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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象之主》第一章 顧青
  “日落江湖白,潮來天地青”,這是顧青名字裡“青”字的由來。

  許多世以來,他第一次用回這個名字,因為這具身體本來沒有正式的姓名,唯一說的上巧合的是,旁人都叫他“阿青”。

  阿青無父無母,在周莊裡長大,自從接濟他的阿婆過世後,阿青便以短工維持生計。他沒有家,阿婆的房子不屬於他,早被阿婆的親戚收回去了。

  這幾年給阿青遮風擋雨的地方是周莊的破廟,即使四處漏風,阿青也得和好幾位莊裡的閑漢分享。

  七個月前,原本的阿青被顧青取代。

  顧青有一個從不跟人提起過的秘密,他經歷過許多不同的人生,這不是美好的事,因為每次他開啟一段新的生命歷程後,都會在不到半年的時光裡身體器官急速衰竭,健康惡化,最終無可奈何地等待死亡降臨,然後又開啟一段新的人生。

  最開始他為了找出身體惡化的原因,做過許多嘗試,學過許多知識和技能,也有好幾次的人生,身體原本的主人富可敵國或者權傾天下,但是這些並沒有幫到他。

  生命的終結不因他的地位和才能而改變。

  本以為這一世跟從前的經歷沒有任何不同,因此顧青打算平平靜靜接受死亡的降臨,讓阿青這個人,跟他從前許多次人生一樣,埋葬在他記憶深處,懶得翻起。

  他已經不熱衷搞事情,接受命運對他的捉弄。

  在顧青心裡每次新的人生都是看似新鮮,實則無趣,因為結果早已注定。可是這次顯然不同,已經是第七個月了,過去類似的輪回中,他還沒有任何一生比現在更長。

  而且跟以前肉眼可見的健康狀況持續惡化完全不同,顧青明顯感覺到自己身體越來越好,力氣越來越大,乾活也越來越快。前兩天在周老爺家做工,老太太很滿意他,還送了一件她那讀書人的孫子嫌棄不要的新衣裳。

  當然,這和顧青將自己收拾得乾乾淨淨,讓老太太看得很順眼有關。

  阿青的底子本來就不錯,乾淨整潔後,經常有莊裡的姑娘偷看他,老太太也很喜歡他,甚至想讓顧青當她家的長工,長工比短工待遇好很多,而且吃住都在主家。

  長工住的柴房也要比破廟好許多,周老爺家的柴房至少不會漏風。對於曾經的阿青而言,不漏風的房子,大概是他能想象到最好的居住條件。

  顧青婉拒了。他會住上更好的房子,但絕不是周老爺家的柴房。

  顧青有能力去取得常人羨慕的大部分事物,前提是給他時間,可顧青從前最缺的便是時間。

  一個活了許多世的人,最缺的竟然是時間,這顯然是很可笑的事,偏偏是事實。好在這一次不同了,顧青覺得他終於可以過一個正常完整的人生。

  這一次的世界也不是他熟知的任何歷史和朝代,而從前他總是在那五千年輝煌的文明史裡來回打滾,確切的說更像是個觀眾或者過客。

  現在的世界跟過去很不同,一切都很新鮮,如同他現在的身體。顧青從未擁有過這樣健壯的身體,他很快樂。

  穿上洗乾淨的新衣裳,顧青打算去城裡。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新衣裳有一道劃痕,那是莊裡的另一個跟阿青關系很好的閑漢乾的事。

  他想要這件衣服,顧青沒有給。

  扯皮辱罵間,便出現了這道劃痕,當然他也被顧青打了一頓。這個閑漢本來很生氣,但現在很開心,因為顧青要走了,

原本屬於顧青的地方自然也是他的了,這抵得上一件衣服。  沒有虛情假意的告別,一個鄉下的窮苦小子而已,即使將自己收拾乾淨,比別的閑漢好看不知多少,也最多引起莊裡人一兩句閑話罷了。

  顧青亦不覺得阿青在這裡呆了十七八年,沒交到朋友,有多麽可悲。

  顧青很久都沒有交過朋友了,他覺得自己不需要朋友。

  天亮前出發,天明時分,顧青徒步來到城裡,城叫江城。周莊離城二十裡,顧青來過好幾次了,他用所有的錢買來筆墨紙硯,寫了一幅字,然後走到那些窮酸秀才賣字的街道。

  他來的有點晚,街道上已經沒有多余的位置給他擺攤。

  好在有兩位酸秀才很認得他拳頭的道理,因此兩人各自讓了一點位置出來,足以讓顧青擺下一幅字。

  他沒有一領青衿,顯然不算有功名在身,過路的人自然瞧都不瞧他。

  顧青亦不著惱。

  身邊的兩個酸秀才沒有笑話他,一來是不敢,二來認得顧青的字是好字,可是好在哪裡,他們都說不上來,更何況那些過路的人文化水平都不高。

  來這裡買字的人,多是沒有文化,想讓自己裝得有文化一點。

  顧青聞到一股胰子的香氣,一名丫鬟打扮的少女出現在他面前,只有些許粗糙的小手掏出八文錢,輕輕擱在顧青面前。

  顧青道:“我這一幅字,八文錢不夠。”

  少女臉紅紅的,說道:“我請你拿去買東西吃的,你的字我不要,我拿回去也沒地方放。”

  顧青道:“我不用施舍。”

  少女道:“你總是要吃飯的嘛,拿去吧。”

  她執意要請他,更忍不住多看了顧青一眼。

  顧青不喜歡跟人糾纏這些事,他點了點頭,撕了一張紙條,問道:“你叫什麽名字。”

  少女道:“我叫小紅,你呢?”

  她臉已經紅到發燙。

  “顧青。”

  他在白紙上寫了“祝願小紅長命百歲”八個字,筆跡工整,無一絲潦草,更無半點墨水散亂,顧青將紙條遞給小紅。

  小紅接住,看了紙條上的字,有些開心,但又有些不解顧青的用意。

  顧青解釋道:“我的字很值錢,但你的心意不能用錢來衡量,紙條也是我的心意,現在我可以安心收下你的錢了。”

  他將一文文銅錢收好,住宿是不夠的,但能喝點酒,再叫一碟茴香豆,勉強用以打發晚飯。

  小紅道:“你真是一個奇怪的人,但我很開心,不過我現在還有事,你會一直擺攤嗎,我辦完事再來找你。”

  顧青道:“賣出這幅字,我就不擺攤了。”

  小紅道:“你打算賣多少錢?”

  顧青道:“一百兩吧。”

  其實在他心裡,這一幅字遠不止一百兩的價值,從前有人要他的字,出一千金他都不會動心,可是他得面對現實,就像接受命運。

  可是要在這裡遇到識貨的人,概率著實有點低。顧青對江城算不上特別熟悉,暫時沒想到更好的地方,因此暫且就在這裡吧。

  小紅吐了吐舌頭,她可沒這麽多錢。

  她要是小姐就好了,顧青應該很窮迫,如此就可以給顧青安排一份差事做,甚至每天都可以看到他。

  對了,她可以去找小姐。

  小紅道:“我先走了,你先不要走,等一會我帶個人來見你。”

  她急急忙忙走了,兩個窮酸秀才倒是很羨慕,因為他們看得出這個丫鬟來頭不簡單,這個窮鬼要抱上大腿了。

  顧青倒是無所謂,更不會因為小紅的話就一直在這裡等著,他想走就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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