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李鐵如去得早了。發現有些太早了,八點半了還沒有人來。
如今他還不知道,許多人都會睡懶覺,可能直到中午才起床;當然了,這些人昨晚肯定是半夜以後甚至凌晨才肯睡覺。
那個年代,很多人的唯一熱衷的娛樂,就是晚上喝酒;而且,通常只能是在星期六晚上。
百無聊賴地在大壩上散步,四處打量。
這裡他自然也不陌生。初中時,幾個同學不分成績好賴一起逃課,常常跑這裡進入武烈河去“游泳”。
捉蛇、捉青蛙、蝌蚪,捉蛐蛐(蟋蟀)、蟈蟈(綠色很好看,比蟋蟀大許多),還有就是去偷摘人家種的西紅柿、玉米。實際上就是禍害,人家那些作物根本還遠沒有成熟,西紅柿青綠青綠的。
小時候真是無憂無慮的,每天就只是胡作亂鬧瘋玩。
現在回想那時,確實感到太奇怪了,怎麽能會那麽“不得人心”呢?
慢慢悠悠轉回來,卻見已經來了一人;而且應該算是認識的,不久前的段位賽還曾對陣過;對方當時實際已經是大優的棋,收兵罷戰即可穩操勝券;卻為了追殺自己的大龍,自己的外圍出了毛病,反而逆轉敗了。
可是,還是沒記住對方的名字。當時心有余悸,還特意問過呢。
是不是姓楊呢?白瞎功夫了。人家還說,之前就輸給自己兩次了都。
人家已經擺好棋具,見他過來,趕緊邀戰。
李鐵如猶豫著,拿起棋子與對方猜先,遲疑著要不要再問一次姓名呢?開始對局,思緒就慢慢沉浸到棋局裡面去了。
不一會,忽聽一聲斷喝:“小嚴,還不快回家收攤去!”
倆人一驚,趕忙抬頭。
李鐵如目瞪口呆地看到,一隻大腳輕踏了“小嚴”頭頂一下。
“小嚴”大怒:“大傻輝,我把你扔河裡去!”
卻原來,是“大傻輝”在和小嚴開玩笑,有些過分了。
小嚴也是單薄精瘦,剃個寸頭,頭髮根根豎立,個子比李鐵如高一些。棋風剛猛,有進無退。
大傻輝就是大李輝。
小嚴自然也不過說說而已,大傻輝一米八多的傻大個子,他無論如何也沒辦法把對方扔到河裡去。
這個小嚴,估計很多人都知道他,就是後來名氣很大的嚴松石;名字挺不錯,有些禪意。
不過,他這人可沒有半點佛系,下棋就只知道殺殺殺!
大輝也認識李鐵如,笑呵呵地說:“看我是不是很像小嚴他們家人?”還在得了便宜賣乖呢。
隨後,李鐵如與小嚴戰成一比一平。
兩盤棋格調類似,都是小嚴滿盤追殺;殺死了哪怕一小塊,小嚴就贏;哪裡都沒殺到,小嚴就輸。
李鐵如也不很意外,之前比賽贏人家第三次,其實就已經非常僥幸。
小嚴下棋,棋品不壞也不好。
起初是一聲不吭,每下一手棋,都十分有力,落子都是力道十足;不像李鐵如,落子也軟綿綿。
到了中盤階段,尤其是比較較勁的時候,他開始有了些微妙變化。落子後,往往會輕輕哼一聲。
等到他真正即將攻殺得手之際,那臉上神色也會舞動起來。他那一笑,簡直夠倆人聽著品味些日子的。
“呵呵呵呵”,其實這樣根本很難說清楚那韻味。皮笑肉不笑,聲音也很假。
那時候李鐵如太年輕,不明白這夥計為什麽會那樣。
n久後回憶起來,
發現應該還是很不滿足。 屠龍本來已經是業余棋手下圍棋最高級別的享受了吧?但遠遠不能滿足小嚴的胃口。
那些年,李鐵如幾乎總是跟小嚴下棋,就從來沒見過對方有開懷大笑的時候。
承德市的真正棋癡不少,小嚴肯定是其中之一。
他的心思恐怕是完全放在了下圍棋上面。很不幸,他卻並沒有任何踏入職業圈的機會。
前面,吳建中、李鐵如、小蔡、那子,這樣的排名,是當時的真實順序。其實,倒也沒什麽要緊。
91年,吳建中可能是最後又參加了兩次升段賽。
巧了,都與李鐵如碰上。李鐵如運氣很差,兩盤棋都輸得很慘,而且還都是被屠了大龍。
第二盤輸棋,他一直都忘不了;只有不到一百手,很可能只是七八十手棋,大龍無路可逃,無可奈何地當即認輸。
吳建中對此也有印象,但他沒那麽無聊,並沒去仔細數一數,自己才一共下了多少手棋,就已經屠龍取勝了。
局部,是吳建中黑棋,緊逼住李鐵如白棋的拆二。 準備下一步強攻。
李鐵如並沒敢直接脫先,先順勢二路托一手。這也是常用騰挪手筋。
順便提一下,關於騰挪,也有一個小笑話。
大家私下在家裡,都會用功研究圍棋書,然後才去大壩與他人“比武”。
有一回,老史跟人下棋露了怯。把“騰挪”,說成了“騰拿”!白字先生,認字認半邊。
大輝當即笑道:“你到底哪兒疼,我會按摩,給你拿一拿。”
黑棋外面扳,白棋二路斷。
黑棋打吃,白棋先四路反打。黑棋三路粘,白棋再二路反打。黑棋提掉白棋托進去那個子。
這幾步,白棋賺了便宜;無條件得到兩次打吃利用,局部加強了很多。
他看了看,覺得這裡無論如何都沒問題了,於是脫先他投,繼續搶實空。
實際上那裡也應該沒問題,周圍黑棋並沒有特別厚實。
可吳建中不甘心,過了一會又去五路點刺試應手。問問白棋,這一個子是棄了呢還是不棄?
後來贏棋的吳建中複盤時說,白棋還是應該棄掉;黑棋後手斷掉一個子,也沒多大價值,最多只是小有收獲。
實戰,白棋貪婪地一字不舍。
而後面,防守還是遠遠不到位;本來按理說不應該出問題的巨龍,第二次被他活活走死。
倆人複盤,並沒有找到白棋做活的途徑;其實很可能還是存在的。
一致認為,白棋應該不接,直接去二路尖,擺出倆眼做活,才是正解。
實際上,當時那就應該是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