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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江湖何為劍》第250章 迷霧村(三)
小姑娘的娘親沒有什麽一技之長,出閣之前說個十指不沾陽春水也不過分。

  自從李鐵牛病逝以後,母女二人如同是糟了滅頂之災。

  倒是沒有李鐵牛的叔伯兄弟們前來討要房產土地,但也沒有接濟救助,迷霧村怪就怪在這個地方,各家各戶都是獨立體,可贍養老人,但是不會接濟兄弟,而且從來都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女子人稱文娘,十八歲的她就開始背著小霜霜開始學插秧,學灌溉,學收割。

  可她畢竟體弱,家裡的幾十畝田地她可以耕種的也不超過十畝,有人曾經勸她賣掉一些,求個暫時溫飽。

  她不賣,農村人,土地就是根本。

  又有人曾考慮給她再說一個婆家,但最終都沒能成。

  要不就是對方不接受小霜霜,要麽就是那漢子是個潑皮憊懶貨色。

  第一年的收成,在村子裡可以說是豐收,各家各戶都有了余糧賣到城鎮上,文娘地裡長得卻是參差不齊,不過好在還有收成。

  前半年,娘倆是靠著李鐵牛當年攢下的糧食過活,再往後便只能靠著文娘一人苦苦支撐。

  雖然日子過得清貧,但也算是能安居樂業,可誰知,兩年後的一場大雨,家裡的院牆塌了。

  文娘不會修補,手裡也沒有銀錢請人修補,於是便擱置在了那裡。

  若是放在其他的地方,寡婦牆頭都是要被人翻爛的,可在這迷霧村中,哪怕是沒了牆頭,都沒人夜裡往文娘家裡跑。哪怕是那些品行最惡劣的流氓。

  有人要問,那這文娘長得得是多醜。

  籠統的說,十裡八香的第一朵花吧,迷霧村叫做村莊,實際上的建制已經趕得上一個鄉鎮,怕是最早過來的那一批人生於安樂兮繁衍不戳。

  莫古青落了座,並未有任何的言語便狼吞虎咽的吃了起來,他這一碗下去便是娘倆兩天的口糧。

  小霜霜眼巴巴的看著他與自己的娘親,心裡忽然產生了一絲異樣的情緒。

  吃完飯,莫古青摸了摸嘴,活了!

  他來之前沒有想過自己會餓死在這裡,進來之後才發現,在這層層的迷霧之下,身上的這身乞丐裝根本就可有可無。

  文娘從裡間取出來一件衣服,李鐵牛生前穿過的,文娘時不時拿出來晾曬,倒也還沒有發霉。

  穿死人的衣服在那時候很避諱,但是既然是一個乞丐,也就不講究那麽多了。

  衣服長短正合身,就是顯得寬松些,說到底,還是莫古青的身形太單薄。

  文娘忽然問道:“你是乞丐?”

  莫古青點點頭,“算是吧。”

  “你連乞討都不會,還敢說自己是乞丐?”

  怎的?乞討還需要技術?

  乞討還真得需要技術,乞討這一行,有一個專門的組織叫做丐幫,各有各的勢力范圍,丐幫子弟與底盤上的商賈多有“來往”,這些“來往”所得得有一部分交給上層乞丐,剩下的才是自己的。

  這種有組織的有底盤的乞討活動,可以作為一項生計,一項不需要太多技巧的生計,也有很多閑漢參與其間。

  但是還有一種乞丐,他們是背井離鄉,沒有了生活依仗,不得不乞討為生。這群人則就需要比較豐富的乞討手段了。

  首先說這乞討的范圍,太窮的人家不能去,你看著那破門爛牆的,你去敲門指不定討不到飯吃不說,還要被主人家拉著手長籲短歎一番,感慨著生活的不易。

  乞丐們倒不是不願意與人攀談,但是他們沒有那麽多的時間,因為下頓的口糧還沒有著落,東家跟你攀談結束了之後,他回頭還有半塊窩窩頭可以啃,你呢?你還得去下一戶。

  因此乞丐的時間是很寶貴的,那種一眼看上去就沒什麽余糧的家庭,千萬不能去。

  太窮的人家去不得,太富的人家也去不得。

  那種的深宅大院都是養狗的,而且都有管家,那些管家平日裡對著東家點頭哈腰,可就喜歡拿這些乞丐取樂,若是丐幫子弟還好說,可以糾集人手回過頭來討個銀錢上的公道,但是那種獨立體,被狗咬了嚎啕大哭也沒人管。

  選戶,一定要選哪個殷實的人家。

  選好了戶型還不算,你還得有口才。像是這種的看上去有錢其實也就那麽多的人家,東家最是摳門,他們舍得在廟裡燒香的時候捐個三五兩銀子,卻不舍的施舍給乞丐一口糧食。

  因為在他們的理念之中,付出就要有回報,付出一定要多於回報。

  寺廟裡捐了三五兩銀子,來年賺的錢他們可以都歸功於菩薩保佑,現在給你乞丐一口飯吃,難道來年吃的飯都感謝你這個乞丐?

  顯然不能。

  這就需要什麽,需要你乞丐亮出點真本事,那時候管這門技術交做數來寶。

  現在管這項活計交做脫口秀。

  乞丐,也就是個藝人。

  你敲得響說的好逗得東家直樂呵,誇得東家能上天,行了,你這一口吃食就算是得了。

  要是你沒說到人家心裡去,東家剛從茅房裡出來您說人家頓頓吃的是山珍海味,得嘞,門一關,你換一家去吧。

  上門乞討就有這麽多的講究,上街乞討又是怎麽個說法呢?

  上街乞討,不能指著跟那些街上的百姓們乞討,他們都是來去匆匆的,誰有時間聽你在這兒磨嘴皮子。

  你得找那些商戶,那些不大不小你一個身位就能擋住的商戶最為優先,而且在街上乞討,你乞討的不能是吃食,只能是銀錢。

  不能太多也不能不一樣,看著這商戶店門大一點我就多要一點,那是不行的,一文就是一文,三文就是三文,家家戶戶都是三文。

  而且,一旦說是東家不給錢,你是絕對不能走的。

  唯一能讓你放棄的方法就是東家收攤,今日不賣了,可以,你再去下一家。

  若是讓人家下面的商戶知道不給你錢你就走,那你這一天在這條街上都不會有什麽收獲。

  上街乞討比上門乞討要容易一些,因為這些商戶怕影響一天的生意,三文兩文的給了就給了,可這上街乞討有風險。

  風險就是若果你是在人家的地盤上乞討,不但乞討所得大部分都得給人家,還免不了一頓毒打,這是乞丐行業的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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