,裁判組並沒幾個人,若出現許多需要讀秒的怎辦?
張立民很細心,趕忙悄悄提醒楊老師這事。
楊老師想了想,對啊!
不行,那就不能執行這個五分鍾讀秒的補充規則!
比賽開始了十來分鍾,他趕緊高聲宣布,大家都注意,規則改為四十分鍾包乾!
包乾,就是只有每方四十分鍾規定時間,超時判負!
而後又補充一局,純粹單官可以不計時。
不得不說,這比朝令夕改還差。
實際情況呢,許多人全神貫注地下棋,根本沒聽明白楊老師說了些什麽。
也就是說,不少人還是以為,四十分鍾之外,還有五分鍾讀秒呢。
而這兩者是有著很大不同的,對所有參賽者都有不小影響。
如果有五分鍾讀秒,則意味著參賽者前面多半盤可用時間為四十分鍾,後面收官子用讀秒時間即可;時間相對寬裕了很多。
相反沒有五分鍾讀秒,則參賽者前面多半盤棋,可用來考慮的時間僅為三十分鍾,至多三十五分鍾。
現實比賽大大不同於網上下棋,很多場合,棋手們都更願意花時間算清楚。
網上下棋,大家都是過癮為主,一般都喜歡速戰速決。
或者也有少數願意慢慢下的,架不住網上大多數人都喜歡下快棋。
而現實面對面比賽,即使是快棋手,必然也會遇到必須認真仔細算清楚的場合。
這不,第一輪比賽中,智越隊劉達對灤平的張立新一局,真就出現了時間問題。
張立新,矮個子,西服革履,戴一副近視鏡,灤平比較年輕的後起之秀。
按理說,他應該是比劉達略弱的;劉達是二流棋手,他應該只是三流棋手。
而這盤棋張立新發揮得很好,前半盤佔了絕對優勢。
假如他贏了,就是一盤難得一見的完勝。
很可惜,他淨顧高興了,沒注意自己時間問題,居然超時判負了。
裁判判決後,他完全不信,抗辯,不應該還有五分鍾讀秒呢嗎?
等聽其他人解釋之後,呆若木雞。
他這輸法,確實是有點冤。
他的棋領先幅度極大,目測應該是在五十目以上。
劉達也說,這棋按理說是自己應該認輸的......
按理說應該認輸,意思是,這棋本來是他必輸。
實際為什麽沒認輸呢?
張立新本應防備對方,卻疏忽了時間規則。
最後,無奈含淚吞下苦果。
楊老師也氣呼呼的,再三強調,這些人偏偏不聽!
“都說了,單官可以不計時!那麽大優勢,不會說一句,剩下的你隨便佔,我都不要了?!多簡單的事?”
楊老師這話看起來有道理,實際上還是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
一盤棋下到一大半,後面還有百多手棋沒下,誰敢說剩下的都不要??
即使領先一百目之上,都未必敢保證一定能取勝。
後面讓對方隨便下,隨便佔,大概率還是逆轉負;只不過換了一個輸法。
真正能解決超時判負的唯一辦法,還是前半盤務必節省時間,盡可能少長考。
這方面,原本就是快棋手的棋友,會佔不少便宜。
大部分快棋手,特點都是思維敏捷,而且本來也不善於長考。
業余棋手中,比較年輕時會有接近半數屬於快棋手,根本慢不下來。
隨著時間推移,目前大家比較年輕的多是四十多歲,年長些都五六十甚至七十多,快棋手不可避免的就變得越來越少了。
快棋手並非只有優點,他們的缺點,就是經常會出漏招——“忙中出錯”嗎。
真正的慢棋手,相對漏招就要少一些。
承德市現在最典型的慢棋手,莫過於張遊和張偉這二位。
巧合,二位都是計算縝密,善於長考,棋力高強。
稍不同處,張遊是成名已久的一流棋手,張偉還是頂尖二流,尚有待於突破。
怎麽才能最大限度逃避超時判負厄運呢?
其實,這就是一個時間分配原則問題。
首先必須明確, 你一盤棋最多只有四十分鍾!
那麽,布局、中盤、官子三大階段,都必須設置時間明確額度。
具體如何分配,則是因人而異,沒辦法一概而論。
比如說李鐵如,他的辦法是,忽視布局,隻分給五分鍾,最多十分鍾。
重視中盤,至少二十分鍾。
同樣重視官子,至少十分鍾。
為什麽忽視布局呢?
他自覺布局不好,那麽對付對付,過得去就行。
過得去的標準是,持平就很滿意,稍落後也不著急。
說白了,即使真大大落後,也只能沉住氣,慢慢來。
重視中盤,他的原則還是以防守反擊為本。
底限是力爭不被對方徹底打垮,盡可能爭取相持或更好一些的局面。
二十分鍾,一半用來計算複雜戰鬥中的各種變化,一半用來判斷形勢,研究後半盤收束。
而他最擅長的,還是形勢判斷和收官子。
嚴格來說,他的收官子水平並非有多好;形勢判斷水平確實是比較好的。
楊老師所說的,臨時取消了五分鍾讀秒這個事,李鐵如比賽時聽得清清楚楚。
但他輸給孫凱雲,與時間沒有半點關系。
認輸時,孫凱雲還剩下七八分鍾,李鐵如自己還有十余分鍾。
問題是目數差得太多,收官子也好、磨時間也罷,都沒有意義。
張立新成了第一位“受害者”。
公平地看,楊老師的責任略多一點,張立新自己責任也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