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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島時空》第18章新晉“神探”
  “MADAM,被方晉傑撞死的分屍女死者根據法證那邊的檢驗比對和我們調集的資料,目前已確定對方的身份。

  陳彩鈴,女,30歲,致命傷是因為頭部遭受到猛烈撞擊而當場死亡!

  因為死者全家移民了,目前只有死者一人在港島,所以在她失蹤後才沒有親人進行報案,目前我們已經聯系上她移民的親人,這兩天他們就會到港島來認領陳彩鈴的屍體!”在梁冬琳供認不諱殺死李文芳的事實之後趙雄他們又忙活了兩天,到了下午快要下班的時候總算把這兩件案子的資料和證據整理了出來,雷肖鳳也直接召集了他們開了會議。

  剛才便是毛德芬在報告第一天發現的碎屍情況進展。

  “方晉傑和梁冬琳兩人作案過程的筆錄和證據資料也都整理完畢。”毛德芬之後便是趙雄起身報告了自己這邊的情況。

  接著另外三人也都報告了自己手頭上工作的進展。

  “OK!

  目前我們手頭上的資料已經全部整理了出來,律政司那邊也已經確定好時間了,法庭明天就會對方晉傑和李文芳分屍騙保案和梁冬琳對李文芳故意謀殺案兩案一起受理宣判,明天大家到了法庭上只要按照自己手上整理出來的資料如實匯報就行了!

  明天等這件案子忙完之後後天和大後天大家可以在家好好休息兩天!”

  “YES,MADAM!”趙雄等人齊聲應道。

  “勇哥,後天好像是星期六了吧?”等會議結束後趙雄故意留到最後,見其他人走遠後這才問向張大勇。

  “雄仔,乾我們這一行的,星期六日就跟擺設差不多,前幾天我還調休呢,一發生案子還不是被老老實實的叫了回來!

  MADAM剛才那話的意思是這兩天我們可以在家好好休息,即便是轄區內發生了大案子,只要不是非要我們這一組出現場的,那她就不會通知我們回來!”

  “原來是這個意思!”

  “你剛來,對這個情況不懂沒關系,以後乾久了你就習慣了!

  我先下班了!”

  “好的,勇哥!”

  得到了張大勇的解釋後趙雄這才明白過來為什麽明明本來是休息的日子孟波他們幾個聽到後依舊那麽開心,原來是還有這些道道在裡面。

  ……

  9月13號早晨十一點左右,法庭對方晉傑和梁冬琳所犯之事進行了宣判。

  方晉傑因為交通意外撞死陳彩玲,而後又夥同其妻子李文芳對陳彩玲進行分屍並想以此騙取保險公司100萬美金的賠償,最終法院判了他10年監禁和30萬港幣的現金處罰。

  梁冬琳因為故意殺害李文芳且對方晉傑進行故意栽贓,最終被法庭判決20年監製和50萬港幣的現金處罰。

  老實說,趙雄對這個判決還是有些不怎麽樂意的,特別是對梁冬琳的判決,她可是故意殺了人啊!竟然才判了20年!

  梁冬琳現在也才三十歲出頭,要是在監獄裡表現好一點獲得減刑的話,那她從監獄出來說不定都還不到50歲呢,十幾年後,50歲不到的女人還算是老嗎?

  沒見後世有不少六十多歲的女性還在使勁裝嫩嗎?

  不過趙雄心裡即便再怎麽不樂意也只能自己忍著,港島法律就是這個尿性,沒有死刑,最高刑罰也才20年監禁,然後就是經濟上的處罰。

  古話常說的“死人償命”!對不起,私人倒是可以達到這個成就,

至於名正言順的法律——找無此條法律!  通過這個案子的宣判,趙雄算是明白了一個事實——殺人的代價,太輕!

  怪不得他們這些重案組的夥計老是能接到命案。

  不服就乾!反正最多二十年,老子還是條好漢!

  “雄仔,還在為早上法庭的宣判不高興呢?別傻了,法律就是這麽制定的,我們這些小人物,是沒有辦法改變的!

  說一件讓你高興的事,你小子,上雜志封面了!”下午剛上班,趙雄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沒什麽精神頭的用手指頭轉著筆,這時候也來上班的孟波一進門見狀便先安慰了趙雄一句,然後便拿著他手中的一本雜志放到趙雄面前,語氣雖然歡喜,不過眼裡的羨慕簡直讓趙雄無法忽視!

  “我一個警察,又不是明星,有什麽雜志好上的?”嘴裡雖然這麽說著,不過趙雄還是停下了手中的動作,另一隻手拿過了孟波手中的雜志。

  入眼處便是自己灰色外套黑色襯衫和黑色休閑褲不變的穿著,不同的是他胸前掛著警員證。

  看雜志上的這張封面照片,顯然是發表這篇文章的記者偷拍的。

  不過趙雄的顏值擺在那,即便是偷拍,依舊掩蓋不了他帥氣的事實。

  “新晉神探,抽絲剝繭,最後時刻,力挽狂瀾!”這十六個字,是雜志的封面標題,正好印在照片裡趙雄目光所及之處。

  “有沒有這麽誇張啊?我怎麽不覺得自己有這麽厲害?

  《傳知周刊》?這不是高婕的那家雜志嗎?”等看完封面照片和標題之後趙雄這才注意到這本雜志的名字。

  翻開看了之後,這篇最顯眼的報道作者果然是高婕,好在具體的報道內容上張大勇也被不時提及,總算不是趙雄一人的獨角戲,不然趙雄都有些不怎麽好意思面對張大勇了!

  而在具體內容報道的時候張大勇和趙雄在一起的照片也被放了進去,老實說,趙雄真不記得高婕到底是在什麽時候拍下的這些照片,看來這些記者拍照的本事還真是不能小瞧啊!

  “大消息!大消息!

  我們組繼勇哥之後又出了一位神探!雄仔,你這下可出風頭了!”這個時候毛德芬手裡也拿著一本類似雜志的東西走了進來,不過細看之下顯然跟孟波拿的不是同一本雜志。

  毛德芬拿來的這本雜志趙雄並不認識,不過封面照片還是他,而且跟孟波手上的封面照片還是一模一樣的,只是標題不一樣,但是內容卻基本跟高婕那篇差不了多少,只是趙雄怎麽看後面這一篇著重誇他的成分完全掩蓋掉了張大勇的作用!

  “哇!這份雜志報道的更誇張,雄仔,老實說,你是不是私下裡偷偷掏錢讓他們給你做宣傳了?”孟波看了毛德芬拿來的那份雜志報道內容後不由打趣了趙雄一句。

  “要真是雄仔自己偷偷掏錢的話,那這次雄仔估計得大出血了!

  呐,你們看,這裡可是有五篇新聞在報道雄仔這件事!”這個時候張大勇剛好進來了,手裡不僅拿著雜志,還有幾份報紙!

  “雄仔,你該不會真自己掏錢了吧?”孟波和毛德芬看過了張大勇拿來的幾份新聞報道後這下子真有些懷疑了。

  “你覺得我有這個時間?”一聽這話趙雄不禁翻了下白眼反問道。

  “我估計那幫記者是看雄仔長得這麽英俊, 而且碎屍案和李文芳被殺案這兩件案子社會關注度那麽高,那些記者抓住這個新聞跟風報道一點都不出奇!”張大勇還是能保持理智的。

  “雖說是這樣,不過這些報道也就《傳知周刊》那個記者實事求是的報道了,其它幾篇報道全都是在著重講雄仔的!”毛德芬依舊有些懷疑。

  “這只能說明我老了!”張大勇這時候故意歎氣道。

  “勇哥,你正風華正茂呢!”趙雄立即送上一句奉承。

  “自家人知自家事!

  好了,這件事大家關注一下就可以了,我們畢竟比不上那些明星,這件事估計也就熱鬧這兩天,明天說不定哪個明星出個劈腿、出軌或者墮個胎新聞什麽的,那些狗仔的注意力就被吸引走了!

  對了雄仔,明後兩天你有什麽打算?要不要我們大家夥組織一下,到外面弄一下燒烤?”張大勇對港島這些記者的尿性早就摸透了,所以並不怎麽在意這件事,反倒問起了趙雄兩天假期的安排。

  “我等會要回家,明天和後天已經被我老媽安排好了,不好意思啊勇哥,燒烤的話可能得下次再找個時間了!”對於張大勇出去燒烤的建議趙雄只能抱歉推掉。

  “沒關系,你既然已經有了安排,那你就先忙自己的事去,燒烤這種事情,隨時都可以的。

  對了,你家住在哪裡啊?不在西九龍這邊嗎?”

  “我家在中環那邊!”趙雄嘴裡是這麽回答。

  不過心裡還加了這麽一句——半山別墅群,應該算是中環轄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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