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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苑》第467章:不公平
  “老爺,看著那女子穿著休養也不俗,為什麽她不能做正室呢?”二娘子問道,燕老爺搖了搖頭,“這.........他們心裡清楚,總之,只能做妾。”

  二娘子沒有再多問什麽,隻告訴老爺,“好好的休息。”燕老爺一直不知道,這院子每過幾天就非常的熱鬧,這是二娘子一直都為他找的大夫們一起好好的商易方案,燕吉恩還忙著跟大夫們說話,二娘子走到大廳沒有看見淑苑和阿蘭兩個人,便問了問丫鬟,丫鬟說,“一炷香以前已經走了,幫不上什麽忙,怕打擾。”二娘子看著兩個人的茶盞,搖搖頭,“算了,只要今日,老爺放心就可以了。”

  淑苑和阿蘭之所以會走,是因為淑苑問了這丫鬟一句話,“為什麽,你們大娘子去世以後,二娘子還是二娘子?”

  丫鬟回了一句:“於禮不合。”

  淑苑有些驚訝:“皇后都可以換,為什麽大娘子不可以。”丫鬟慌張的看了一眼眼前的這位秀氣的公子,搖了搖頭,淑苑想到潤寧還在做著妾,心裡就很不舒服,決定去看看自己的姐姐,“阿蘭,先等一等。”淑苑在路上停下來,我先去那個書店查一查,到底是有什麽區別。”

  “小姐,算了吧。”阿蘭說道。

  “為什麽?”淑苑問道,“阿蘭,你是不是知道,妾與妻的區別?”

  阿蘭沒有說話,“早知道,就告訴我呀,我一直還不知道,那貴妃娘娘,豈不是這一生都是妾了?在宮裡還是貴妃,在宮外,確實妾,難怪丞相當初那個時候那樣的反對貴妃姐姐跟將軍成婚,現在..........我還是去看看吧,不然永遠都不知道,你在這裡等我,或者去喝杯茶就好。”

  淑苑急匆匆的趕到那個經常去的書店,老板還在那裡睡覺,淑苑無語的戳了戳那個老板“這位公子,太陽這麽大,生意這麽好,你也睡得著,真是不怕偷書的人。”

  老板醒來了以後,看著淑苑:“誒,你好久沒來了,可是有什麽事情忙著嗎?”

  淑苑:“忙倒是不忙,但是是一點也不閑的,可以打聽點事情嗎?”

  老板:“說就是了,我與你,覺得是挺熟絡的。”

  淑苑:“這裡,妻與妾的區別很大嗎?”

  老板笑笑,“妻子與小妾?你好好的問這個幹嘛?”

  淑苑:“有個姐姐,想嫁給最愛的人,但是只能是小妾,覺得有些委屈,但是不知道,是委屈到什麽程度,所以來問問,到底區別有多少。”

  老板:“那區別可大了,是有規定的。”

  淑苑:“這還有規定?”

  老板:“當然有規定,在這裡,什麽沒有規定呢?”

  淑苑:“說的也是,在這裡,什麽沒有規定呢?那規定是什麽?”

  老板:“這妻與妾,說來話長,最早,是在齊桓公的那個時代。他與十多個諸侯在葵丘訂立了一份盟約,其中有一條是‘毋以妾為妻。’妻與妾的地位之別,”

  淑苑:“不會吧?這盟約裡面會規定這個,這不是普通人家,家家戶戶的事情嗎?為什麽會在盟約上有,而且男子,不是渴望三妻四妾,為什麽那個時候就規定那麽嚴了。”

  老板:“那是因為,在春秋時代的時候,一些以妾為妻的國君和卿大夫,曾由於家庭的激烈鬥爭而導致政亂國亡,並殃及四鄰。”

  淑苑:“有些道理,家和萬事興,要是家裡不安寧,真的是什麽也做不成,光管家裡的事情就已經夠嗆了。”

  老板:“是這個道理,但在那個時候,人們對於以妾為妻的行為,還只是譏刺、抨擊,也就是在口頭上說一說而已,畢竟家裡的事情,家家都是不一樣的,也不希望外人查收,雖然有,“家”外人感到自己的利益受到威脅時也會出兵干涉,卻不見對以妾為妻者繩之以法的記載,因此基本上還是‘禮’的范疇問題,就是全憑著是人們的道德約束,沒有刑罰,若是家裡出了什麽事情,就是家裡面解決,懲罰,但是就還是剛才說的,因為家不寧,很多官員的家裡都出了事情,導致朝廷也不安寧,朝廷不安寧,就會有諸多的事情啊,所以春秋過了以後,

  慢慢的,對以妾為妻者就開始禮、法並用,不但會被當作違禮行為受人們輕賤,還會受到法律懲處。西漢時的孔鄉侯傅晏,是哀帝皇后的父親,因為‘亂妻妾位’,以妾為妻,被削去爵位,全家都流放到合浦。”

  淑苑:“這麽嚴重嗎?這怎麽和我知道的一點也不一樣呢?我記得史書上面說的是,傅晏被削爵的真正原因,其實是王莽為了排除異己,專攬朝政,才流放的。”

  老板:“那你一定是沒有看流放的原因,流放的原因,其實就是這個, “亂妻妾位”,你想一想,能把“亂妻妾位”當作重大罪名擺到桌面上來,卻說明當時把妻妾有別看得很重,所以,那個時候,就已經引起人們的重視了,這就是我說的為什麽妻與妾差別很大。真正的說亮著建制度的話,妻與妾尊卑有序西晉建國之初,鑒於三國戰亂,家庭離散,妻妾顛倒,以庶為嫡的現象多有發生,由此引起家庭和宗族內亂的事件也不斷爆發,晉武帝特地在泰始五年頒布詔令:‘嫡庶之別,所以辨上下、明貴賤。而近世以來,多由內寵。自今以後,皆不得登用妾媵以為嫡正。’很少有人會犯這個的。”

  “那不是很不公平?”淑苑說道:“要是兩個人真心的喜歡,那........”

  “那也沒用,《詩經》已經提出,‘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不能由婚姻當事人選擇,而要通過媒人牽線搭橋,由雙方的家長包辦。所以,不是有句話,叫,父母之言媒妁之命,要是沒有這兩者,取回來的就不是妻了。”

  淑苑陷入沉思中,想著這裡的所有事情的規則,那老板繼續說著:“以後的歷代法律,都有處罰妻妾顛倒的法令。規定,‘以妻為妾、以婢為妾者,徒二年。以妾及客女為妻、以婢之女為妾者,徒一年半。各還正之。若婢有子經放為良者,聽為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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