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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謐之主》第八十一章 守規講法
  “你有300金隆現金!?”

  黑火兄弟會的大老板火蟒克勞西和三老板馬庫斯同時開口吼出了相同的一句話。

  不同的是……

  克勞西露出的是懊悔。

  馬庫斯露出的是驚喜。

  媽蛋……這臭小子原來這麽有錢,早知道該在半路上劫了的。

  火蟒克勞西有錯過兩個億的感覺。

  而馬庫斯卻如遇到救命稻草一般抱住了班尼。

  “錢呢?”馬庫斯老眼含淚的問道。

  班尼伸進寬大的黑袍裡,取出了三大疊金隆,每一疊都有100張。

  “好!好!好!”馬庫斯連說三個好字。

  他每說一個好字,就取走了班尼手中的一疊鈔票。

  取完鈔票之後。

  馬庫斯尷尬的笑了笑。

  這畢竟是在黑火兄弟會眾目睽睽之下,不可能明搶。

  於是馬庫斯把手中的角鬥士契約書交給了班尼,並在契約書上揮毫潑墨的寫道:

  艾辛格聖元歷772年,預備角鬥士簡·格蕾的所有權以及培養權,由馬庫斯轉移給班尼·伊利丹。

  寫完之後,雙方在契約書上按了指印。

  契約生效,受法律保護。

  契約完成之後。

  一直沒有開口說話的簡·格蕾突然對班尼說道:“你沒有資格成為我的馬斯塔!”

  一臉喜氣洋洋的班尼,面色一愕。

  “啥……啥意思?”

  你不是商品嗎?

  怎麽還能自己表達訴求?

  看到班尼一臉懵逼的模樣。

  “哈哈哈哈……”高坐上首的克勞西發出了爽朗的大笑。

  “班尼兄弟,你難道不知道買賣角鬥士的規矩嗎?”

  班尼依舊一臉茫然。

  以前的班尼在博登堡蒸汽工業大學,的確看過很多的雜書,但是角鬥士可以說是舊貴族才玩的東西,新貴族的大學自然不會收錄這方面的書籍,以至於班尼連馬斯塔都不知道怎麽回事……

  “班尼兄弟,馬斯塔雖然可以出售自己手裡的角鬥士,但是角鬥士並不是真正的奴隸,他們也有選擇的權利……”

  “根據《角鬥士法》馬斯塔負責將普通人培養成士兵,角鬥士以及殘酷角鬥士,只要角鬥士無法出師,那麽他們的一切都是屬於馬斯塔的,他們沒有掌握私有財產的權利,他們必須無條件聽從馬斯塔的命令,馬斯塔讓他做任何事,哪怕讓他去死,他也不能反抗,這就是馬斯塔的權利!”

  “當然馬斯塔也有對等的義務,馬斯塔必須指導,培養角鬥士,如果他沒有這個能力,那麽角鬥士有權利提出質疑!”

  “按照《角鬥士法》角鬥士如果認為自己已經出師,也就是在馬斯塔的手下無法得到有效的指導和培養,那麽他可以提出和馬斯塔進行決鬥,如果馬斯塔逃避決鬥或者在決鬥中失敗,那麽角鬥士只需要向馬斯塔支付材料使用費和裝備消耗費就可以獲得自由。”

  “班尼兄弟……士兵簡·格蕾成為你的角鬥士之後,她沒有喝過你一碗豌豆大麥湯,沒有吃過你一口血粉,更沒有使用過你一件護具或者武器,因此她欠你的費用為0,只要她打敗了你,簡·格蕾就可以依法恢復自由!”

  班尼越聽越是驚訝。

  他萬萬沒有想到,黑火兄弟會的大老板火蟒克勞西,居然這麽懂法律。

  開口閉口都是法律條文,還權力義務對等。

  尼瑪……你這麽牛逼,

難怪你可以當大老板。  班尼驚訝之後。

  他冷哼一聲。

  面向簡·格蕾,擺了太極拳起手式,野馬分鬃!

  沒錯!

  這就是李連傑當年迷倒萬千觀眾,擺出來的pose。

  光看這個造型,便有一種和這個世界所有格鬥術完全迥異的舒展感。

  班尼給了簡·格蕾一個挑釁的眼神。

  “簡·格蕾難道你認為我還不夠資格指導你嗎?”

  “今天我就要做你的馬斯塔。”

  班尼充滿自信的說道。

  畢竟昨天班尼才和簡·格蕾交過手,班尼完全有信心再次勝過簡·格蕾。

  簡·格蕾瞪著一雙漆黑的大眼睛看向班尼,她同樣一點認真的回答道:“我要求穿甲帶劍,入小角鬥場,不死不休!”

  “不行!我們只能徒手決鬥,不能手持銳器。”班尼搖頭說道。

  聽到班尼說出了如此慫包的言論,簡·格蕾不出意料的露出了嘲諷的笑容。

  黑火兄弟會的其他成員也噓聲一片。

  “班尼兄弟,拒絕挑戰,你的300金隆就會打水漂。”克勞西善意的提醒到。

  “諸位兄弟!請聽我一言……”

  “我的目的是為了培養簡·格蕾成為最優秀的角鬥士,那麽我又怎麽能夠把她打死呢?所謂不死不休,根本不可行。”班尼開口解釋道。

  然而現場的黑火兄弟會成員,顯然都是角鬥運動愛好者,其中甚至不乏簡·格蕾的粉絲。

  這些人紛紛鼓噪。

  “角鬥士要求用武器,你也可以用武器!”

  “對!只要你夠強,簡·格蕾就算用武器你也可以將她控制住!”

  “慫包!怕就明說!”

  “沒本事還學人家當馬斯塔,培養角鬥士你夠格嗎?”

  “三老板馬庫斯當年至少也是一名真正的角鬥士!”

  面對群情激奮……

  班尼臉皮抽搐,他並不是怕,而是想要穩妥。

  徒手格鬥,班尼有絕對的把握戰勝簡·格蕾,那為什麽不爭取呢!?

  馬庫斯興奮得老臉發紅。

  原本以為怎麽也過不去的坎,居然就這樣戲劇化的解決了。

  只要簡·格蕾殺了班尼這個蠢貨,她就可以和自己重新簽訂契約。

  300金隆等於白撿……

  “格蕾,拿劍!”

  馬庫斯拋出了一柄十字劍。

  這把十字劍是簡·格蕾慣用的武器。

  簡·格蕾接過十字劍, 抖了一個劍花。

  看著明晃晃的十字劍劍尖,班尼眼睛微眯了起來。

  “等等!”

  班尼大吼一聲,中氣十足,直接打斷了眾人的鼓噪。

  班尼一指簡·格蕾對鏗鏘有力的說道:“簡·格蕾女士,雖然你質疑我的能力,向我提出挑戰,但你現在的身份卻是我的角鬥士,是!還是不是!?”

  “是。”手持十字劍的簡·格蕾點頭說道。

  馬庫斯已經在契約書上簽字畫押,想要不認是不可能的。

  “你既然是我的角鬥士,為什麽還要用別人的武器?”班尼再次質問到。

  呃……

  簡·格蕾手持十字劍,一時間有些茫然。

  角鬥士沒有掌握私有財產的權利。

  那麽這柄十字劍就是馬庫斯的武器而不是簡·格蕾的。

  “我免費借給她用!”馬庫斯大聲吼道。

  “我不同意!簡·格蕾你只要用了別人的武器,那你就不是我的角鬥士!馬庫斯你個奸詐之徒欺騙同會兄弟,還不快把錢還給我!”班尼同樣大聲咆哮回去。

  根據《角鬥士法》

  角鬥士無法擁有私人財產!

  角鬥士不管挑戰任何人,包括自己的主人,都只能使用馬斯塔的武器。

  而身為馬斯塔的班尼目前根本就沒有武器。

  因此簡·格蕾只能徒手戰鬥。

  這在邏輯上說得通,符合法律符合規矩。

  黑火兄弟會的成員紛紛加入了討論。

  大家普遍認為這一場決鬥確實應該徒手進行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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