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陽麻利的將自己的戰利品收了起來,然後抽出了自己腰間的石質匕首。
“好了,該辦正事了,快過來幫我。”
高陽拿著匕首來到雄鹿屍體旁邊,招呼了一聲,高九立刻配合的走了過來,幫助高陽將雄鹿的屍體平放。
高陽手起刀落,非常準確的刺入了雄鹿的頭顱,首先將雄鹿的兩隻鹿角給挖了下來,動作麻利乾脆,一對完整的鹿角就收拾好了。
緊接著,高陽又在雄鹿心口的位置小心翼翼的劃了一道,然後迅速接過高陽的遞過來的皮囊,在殷紅的鮮血噴出來的瞬間湊了上去,從傷口處接了一些鹿血。
收拾完這兩個,高陽站起身來,長出了一口氣。
“行了,剩下的等回到部落在處理吧。”
雄鹿心口的血液是鹿血中最精華的一部分,鹿角更是上好的藥材。這兩樣東西都必須在第一時間處理好,若是等雄鹿死去超過三個時辰在弄,這些東西的藥效就會大打折扣。
而要妥善的處理這些東西,是需要專業的技術和豐富經驗的,並不是隨便一個人都能乾的。
看著高陽將取下的東西妥善收好,高九忍不住說道:“高陽,你這麽好的技術。老老實實跟著南公學習,將來當個蠻醫不就行了,何必非要當勇士呢。”
高陽背著鹿角,提著皮囊,眉頭微微一挑,說道:“誰說蠻醫就不能當勇士了。南公除了是部落最厲害的蠻醫之外,也是族中最強大的勇士,就是你爹都不一定是南公的對手。有南公做榜樣,你憑什麽說我當不了勇士。”
高九搖了搖頭說道:“可是你現在還太小了,是當不了勇士的。按照族裡的規矩,這次狩獵你本就不該來的。”
年齡似乎是高陽心裡的硬傷。見高九再次提起,高陽立刻就跳腳了:“誰說我年紀小了,你剛開始狩獵的時候年紀不是比我還小嗎。你都可以我怎麽不行?”
看著抓狂的高陽,高九的心裡有些無奈。
高九是赤烏族族長的兒子,而高陽卻是一個孤兒。他的父親曾是族中最傑出的勇士,在幾年前與外族的戰鬥中,為了保護族中婦孺而戰死了。
對於南蠻的部落來說,想要在這個殘酷的世界裡生存下去,團結和力量都是必不可少的。甘願為族人犧牲的勇士,是部落中最崇高的英雄,將受到比族長還要尊崇的讚美和敬仰。
而作為英雄的遺孤,高陽自然受到部落的照顧。因為他的母親也在戰鬥中被殺死,失去雙親的他就由部落的南公來撫養。
年僅四歲的高陽也就成為了南公的養子,同時跟隨南公學習一些知識。
或許是受到了戰死父親的影響,高陽自懂事起就夢想成為大家口中的英雄,被大家讚美的勇士。雖然還只是一個孩子,卻總是為了證明自己去幹一些危險的事情,好多次都把自己搞的很狼狽,受傷那是家常便飯了。
高陽治病療傷的本事那麽好,除了天分和南公的教導之外,跟這個也有很大關系吧。
高陽的衝動和胡鬧,在部落中早就出了名了。所以剛才沒有看到高陽,高九立刻就知道事情不妙,連忙趕了過來,總算是在最後關頭救了高陽一命。
對這種情況,高九自然是感到氣憤。剛好可以借這個機會好好教訓高陽,可誰知高陽的脾氣居然這麽倔,即便撞了南牆都不回頭,最後更是拿自己作對比。
高陽說的的確是事實。高九在十歲時就開始參加族中的狩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