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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路易十四》第536章 來自於蒙特利爾與詹姆斯敦的印第安人(上)
行走在巴黎的街道上,“牛角”依然是人們矚目的焦點。雖然他已經摘下了羽冠,換上了法國人的外套,襯衫與緊身褲,但那張與歐羅巴人迥異的面孔,紅褐色的皮膚,與高大的身材,粗糙的皮膚,還是讓他與周圍人格格不入。

 “牛角”已經不如第一次來到巴黎的時候那樣緊張——他們第一次跟隨著蒙特利爾的總督前來巴黎覲見國王的時候,”牛角”和其他夥伴心中的弦一直緊繃著,他們之前一直在和英國人打仗,甚至也和白皮膚的法國人打過仗——那時候他們也弄不明白他們有什麽區別。

 後來在國王的授意下,法國的官員與將領開始試著與印第安人平和地相處,印第安人才知道,原來白皮膚人也是有各自的部落與酋長的。而且就和他們一樣,為了野牛、河流與土地,他們一樣會打仗。

 當初”牛角”願意到巴黎來,也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他的同伴與父親都不同意,因為之前有過印第安人的酋長說是去簽訂合約,結果一進白皮膚人的軍營,就立刻被絞死的事兒發生,他可能連“大酋長”的面都見不到就被他們處死了,但”牛角”很想要嘗試一下,他用過那些“太陽大酋長”的商人們帶來的武器,雖然他弄不懂裡面的技術,但無論是準頭,還是威力,後來的商人可比他們原先交易的人誠實多了。

 果然,他們見了法國人的大酋長,那是個有著天空般眼睛的白皮膚人,渾身綴滿了閃亮的黃金與寶石,住在巨大的宮殿裡,但對他們都很和善,他周圍的人雖然有點好奇,但還沒有如”牛角”之前看到的那些人——像是看動物一般無禮地肆意打量他們。

 那次他們來去匆匆,但”牛角”和其他人都得到了一份不菲的賞賜。

 這次“太陽王大酋長”的戰士們驅走了那些”牛角”以及周圍部落不喜歡的白皮膚人,就有人說,應該也將這些白皮膚人一起趕走,不過這種說法很快被如”牛角”這樣明曉雙方戰力的酋長或是祭司責備與壓製住了——總有人以為印第安人是一群蠻橫無謀的野人,他們可真是大錯特錯了,事實上,這些阿美利加的原住民非常聰明——他們的戰士固然十分英勇,但經過了那麽久,和那些外來者打了那麽多次仗,他們也已經察覺出來了,很顯然,自從有了火槍、火炮,單憑人類的血肉之軀就沒辦法操控一場戰爭的勝負了。

 要不然印第安人怎麽會那麽熱衷於與白皮膚的商人們交易槍支彈藥呢?

 而毫無疑問的,“太陽大酋長”所擁有的這種武器,是所有人——無論是紅皮膚,黑皮膚還是白皮膚人中最強的,他還有使用這種武器的士兵,成千上萬,如同在荒原上奔跑的野牛,他們之所以沒有到阿美利加來,只因為他們的大酋長還在與這裡的其他酋長爭奪一個大部落的所有權——這是”牛角”從他的士兵們那裡得知的。

 一旦他們做出了那樣愚蠢的事情,那位藍眼睛的大酋長一定會滿懷憤怒,將那些如同雷霆般的炮彈傾瀉到他們的帳篷上吧。

 所以經過慎重的考慮,”牛角”不但答應了繼續與法國人之間的合約,還認為自己應當如同朋友那樣去向“大酋長”表示敬意與哀悼,他聽說了“大酋長”的母親離世的消息——這種請求當然不會被拒絕,尤其是在這個時刻,於是他與另外幾位酋長,就跟隨著蒙特利爾的總督來到了巴黎。

 與一派平靜的”牛角”相比,他身邊的另一個印第安人就有些煩躁不安了,雖然他的膚色可能要比任何一個印第安人都要來得淺,因為他的祖父並不是印第安人,而是一個英國人,他甚至有個英國人的名字,叫做羅爾夫。

 羅爾夫是在詹姆斯敦海灣地區的印第安部落的酋長,但別看他的祖父是英國人,有著淺褐色的皮膚,一雙綠眼睛,但他與英國人卻有著深切的仇恨——這種仇恨來自於印第安人與英國人不可消解的矛盾。

 為了土地。

 後世的人們都很熟悉“五月花”號的故事,英國的清教徒是怎麽受了當地的印第安人的幫助才得以在新大陸立足,又是怎麽在立穩了腳跟後開始恩將仇報的,我們暫且不提,但他們的的確確不是第一批來到阿美利加的英國人,英國人最早1584年就開始試圖在新大陸建造定居點了,只是那時候他們還未學會如何偽裝,所以在與印第安人的衝突中,反被這些他們看不起的野人擊敗了。

 後來來到詹姆斯敦的英國人就吸取了這個教訓,他們盡量與印第安人維持著和善的表象,甚至與當地部落酋長的女兒締結婚約——就是羅爾夫的祖父,那幾年英國人與印第安人的關系可以說正處於蜜月期,可惜的是假象畢竟是假象,英國人從未考慮過將印第安人視作與他們同樣的人類,當因為水源、土地以及野牛等衝突越來越多,越來越激烈之後,已經無需印第安人幫助的英國人悍然與之反目——而還處在原始公社時期,甚至連封建階段都未能邁入,部落與部落之間不但無法聯合,使用的武器還僅限於弓箭,少量的火槍,甚至還彼此傾軋的印第安人根本無法對抗他們曾經的盟友。

 羅爾夫之所以對所有的白皮膚人保持警惕,也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我們與他們的矛盾就如同大樹在地裡糾纏的根,”他說:“只是修剪地上的枝葉毫無作用,除非我們死,或是他們死,不然就沒有解決的地方。”

 “但如果這裡的大酋長願意……”

 “他不會願意的,”羅爾夫說,“他將他的兒子命名為蒙特利爾,這裡的白皮膚人如果有著與某個地方一樣的名字,就表示他是那個地方的主人,他將英國人趕走,不是為了我們。”他環顧四周,稠密的人流讓他感到一陣陣地窒息:“他的子民也需要吃飯,穿衣服和建造房子居住,在我們的土地上,他們還會狩獵我們的野牛,佔據我們的河流,也許還會搶走我們的玉米。”

 “但這位大酋長的士兵已經很久沒有那樣做過了。”“牛角”說:“他的戰士向我發誓說,今後會有法律來限制他們的行為,任何罪行都要得到應有的懲罰。”

 “這份法律同樣對著我們。”

 “難道在你的部落中,罪人不會受到懲罰,好人只能無辜受罪麽?”“牛角”說:“只要他願意給我們公平。”

 “向別人祈求公平不如自己將公平拿在手裡。”

 “問題是這裡的大酋長有著一雙無比有力的手臂,”“牛角”說:“你不願意接受他的禮物,卻想要搶奪他的權力,他一定會揍你。”他斜睨了羅爾夫一眼:“而且你肯定打不過他,你的部落和我的部落,甚至所有人的部落所有的戰士加在一起都不如他的戰士多,他還有數之不盡的武器,小麥和祭司。”

 羅爾夫沉默不語。

 “要說,你也拿了他的禮物啦,今後還要繼續拿下去,每一個印第安人,從女人到孩子,從老人的戰士——那些白皮膚人帶來的瘟疫,只有他的祭司們施展法術才能予以遏製,他是一個偉大的好人,不管將來如何,現在我要為我的部落向他表示由衷的謝意。”

 “牛角”說的是天花。

 聽到這個,羅爾夫也不由得歎了口氣,天花是白皮膚人帶到阿美利加,只要染上這種病,部落裡的人就會一個接著一個的死去,就連祭司與酋長都無法幸免,幸存者也會變得身體虛弱,容貌醜陋,就像是一個魔鬼般可怕,這種遭受了詛咒的印第安人也不會被其他部落接納。

 是法國人的大酋長允許他們的祭司將“牛痘”帶到他們之中,如今環繞著蒙特利爾,已經有許多部落有幸蒙受了賜福,但詹姆斯敦海灣地區,是英國人第一個定居點也是最後一個撤離點,那裡的部落雖然和英國人為敵,但也不知道如何能夠得到天花免疫,直到”牛角”的部落與他們有了接觸。

 “牛角”說,如果他們願意與“太陽大酋長”結盟,那麽那位仁善的大酋長也一定會願意讓他的祭司去施放法術,但他也知道羅爾夫正有心重新奪回印第安人的土地——但羅爾夫也一定知道這幾乎不可能吧。

 沒有狼群願意舍棄口中的食物,也不會有酋長甘願讓出部落的土地,何況詹姆斯敦並不是羅爾夫的部落奪回的。

 “我們去和大酋長商量吧,”“牛角”說,“他也許會仔細考慮的。”

 “如果可以,”羅爾夫靜靜地說:“我們也一樣可以退讓,你說得對,”牛角”,生命與延續才是最重要的。”

 ——————

 “印第安人與我們的矛盾,或者說,與所有移民的矛盾在哪裡呢?”路易十四說:“除了那些過於蠻橫,或是天真的部落之外,他們和我們曾經的敵人和朋友一樣,都是可以交談與商榷的。關鍵在於,印第安人的思想與信仰依然處在一個十分純潔與樸素的時刻。”

 “我聽說過,他們並不信仰某位固定的神靈,他們認為任何事物都是神靈,都應當受到尊重,他們信奉天空、風、流水,山峰,甚至野牛,也因為這個原因,哥哥,”奧爾良公爵說:“他們需要我們遵循自然法則,不可過分掠奪,每一寸土地在耕作一季後就要休養生息,每一處森林在獵捕過後也要留下喘息的時間,每一條河流所投下的漁網也要限制在一定的數量裡,他們不容許肆意地砍伐林木,也不容許用火藥爆破岩石,更不容許焚燒荒野來開墾土地。”

 “而且他們也已經學會了保證自己的財產不受損失,”邦唐插嘴道:“原本一切公有倒也方便。”

 “私有有時候反而比較容易解決問題,”路易說:“要向一個主人征求許可,總比向一群主人征求許可容易,但就如菲利普所說,最大的矛盾還是在移民與原住民的理念衝突上。”

 “那是因為移民的數量,”奧爾良公爵撥弄著匣子裡的糖果,“流民為何會令人畏懼?陛下,還不是因為只要是個人,他就免不了吃穿住行,至少要有食物,當移民過多的集中在一個地方,就如詹姆斯敦,據說他們原先與印第安人相處的也不錯,但那裡正是沼澤地,耕地不多,當英國人的數量最終達到了一個可怕的數字,不得不與印第安人爭奪玉米的時候,他們當然就會不死不休了。”

 “所以一定要避免這個情況。 ”路易說:“要避免過於集中,也要提防惡劣的天氣,要保證足夠的補給,時刻保證與盟友的聯系與接觸。”

 “簡直如同一場戰爭。”奧爾良公爵注視著自己的兄長說:“您是多麽地仁慈啊,陛下,如果換了查理二世,利奧波德一世,不,無論是那個國王,都不會如此盡心竭慮地為這麽一群無用的原住民考慮,”他帶著幾分晦暗說道:“您也許不太清楚,您恩賜給印第安人的牛痘疫苗正消除了英國人帶給他們的一場危機。”

 “那些人做出什麽來都不奇怪。”路易十四不會說,每個英國人都是無恥的竊賊與殘暴的劊子手,但能夠舍棄家鄉,漂泊千裡,跑到新大陸去的都是什麽人呢?失去了土地的農民,失去了工作的工人,因為宗教迫害而不得不離開的清教徒——現實沒有給他們高尚的機會,他們就只能變得卑劣,變得冷酷,變得不擇手段。

 一條滿是天花、傷寒或是痢疾病菌的毛毯算得了什麽?總比自己,或是自己的親人去死要好,何況對清教徒而言,那些不願意皈依的印第安人也只是一些頑冥不化的異教徒罷了,而我們都知道,虔誠的教徒有時候也是最無情的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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