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塞把自家的三間大屋騰空出來,家具和床,都搬到西廂,院子裡又立了竹竿,蓋上巴毛草,成袋的稻谷堆滿了房屋和院子。
又對壽姬說,這些糧食看似很多,可是對於沛縣來說,不過杯水車薪,救不了難。
“你還得拿出錢來,繼續去買糧,凡是附近縣城大戶人家,願意賣的,都要買了,這裡堆不下,咱們可以到縣衙去借糧倉堆放。”
托了劉季,找到蕭何,蕭何告訴了縣令。縣令道:“動用縣衙糧倉,當然可以,捐名可以是莫塞,不過堆進去的稻谷由縣衙分配。”
莫塞聽道這話,氣不打一處來,對劉季道:“那縣令端的可惡,不過借縣衙的糧倉暫時堆放而已,他居然想吞掉。罷了,劉兄弟看能不能幫忙存放一些,最多八月之後,便可把房子騰空出來。”
劉季自然依他,呂公家那石房子堆多少都行,但他一家已經出遊,隻好找些房屋寬敞的好友,說明了情況。
那些人知道近水樓台先得月的道理,喜不自勝的答應,而且把房屋騰空出來,只等莫塞買了糧食堆進去了。
這遠處買糧是個費力的事情,錢得親自過手,途中安全還得考慮到位,而且這下雨的天氣,絕對不能讓糧食淋濕受潮,沒晴天太陽曬,稻谷如堆在房子裡,不用六七天,便會發霉出芽,變質腐爛。
微山、魚台、豐縣、銅山,這幾個縣城,莫塞相繼買到了糧食,
一個沛縣的人,知道了莫塞的舉動,把他看成了救世者,糧食雖還未放出,已是名聲大噪,給沛縣的人們吃了一粒定心丸。
李歸虛縣尉聽到這些消息,對縣令道:“這莫塞無緣無故做什麽大善人?八成借口為災民儲糧,要圖謀造反,縣令大人不可不防。”
於是,叫來蕭何,問他,莫塞當日辦理購糧公文和運糧驗牌的細節,蕭何道:“當日為他辦理的書吏,已於前日夥同南門亭卒一起,出城征用去鹹陽服勞役的民夫去了,今日還未回來。當時的情況,屬下記得清清楚楚,縣衙裡也有備案文書,要不要找來給縣令大人一閱?”
既然縣衙有莫塞出城購糧的文書備案,道理上講,縣令已經批準了此事,蓋了縣令的大印,有什麽值得再看?
蕭何琢磨了一會,又說,當時莫塞空著兩手進的衙門,有泗水亭的劉季陪同,蕭何親自叫文書吏為他們辦理事務,縣衙大印也是縣令親自蓋上去,而且運糧驗牌也是李歸虛縣尉簽章,所有過程清清白白,並無人收他賄賂,並沒有什麽不妥。
李歸虛縣尉道:“他一個卑微的捕蛇者,剛剛搬到沛縣來居住,光是居住費和購置房屋,就是一筆很大的開銷了,這一下,又到處去收割糧食,運回的糧食源源不斷,哪裡來的錢?這裡必然有名堂。”
蕭何說,莫塞有多少錢,那是莫塞的事,問題是莫塞肯拿出來購買糧食儲存,防備災荒,這是沛縣民眾的福德,不知道李歸虛縣尉為何要在莫塞的身上做文章。
李歸虛縣尉說,莫塞的前任妻子姝姍,背著蛇精嫌疑脫逃了,按照大秦律法,莫塞當是連坐。重要案犯連坐在律法上規定,不能以繳納“避難費”逃避罪責。
“可,那個捕蛇者莫塞不但不繳納避難費,隻繳納了居住費,便公然在沛縣購置房屋定居下來,難道就這樣不了了之?”
蕭何生氣道:“這事是前任縣尉辦理的事務,李縣尉要不要上銅山道觀去一趟?”
縣令道:“兩位別吵了,這些日子,沛縣為征糧之事已絞盡腦汁,兩位還嫌不夠煩?”
蕭何氣得拂袖而去。
待蕭何一走,李歸虛對縣令道:“眼下征糧是一件難事,征勞役也是一件難事,只等那叫莫塞的人,收購的糧食足夠時,追究他之前的連坐之罪,糧食拿入縣衙所有,將他做為犯人,發配驪山服勞役, 豈不是一舉兩得?”
縣令猶豫不決,生怕如此會激起沛縣民眾之怒,而且良心上怎麽也過意不去。
李歸虛便道:“我知道縣令大人一直對娥姁耿耿於懷,那捕蛇者莫塞與劉季交好,莫塞被發配去驪山,劉季一定擔心莫塞的安危,這時候,正缺少一個押送勞役的衙役,如果我派劉季去驪山,他定然不願意,但是莫塞在勞役民夫的其中,他就不得不去一趟驪山,否則他將有失仁義之名了。”
“隻待劉季一離開,一個月來回的時間,縣令要搞定娥姁,豈不是就容易了?又加上有我李某人的幫忙,恐怕到了那時候,娥姁對縣令只能百依百順了。”
縣令道:“前任縣尉在職時,押送勞役去驪山的任務已決定下來,大家一致認為劉季去最為合適,他也答應了此事,只是服勞役的人一直不夠數,不然早就出發了。到驪山的期限是半年,到明年一月份為止,還有四個月,這時候雨下得淅淅瀝瀝,恐怕劉季一時半刻不肯馬上啟程。”
李歸虛道:“這個好辦,我重新擬一份,想辦法蓋上郡守和縣令的大印就是了,就說征用勞役的命令是重新頒布下發的,叫他立刻啟程,而且只有半個月的期限,想法子作弄他一下如何?”
縣令答應下來。
於是,李歸虛叫縣衙的一個書吏悄悄擬了一份征用勞役的文書,叫縣令想辦法找到郡守,重新蓋了大印,自己回到縣衙,又蓋了縣令大印,交給李歸虛。
這李歸虛見萬事俱備,只等抓捕了莫塞,定他的罪,好將他收購的糧食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