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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路易十四》第59章 摸治儀式與沃邦
  路易早在52年的時候就已經有十四歲,也就是人們普遍認可的成年年齡,但在赫泰勒的時候,王太后並不情願在一個籍籍無名的小地方為國王舉行成年儀式,等到了巴黎,在咄咄逼人的孔代親王與居心叵測的加斯東公爵之間,王太后更是失去了所有與之相關的興趣——因為對她來說,巴黎人一半是叛逆,一半是暴徒,他們可沒有資格見證這樣重要的一場盛會,而且當時馬扎然主教已經再次隱退到了布榮,雖然王太后也不怎麽喜歡這個人,但也不得不承認,沒有了主教,王室在巴黎簡直就如同缺少了一條臂膀一般。

  紹姆貝格將軍與蒂雷納子爵在巴黎取得了勝利後,巴黎的人們——從高等法院的法官到最卑賤的平民,都來請求國王早日回到巴黎,但與他們的熱切相比,路易的反應就要冷淡得多,就像是他對王弟菲利普所說的,他若是再回到巴黎,就絕對不會再允許自己被驅趕出去——另外,比起巴黎,凡爾賽也要更令他在意,他估算了一下時間,召來了拉裡維埃爾院長,讓他挑出一個合適的日子,無論是聖人,還是聖女,反正他要舉行一場大彌撒,而後還要舉行一場特有的祝福儀式。

  說到這種祝福儀式,事實上對於路易來說,也是有點冒險的,因為這種所謂的摸治儀式是需要近距離接觸淋巴結核病人的。

  這個儀式的創始人正是法蘭克王國的奠基人克洛維一世,他的一個臣子罹患了淋巴結核,當然,那時候的人們隻將其稱為之為白瘟,因為病人的脖子上會長出最大有雞蛋那麽大,最小也有豌豆大的腫皰,裡面的膿液積蓄到一個程度的時候,就從潰爛的瘺洞裡流出,模樣可憎而且可怕,據說不管是醫生,還是巫師,都沒能將他治好。

  而就在一個晚上,克洛維一世在夢裡看見了一個天使,天使對他說,只要他用他神聖的手觸摸一下病人,病人就能痊愈了,聽了這樣的話,克洛維一世就這麽做了,而後這位大臣果然奇跡般地康復了。

  不過就路易來看,這種傳說很有可能出自於兩個迫切的需要,一個就是克洛維一世,他之前不過只是幾個法蘭克部落的首領,486年才擊敗了羅馬帝國在高盧的最後一任總督西格裡烏斯,佔據了整個北高盧並稱自己為法蘭克的國王,就像是每個羅馬皇帝都會神化自己,他也同樣需要脫離凡俗來保證這個尊貴的王位不受動搖;另一個就是教會,那時候大部分法蘭克人,從國王開始,仍然信奉被視作異端的阿裡烏教派,這點當然需要糾正,既然如此,一個又有利於王權,又利於教會的神跡的出現時再順理成章不過的。

  克洛維一世就此昭告臣民們說,他將定期舉行這樣的摸治儀式,行使神權,讓他的子民們得以沐浴聖恩,而他之後的國王,不但接過了他的卻權杖,也繼承了他的“神聖能力”,到了11世紀,英國國王也聲稱自己也同樣掌握了這個技能,大張旗鼓地摸治起包括但不限於淋巴結核的病人來,就連父親被暴民們砍了頭,自己也被驅逐出故土,居無定所的查理二世,也舉辦了多次這樣的儀式,甚至還有人為了爭奪一個居前的位置,相互踩踏而死的。

  當然,路易對此並非毫無準備,維薩裡禦醫按照國王的要求調配了麻痹藥水,提煉了純度極高的酒,每個前來請求摸治的病人都要喝下藥水,用酒擦拭臉和雙手,這樣就將傳染的幾率降到了最低,而且只要本人健康,淋巴結核也不是一種易感染的疾病……摸治儀式的當天凡爾賽來了近七八百個陌生人,

他們來自四面八方,懷抱著熱切的希望——國王在一個矗立在荒野裡的十字架下等待著他們,雖然有人堅持這樣的神聖儀式應該在教堂裡舉行,但凡爾賽的小禮拜堂可容納不下那麽多讓人,也有人說應該將儀式遷移到巴黎的聖母大教堂裡去,但國王拒絕了——他之所以選擇這裡,正是因為風和新鮮的空氣能夠帶走大部分病菌。  舉行儀式的時候,病人們一個一個地走到國王的面前跪下,路易用手指輕輕碰觸他們的額頭,雙頰,然後從拉裡維埃爾院長手裡取過一根吊掛著金路易的白色絲帶,掛在病人的脖子上,整個摸治過程即告結束。

  路易曾經好奇過這樣的摸治竟然也能治愈病人——確實,在他看到的記錄與教士們的話語中,國王確實有這樣的能力,但他也再三請瑪利與維薩裡做了測試,他並不是一個巫師,不,應該說,只要是國王,就不能夠是巫師。

  要說以前王室中有沒有出現過巫師,有,就像是維薩裡的父親那樣,但這樣的成員很快就會被“夭折”或是發生“意外“,不僅僅是教會、或是裡世界與表世界,還有一個身為巫師的國王必然會對王權產生的威脅——就像是吸血鬼的秘隱同盟也相當一致地不會挑選與王室太過接近的人作為自己的後裔——因為這樣如今還能勉強維持著的平衡就會被徹底地破壞,巫師與吸血鬼都有自己的野心,但他們也不會想要見到一個支離破碎,混亂不堪的地獄。

  現在這麽看,路易心想,可能是因為淋巴結核病人中本來就有一部分人可能自愈——尤其是能夠得到消息,並且趕到這裡的人幾乎不可能是貧苦的農民或是工匠,他們原本就有著一個健康,並且具備抵抗力的身體,然後就是類似於“安慰劑”的作用——在宗教勢力仍然佔據著人們的精神世界的時候,這樣的神跡絕對能夠讓一個人變得充滿希望,最後就是國王掛在他們脖子上的那枚金路易,或許有一些不幸的人確實手頭拮據,那麽價值二十個裡弗爾的金路易也能讓他度過一段不錯的日子,有很多人,只要得到一點喘息的機會,就能重新振作起來。

  退一萬步來說,病情惡化或是索性去見上帝的那些人,他,還有他的親眷,難道還能抱怨天主或是國王不成?

  摸治儀式就這樣在國王不斷地腹誹中耗去了整整一天,路易手臂酸脹,口舌發澀,還舍出去了一千多個金路易——一些平民可能只是為了這個金路易而來的,但這也不是沒有回報的,他們會將路易的名字帶到每個地方,讓更多的法國人知道他們已經有了一個神聖而又仁慈的國王,不是說笑,一般來說,巴黎之外,就不太有人會關心他們的國王是誰,甚至於他們的領主是誰——反正只要別加他們的稅就行。

  在完成了這項工作後,路易才開始準備回到巴黎,王太后摩拳擦掌,決定要召開一個無比盛大的宴會來慶祝路易的成年,路易也提醒她說,菲利普的“吊褲儀式”要先舉行,這樣菲利普才好以安茹公爵的身份跟隨在他身邊,這讓王太后猶豫了一下,但還是同意了。

  路易剛回到他的寢室,王弟菲利普立刻就出現在房門外,在得到許可後,他喜不自勝地走向國王,向他深深地屈膝。

  “我是來感謝您的,陛下。”菲利普說:“我期待這天已經很久了。”

  “我知道,”路易溫和地說:“我要說我也是。”雖然懂得王太后與馬扎然主教的用意,但五六歲的時候就算了,等到十一二歲的時候——感謝路易精心的投喂,以及堅持在菲利普的課程裡加入擊劍、投擲與騎馬,菲利普現在已經有五法尺,相當於一點五米的身高,面部輪廓也不如以前圓潤可親,總之,現在的菲利普已經不再那麽適合穿裙子了,而且兩年後,也就是他到了路易現在的年紀,他還會進入變聲期……如果那時候他還要穿裙子,那對於很多人來說都會是一種折磨。

  菲利普按了按自己的蕾絲小睡帽,正如他所說,他並不是很討厭女裝,但他也很清楚,自己是安茹公爵,不是安茹公主,雖然在騎馬與武技的課程上,教師們幾乎從不曾給予任何善意的反饋,但菲利普認為自己在這兩門課程上的天賦並不遜色於女紅與抄寫,他也不蠢,路易身邊沒有太多可信或是可用的人——尤其是元帥與將軍,他也是知道的,不然他的兄長不會就這樣輕易地饒恕他們曾經的敵人,蒂雷納子爵。

  在十二歲,十四歲或是十六歲就進入軍隊的人並不少,紹姆貝格將軍如此,蒂雷納子爵如此,孔代親王如此,那麽安茹公爵當然也應如此,只是菲利普也知道他還需要等待時機,或說兄長對他的信任——王弟告誡自己不能操之過急——路易對他已經相當寬容了,尤其不是對一個兄長,而是對一個國王而言。

  “一個金路易,換你現在在想什麽。”國王說。

  “我在想我應當如何回報您。”菲利普說,他一邊說,一邊伸出手去,幫助國王卸下沉重的外套,這是作為王弟的職責和權力。

  “忠誠。”路易不假思索地說:“還有愛,這就足夠了。”

  “您會看到的,”菲利普將外套交給一邊的藏衣總管:“我會挖出我的心,放在盤子裡奉獻給您。”

  “讓你的心好好地留在你的胸膛裡吧,菲利普, ”路易更加溫和地說:“只要別傷我的心就成。”

  安茹公爵還要說些什麽的時候,邦唐突然出現了,作為國王的第一侍從,寢宮主管,他一向謹慎小心,一般來說,不會這樣沒有眼色地插入國王與安茹公爵之間,他既然這麽做了,就代表一定有緊要的事情需要回稟。

  “塞巴斯蒂安.勒.普雷特爾.德.沃邦先生請求覲見。”

  這是個陌生的名字,但菲利普馬上對國王說,他累了,請國王免去他今天的工作,然後在得到允許後,公爵快速地離開了國王的寢室。

  “令我意外,”國王點了點頭,邦唐幫著他將才卸下的外套穿了上去,“帶他來——我在內室裡見他。”

  邦唐鞠躬離去,國王這才從容地在侍從的引導下走向了內室,內室屬於國王私人小套房的一部分,就在寢室的外面,但出於路易的需求與喜好,這裡四面牆壁都是書架,書架上擺滿了各種書籍,還有一個隱藏的暗門,裡面藏著一些教士們看到了會大驚失色的粗劣印刷品,在黑色鉛條鑲嵌的玻璃窗前,是一張深褐色的胡桃木書桌,書桌後有一把椅子,前方有兩把,椅子的靠背與坐墊都按照國王的要求用馬尾毛或是絲棉填充,覆蓋以華美的提花絲絨。

  月光正從窗外照入室內,但等到仆人們將蠟燭點起,薄薄的銀紗就在更明亮的光線中消失了。

  但等到太陽升起,燭光又會黯然失色。

  這就是塞巴斯蒂安,這個曾在紅孩子集市上自告奮勇地為國王與他的士兵們引路的年輕人在踏入房間的那一刻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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